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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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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上述担保计划核定只针对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其中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2、 此次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 本次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2)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3) 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也不可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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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上述表格第1-10项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企业(包括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有效期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54.5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40%;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5.3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或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或因系基于履行参股股东义务并支持参股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且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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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天职国际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达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王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齐春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琼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向其支付审计费用1,5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审议,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认为: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付费情况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12日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694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6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号)的核准,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4,401,54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574,439.8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00,425,525.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31号验资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552.1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6,050.4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73.06万元,均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5月和2013年5月,公司分别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改版,变更名称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其中,公司、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辖的北京首体支行及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下辖的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下辖的北京玲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奎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7年5月3日、2017年10月12日发布的临2017-025号和临2017-051号公告文件。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账号:311401010400169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账号:25170265192010541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账号:120501615300000022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奎塘支行(账号:430501805336000001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账号:11001019500053025662-00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630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75400000)、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384-8)、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503-4)9个银行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放于银行专用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73.06万元,具体存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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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552.1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6,050.46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98,680.66万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98,680.6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7年7月14日发布的临2017-038号公告文件。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已全部投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73.06万元,均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于2021年4月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3.4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剩余9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节余募集资金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的差额为报告期末至划转日的利息扣除费用后净额。截至本次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事项已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87号),陕西省财政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将《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界定为最低收益保障,要求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商取消水量保底承诺。因此,佳县人民政府明确向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意向,并同意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提前终止程序、接受项目移交并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补偿。

  经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提前终止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将该项目提前移交佳县人民政府,佳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51,192.99万元;此外,公司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未来效益预测对项目进行的主动管理,有利于避免短期内项目业绩不及预期而产生亏损,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临2018-068号公告文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1184号)认为,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中国电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1184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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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额部分;

  注2: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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