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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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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5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6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5,896,157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32,398股的72.375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077,95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32,398股的69.729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18,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32,398股的2.6461%。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06,65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32,398股的4.208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499,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20%;反对3,396,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09,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584%;反对3,396,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4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2,708,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霍荣铨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霍荣铨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20,460,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邓啟棠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邓啟棠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38,701,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旗康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38,701,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萧礼标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2,708,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陈峰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黄淑莲女士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监事陈炳尧先生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893,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206,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张一哲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5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日本特许厅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1项,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利用墨水吸光装饰的半透光陶瓷薄板及其制备方法

  特许权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号:特许第6846536号

  申请日:2018年3月16日

  登记日:2021年3月3日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成果,目前已在公司产品生产中应用。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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