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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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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编号:临2021-03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桂7102执恢1号之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426-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轮候冻结机关: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2、被冻结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3、冻结数量:61,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冻结质押续冻;

  4、冻结起始日:2021年4月26日;

  5、冻结终止日:2024年4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集团合计持有公司88,6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88,603,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已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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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本次银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系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现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向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作出裁定继续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日裁定冻结的银河集团所持公司61,600,000股股份冻结。

  上述银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目前银河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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