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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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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过慎重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1年4月28日起调低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低至0.4%,基金托管费率由0.2%调低至0.1%。相关费率调整自2021年4月28日(含该日)起生效。2021年4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照2021年4月2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2021年4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照2021年4月2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二、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如下修订: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1点和第2点的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和“(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此次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及相应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5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1年5月6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1年5月6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6日发布公告,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自2020年7月7日起暂停5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1年5月6日起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5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 投资人在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阶段提交认购申请后所得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30日)。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购所得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相应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所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2021年4月29日)。鉴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5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自2021年5月6日起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 在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期间,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5. 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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