称“原大杨创世”)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蛟龙集团、云锋新创以现金方式作为支付对价。同时,原大杨创世通过向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圆通有限100%股权。
原大杨创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390,243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25元(经除权除息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0.75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999,990.75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3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320,888,050.76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2,300,000,000.00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888,050.7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88,060.0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559,053,086.43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2,659,053,086.43元,购买大额存单9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91,747.2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18,660.8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历次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中金公司、瑞银证券、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净收益)20,888,050.76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与圆通有限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圆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0年4月全部注销。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41.90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6,565.66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00,104,991.42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04,991.4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93号),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6。)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45,740,688.50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5,740,688.5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50号),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7。)
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截至2018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
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转入其他账户5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
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6。)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转入其他账户16,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转入其他账户3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9。)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10日转入其他账户合计216,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及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8、临2016-77。)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有任何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持有任何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净收益)20,888,050.76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3。)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8、临2019-109。)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019号《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瑞银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圆通速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圆通速递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3:运能网络提升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完全达产,2019年度为其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完全达产后第一年),故不适用。
注4:通过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5: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转运中心、运能体系建设力度,不断提升转运中心自动化水平,加大海外网络布局,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及扩大服务范围,网络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而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需综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建设,不断适应公司日益提升的信息化、数据化管理需要,建设周期较预期时间更长。同时,由于该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智慧快递平台升级建设、智能移动客户端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整合,其中数据中心建设进展较原计划存在一定程度滞后。鉴于此,为了确保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同时提升数据中心的存储、处理能力与实用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已达产。
注6: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2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使用期间部分利息收益用于项目投资,该募集资金项目共产生利息净收益22,888,060.01元,其中2,000,009.25元用于补充项目投资,节余20,888,050.7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且持续时间较长,转运中心的工程施工因人员组织、材料供应等多方面因素限制,进度有所延缓,相关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亦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同时,本次投资建设的转运中心涉及的工程建设面积较大、范围较广,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技术设备更新迭代,仔细斟酌、不断优化转运中心的施工建设与设备工艺。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注3: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将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4: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5:为加速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其中1,381.82万元为2019年度前投入金额,110.40万元为2019年度投入金额)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1,492.22万元募集资金。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21-02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张益忠、胡晓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关联股东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黄亚钧、贺伟平、董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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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正常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经2020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币种统一为人民币。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类别对202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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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预计之关联方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确定的关联方,因此其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交易金额或存在差异。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劳防用品、厨房用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阳庆
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龙井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日用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中草药种植;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批发;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珠宝首饰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茶叶制品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五)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鲜肉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中草药收购;文具用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鲜蛋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餐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六)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濮雪前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89号1幢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馆,商务咨询,票务代理(除专项审批),会展会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摄影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七)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5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609室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安装;机电产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特种设备);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八)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阳庆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经营范围:实物现场销售、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日用品、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食品;卷烟零售;食品、服装的研发;服装干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代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通信费服务;出版物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道路货物运输;飞机票、火车票代理;避孕套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九)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17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607-3室
经营范围:航空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一)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濮雪前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3,009.18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包装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三)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鸿运路315号陆港电商小镇3座3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贸易咨询、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快递业务);承办空运、陆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不含快递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研发(不含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销售;手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调研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网络工程、弱电工程设计服务(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图文设计(不含制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四)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37室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五)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六)浙江仟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帅勇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325号12楼1201室
经营范围: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软件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和维护,网络技术的开发、设计,提供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安装、维修、清洗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通信产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电动车,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浙江仟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七)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于贞超
注册资本:59,056.446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19日
注册地址:青岛崂山区海尔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运站(场)经营,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方案设计,搬运装卸服务,汽车租赁(不含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依据交通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保健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计算机及软件、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游戏机)、家居产品、家具、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的组装、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咨询、购机咨询服务、售后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屋和场地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流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信息系统设计、集成、维护,搬运及仓储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企业展览展示服务,营销策划、品牌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八)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新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4层G区476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装卸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九)上海隆圆快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鲁文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南路318号
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北京顺竺源通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明华街31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运代理;包装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派遣(以上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一)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苏华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05日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80号北苑大厦6幢2单元1324室
经营范围:服务:国内快递(邮政专营业务除外)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二)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路德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中华路2号宿舍3栋2楼202-204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装卸、搬运业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业务;国内快递业务;普通货运。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三)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义武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7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136号5栋101室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人力搬运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开发:物流配送系统;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计:智能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四)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闻杭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5日
注册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武汉28街休闲商业中心第B6商铺1-3层1号
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及货运代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五)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丽倩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3日
注册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88号11栋2单元7-8号
经营范围:国内铁路、航空运输物流信息咨询,快递服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服务,包装服务,普通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六)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商务中心BDEF栋F区6层10601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进出口代理;从事两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规定的经营性业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担任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七)Capital Win Enterprises Limited
企业类别:私人企业
住所:Room D,7/F., Phase 1, Kingsford Ind. Bldg., 26-32 KwaiHei Road, Kai Chung, N.T., Hong Kong.
业务性质:PRUOERTY INVESTMENG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八)张小娟
性别:女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十九)郑立新
性别:男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十)喻移海
性别:男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快件揽收派送、中转运输、设备采购及资产租赁、餐厨原料采购、国际干线运输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与提供快递业务的关联方采用全网统一的定价标准,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费用、防范风险,实现双赢。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40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含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40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局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将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等作为受托方,主要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各种金融资产。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理财风险,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相关理财产品,跟踪投资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保障资金安全。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理财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均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业务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投资理财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投资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产品的投资,风险较低,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同时,公司制订了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和制度,并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充分保障了投资理财的资金安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孔垂刚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公司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配备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黄秋波。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现金分红方案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59,830,675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73,974,601.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本次分红相关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林凯先生、董事局秘书张龙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1日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8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以附件所载格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yto.net.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3602
传真:021-59832913
邮箱:ir@yto.net.cn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问题征询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