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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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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0,998,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国内外房地产开发、国际工程承包、物业管理、国际贸易和零售业务等。公司是一家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基础,房地产开发为重点,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资金、技术、管理密集型企业,拥有国家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主要是从公开市场获取土地,进行开发、销售和经营。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多年房地产开发经验,依托资金和品牌优势,深耕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重庆、南京、福建多个地市及境外的香港、肯尼亚、澳大利亚等地,开发的产品有住宅、别墅、商场、办公楼、酒店等。

  公司及子公司中武电商从事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木材、石材、金属制品、农产品等大宗物资进出口业务。公司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投资经营的COLOHO建材家居卖场,是东非最大“一站式”建材家装卖场,商场营业面积约22000平方米,经营的存量商品已经超过10000种。

  公司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以施工总承包为主,部分采用EPC模式。公司购置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大量招聘并培训当地员工,努力实现人才管理属地化、经营管理本地化。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主要分布在肯尼亚、埃塞俄比亚、乌干达、坦桑尼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东帝汶、刚果(布)、赤道几内亚等国家,承建了大量的高层住宅、商业写字楼、学校、会议中心等房屋建筑工程,以及机场、道路、桥梁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建筑等。公司在肯尼亚投资建设建筑工业化研发生产基地,厂房于2017年7月底投入使用,开展装配式建筑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施工安装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于2020年6月17日分别出具了《2020年度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5中武债”的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2亿元,同比增长11.37%;实现利润总额6.89亿元,同比增长12.76%;净利润4.9亿元,同比增长27.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亿元,同比下降20.21%。公司本期利润主要来源于北京、周宁等房地产项目。

  1. 房地产开发业务

  2020年实现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33.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26%,完成年度计划32.4亿元的104.17%;结转建筑面积约17.61万㎡;本期毛利率58.70%,比上年同期增长26.03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32.57万㎡,完成年度计划51.25万㎡的63.55%。

  2.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2020年,公司实现国际工程承包业务营业收入16.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8亿元的89.11%,完成施工产值18.01亿元,其中肯尼亚7.93亿元、埃塞俄比亚4.19亿元、乌干达2.50亿元。新中标10个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合计合同金额26.78亿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

  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本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公司按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福州桂武置业有限公司、宁德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珍有限公司、获能有限公司、全君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20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志英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2021-054、055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0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56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0,998,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计94,259,892.78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57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1年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一)2021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提供商品、劳务,向其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5亿元,额度在关联方内部及不同类别间可以调剂使用。

  (二)2020年关联交易额度实施情况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结算金额为134,921.31万元,扣除公开招标项目结算金额101,419.39万元,非公开招标项目结算金额33,501.91万元,未超过2020年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9.3亿元。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2021-059号公告。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陈建东先生和唐福荣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本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总余额不超过7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4.5亿元。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之日为止。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2021-058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4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3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及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初始资金维持1,000万元不变,可滚动使用,不受买卖次数限制,利润可进行再投资。投资范围仍为福建省国资委允许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福建省属上市公司股票和新股申购等。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6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截止2020年末,公司在福安、南平的2个房地产项目及肯尼亚工业化库存产品存在存货减值的情况,2020年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6,134.75万元。

  董事会认为,此次计提存货项目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70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9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95万元人民币,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5万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8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4)。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建行福建省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理财产品投资、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或非融资性保证业务、国内信用证、信贷证明、债券投资、同业投资等。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公司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本决议有效期自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11月7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农行福州华林支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福州华林支行”)申请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出口信贷、贸易融资贷款、跨境参融通及债劵承销业务等业务一事,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在2021年4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出口信贷、贸易融资贷款、跨境参融通及债劵承销业务等业务,同时限定这些业务的借款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各品种业务的期限、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具体约定以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合同内容为准。

  (二)上述申请业务的担保以及申请业务和担保的延期、展期,借新还旧或周转使用等由公司、担保人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对该借款的延期、展期、周转使用或用于借新还旧等均予承认。

  (三)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志英女士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以上银行业务和担保事宜,其所签署的有关业务的合同(协议)等文本,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的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的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本决议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本决议是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业务合同及/或担保合同的组成部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海峡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贸易融资、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以及信托投资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等。具体业务种类、金额、期限、利率及其他条件以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均予承认。

  上述授信额度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办理担保、延期、展期、借新还旧等由公司、担保人及授信银行另行协商确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志英女士全权处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务,其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融资担保。由全资子公司福安武夷金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3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家清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61号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 2021-056号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0,998,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计94,259,892.78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上述预案符合现金分红相关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1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商品、劳务,向其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5亿元,额度在关联方内部及不同类别间可以调剂使用。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更好满足公司对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及质量的控制,有利于公司拓展贸易业务,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监事程键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福安、南平的2个房地产项目及肯尼亚工业化库存产品存在存货减值的情况,2020年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6,134.75万元。监事会认为,对该项目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6,574,626.29元,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26,540,551.03元。年初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87,755,287.38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84,443,247.60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28,444,324.76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及其他项目计94,855,737.65元后,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48,898,472.57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0,998,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计94,259,892.78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为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登记备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总余额不超过7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4.5亿元。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之日为止。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2、上述担保,各被担保对象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基本介绍

  (一)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3年11月12日,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通胡大街68号),注册资本4,181.23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小峰。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零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合作方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永泰嘉园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永泰嘉园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剑血岭20号永腾苑二楼,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苏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建南平武夷名仕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福建南平武夷名仕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住所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号楼21层,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凌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写字楼、公寓、商场及酒店)的投资及管理,展览展示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住所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园路19号(乌江大厦)负3层3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琳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合作方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诏安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诏安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住所为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工业园区南区,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溪山。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福州桂武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福州桂武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垅头村民委员会办公楼101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惠川。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宁德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宁德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7日,住所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蕉城区财政局9层908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惠川。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对象: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柳美北路2号华盛物流大厦,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公司持有该公司65%股权,合作方南安市泛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住所为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蔚蓝海岸小区7号楼402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志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鸿愉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鸿愉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7年7月11日,住所为香港铜锣湾记利佐治街1-5号金百利20字楼,注册资本2港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公司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武夷建筑有限公司、武夷企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为1992年1月31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01店面,注册资本157,099.8213万元,法定代表人林志英。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劳务合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电梯的销售;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对外贸易。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子公司中国武夷肯尼亚有限公司、福安武夷金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泰嘉园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2.19亿元,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3年5月31日,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21号,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春松。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工程及其配套服务;利用本公司的办公用品对外有偿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6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81年3月6日,住所为香港铜锣湾记利佐治街1-5号金百利20字楼,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公司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武夷(集团)有限公司、武夷企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被担保对象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他方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32.1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0.15%。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关联方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议案》,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提供商品、劳务,向其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5亿元,额度在关联方内部及不同类别间可以调剂使用。公司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结算金额为134,540.82万元,扣除公开招标项目结算金额101,038.91万元,非公开招标项目结算金额33,501.91万元,未超过2020年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9.3亿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陈建东先生、唐福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2021年公司预计与福建建工及关联人发生交易,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福建建工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单独列示,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人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预计公司2020年接受福建建工及关联方交易金额约9.3亿元,额度在关联方内部及不同类别间可以调剂使用。2020年,公司接受建工集团及其关联方接受劳务实际结算金额12.15亿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际结算金额1.30亿元,共13.45亿元。扣除公开招投标结算金额10.1亿元,非公开招标项目结算金额3.35亿元,未超过2020年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9.3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亿元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法定代表人:林增忠

  主要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对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港口、环保、城市轨道、填海工程、交通工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及销售;对外贸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福建建工是福建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2019年末,福建建工资产总额428.63亿元,净资产100.02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61.19亿元,净利润5.40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建工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3.69%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建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武夷装修工程(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号楼20-21层

  法定代表人:林朝焰

  主要股东:福建建工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2020年末,资产总额12,083.06万元,净资产3,231.9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843.42万元,净利润92.9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2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卫东

  主要股东:福建建工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送变电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岩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城乡规划编制;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020年末,资产总额5.74亿元,净资产3.11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4.14亿元,净利润0.44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2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住所:福州市福新路297号

  法定代表人:潘庆建

  主要股东:福建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A3级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球形储罐现场组焊);压力管道安装;A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C级桅杆起重机安装、维修;工程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承包;对环保业的投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安装服务;对外贸易;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批发、零售。

  2020年末,资产总额24.91亿元,净资产7.78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9.58亿元,净利润0.86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2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接受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劳务以招标方式定价,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销售货物定价采用以货物采购、通关、物流及服务等成本为基础,加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预计业务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更好满足公司对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进度及质量控制,有利于公司拓展贸易,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接受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劳务及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等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按招标或成本加成等方式定价,比较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该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续聘的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95万元人民币,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233.72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199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中国武夷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生益科技、星网锐捷、金牌橱柜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7年,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陈佳佳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审计业务工作情况定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1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等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该所已连续 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中介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果及影响

  截止2020年末,公司在福安、南平的2个房地产项目及肯尼亚工业化库存产品存在存货减值的情况,2020年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6,134.75万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为-5,965.48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5,965.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元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此次存货项目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项目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反映相关项目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福安、南平的2个房地产项目及肯尼亚工业化库存产品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计提减值。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武夷”)2020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45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中国武夷关于2021年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提案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6:关于2021年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提案7: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

  提案8: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提案9: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于2021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52、053、075)。提案5、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提案9为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5、提案6、提案8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黄旭颖、余玄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7”,投票简称为“武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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