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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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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宝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向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年初以来,煤炭、焦炭产品价格呈现高位震荡,产业链供需总体延续偏紧平衡格局。公司积极抢抓有利的市场机遇,科学谋划生产经营策略,认真组织做好产销衔接,保持装置产能高利用率,继续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全面强化生产经营管控,较好地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比增长。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863.11万元,利润总额97,730.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07.23万元。1-3月,公司生产原煤206.05万吨,生产精煤82.82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精煤47.99万吨;生产焦炭163.09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焦炭162.77万吨;生产甲醇5.01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甲醇3.59万吨;生产纯苯4.39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纯苯1.71吨;生产己二酸4.20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己二酸4.32万吨;生产聚甲醛1.13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聚甲醛1.14万吨。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预付款项:202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574,812,636.20元,主要是由于预付原料煤款增加所致。

  (2)使用权资产:202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84,385,697.97元,主要是由于本期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3)预收款项:2021年3月末比年初减少214,725.00元,主要是由于本期结算房屋租赁款所致。

  (4)应交税费:202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215,584,262.89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大幅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202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42,592,856.64元,主要是由于计提应付债券利息及应付土地租赁费等往来款增加所致。

  (6)租赁负债:202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72,185,565,16元,主要是由于本期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税金及附加: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41,385,540.60元,主要是由于资源税率上调所致。

  (8)研发费用: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6,222,820.59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9)其他收益: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397,521.62元,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218,598.56元,主要是由于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914,942.89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627,098.71元,主要是由于财产保险赔偿款收入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56,269.73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大幅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81,759,141.55元,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增长,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03,431,560.17元,主要是由于子公司盈利增加,少数股东分享收益增加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21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59,288,637.74元,主要是由于加元兑人民币汇率影响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1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2,136.50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150,229,036.42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150,226,899.92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额增加57,927,557.97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1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474,322,500.0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657,848,782.37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183,526,282.37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额增加109,574,949.11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  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宝珠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办理信贷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6、7、9、11五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的议案》、《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持有公司股票732,262,656股,作为公司的关联股东,对该两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王思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未经审计)如下:

  一、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9,69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其中5,100.00万元期限为1年,4,59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 委托贷款利率:4.62%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3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21040号”与“WTDK2021041号”两笔《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两笔委托贷款,金额合计9,690.00万元。承德中滦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编号“WTDK2021040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5,100.00万元,其贷款期限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贷款期限一年;编号“WTDK202104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4,590.00万元,其贷款期限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止,贷款期限六个月。两笔贷款利率均为4.62%。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两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承德中滦公司本次不需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2020年度经审计的委托贷款手续费累计发生27.52万元,未超出2020年度预计额度。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22,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69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12,810.00万元。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承德中滦公司主营业务为焦化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5,203.02万元、309,797.35万元、229,649.85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公司持有49%的股权。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5,347.07万元,负债总额64,814.47万元,净资产120,532.6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29,649.85万元,利润总额7,952.59万元,净利润6,046.77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4,266.94万元,负债总额84,848.91万元,净资产129,418.03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实现74,129.02万元,利润总额11,705.61万元,净利润8,835.97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上述两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85,997.75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7,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4,907.75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690.00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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