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52,535,25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促进业务融合协同发展,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业务、食品加工制造业务、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务。
批发零售业务主要涉及大米、小麦、稻谷、玉米、高粱、食用油等粮油产品和精品茶、饮料、调味品的销售。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上下游企业需求,对采购的产品进行自主贸易。小麦、稻谷、玉米、大麦、高粱等原粮,主要供应给行业内的大型贸易商、饲料加工及面粉加工企业等客户;大米、面粉、食用油、精品茶、饮料等产品,主要销售给需求单位及社区居民等。
食品加工制造业务主要为面粉、大米、食用油、茶及天然植物提取物、饮料、调味品等方面的加工和技术研发。公司面粉品牌及产品有“金常满”“映山红”“红荔”系列面包粉,“君子兰”“美人蕉”系列糕点、馒头专用粉,“向日葵”高筋特精粉、饼干粉等。大米品牌主要包括“深粮多喜”“谷之香”“金嘉喜”“润香良品”“禾香”“泰泰福口”等。食用油品牌主要包括“深粮福喜”“深粮金喜”“友恬”等。“深粮鱼水情”形成了米、面、油、杂粮等品牌系列。茶品牌主要包括“聚芳永”系列原叶茶;“益冲”鲜萃液、“金雕”速溶茶粉等茶精深加工产品以及“深宝”菊花茶、柠檬茶、“茶米相期”等系列茶饮品。调味品主要以“三井”牌蚝油、酱料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樾秋茶酒及“黑脸琵鹭”巴马活泉饮用水等新品。
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务是公司凭借在粮油市场上积累的品牌信誉、运营服务能力、设施技术等优势,为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客户提供专业的粮油及食品饮料进出口贸易、仓储保管、物流配送、质量检测、信息化技术服务,物业租赁和管理、商业运营管理等服务。旗下深粮东莞智慧粮食物流综合园区是集粮油码头、中转储备、检测配送、加工生产、市场交易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粮食流通综合服务体。旗下深粮质检被授牌“广东深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旗下深粮冷链为客户提供食品冷链仓储和配送服务。旗下深粮置地是专业的资产管理平台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经济在经受较大短期冲击后,逐步实现转危成机的良好恢复态势,深粮控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稳定器”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全力稳粮价、保供应,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着力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
1、主要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发展,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开拓粮油产品供应渠道和交易方式,打造茶及食品业务产业新格局,构建面向多群体多渠道的食品供应链和服务网,扩大中高端粮油食品的有效供给,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优质、多样、营养、健康、绿色、便利”需求,推动粮油产品供给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公司持续聚焦粮食流通服务,通过积极打造供应链,不断延伸产业链,创新商业模式,提升产业价值链,保质保量完成粮油供应服务,粮油主业发展持续向好。
深粮控股2020年末资产总额73.09亿元,负债总额25.14亿元,净资产总额47.95亿元;资产负债率34.40%,比年初31.76%上升2.6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8.85亿元,较去年110.60亿元增加了8.25亿元,增幅7.46%;全年实现利润总额4.58亿元,比去年4.29亿元增加0.29亿元,增幅6.76%。
2、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东北粮源基地项目仓库已建成,烘干塔也已投入试运行;整个项目已全面投入正常运营,直面当地农户开库收粮。
东莞粮食物流节点食品深加工项目已正式投产,1、2号泊位完成多项验收和调试工作,项目仓容分批投入使用;在全力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了省市储备服务。
完成质检设施设备升级、冷库提升改造主体建设、曙光库主体建设及仓储设施设备建设有序推进。
深粮控股粮食交易网全面升级,全年总成交量及成交金额稳步攀升。
深入推进一批新的优质粮油食品工程,与壮大粮油食品产业结合、与高质量保粮安结合。与坪山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设坪山现代智慧农业产业园,“茶米鲜生”社区微型综合体正式开业。与广东鸿骏合资注册成立深圳市深粮鸿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智慧团餐。大力推进区域综合园区和城市配送中心园区布局,建设观澜及惠州智慧食品供应链产业园区。“茶米相期”微型综合体已建立投产模型,年内新开4家门店。
3.持续创新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信息化创新成果应用,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围绕广东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的要求,将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粮食仓储设施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粮库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聚焦信息化项目创新研发,立足业务需求,规划实施EAS供应链改造、RFID系统升级改造等十多个重点研发项目,加速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粮油食品供应链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公司申请及获得专利共92项、拥有24项软件著作权。
4.其他重点工作
(1)建设“智慧米仓”,打造“观澜预制食品供应中心”;多地试点布局,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仓配一体服务,积极推动货值收费模式落地。
(2)积极响应“食品安全战略工程”,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打造高质量城市食品品牌,目前已有29个产品获得“圳品”认证;
(3)延伸产业链,研发推出樾秋茶酒及“黑脸琵鹭”巴马活泉饮用水;研发新产品专用面粉、茶鲜萃液、新系列菊花茶、杯装烧仙草等。
(4)报告期内,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独创性建立了“业务经营与资金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相对分离、相互制衡的全新业务管控体系,将粮油库存交由深粮集团储备分公司统一管理,资金交由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按内部银行模式统一提供服务和监督,计划与考核交由公司计划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质检交由深粮质检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公司对流程、法务等规范化要求,系统性强化风险管控,为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5)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搭建“人才金字塔”,建立分类、分级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契约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对公司这十年的人才发展工作进行盘点,为下一步公司创新人才管理指明方向。
(6)在全面复工复产、尽快达产达效的同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学习与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开展安全检查、开展各类防疫防护与安全生产教育演练。认真开展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月、国庆特别防护期、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和全国安全生产责任三年专项整治等专项安全活动,有效保障公司完成5个“0”的责任目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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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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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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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2020年度营业收入24,697,897.1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立深圳市深粮鸿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销了深圳市深宝茶行有限公司、东莞金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07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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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3:15在深圳市龙岗区隐秀山居酒店三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祝俊明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4,527,506.34元,利润总额457,842,432.55元,净利润403,771,846.4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088,385.54元,按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152,535,254股计,每股收益为0.35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309,384,147.9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595,331,999.76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对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了分类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祝俊明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祝俊明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胡翔海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翔海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卢启光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启光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金贞媛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金贞媛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赵如冰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如冰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毕为民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毕为民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刘海峰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海峰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王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立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倪玥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倪玥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陈小华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肖辉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2、〈戴斌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3、〈孟晓贤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4、〈曹学林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5、〈杜建国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其中子议案1至9涉及董事人员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如冰、毕为民、刘海峰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088,385.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21,799,743.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6,785,396.01元,本公司合并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22,892,729.3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股东利益,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交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52,535,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90%。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派总额不变,分派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6、11发表了事前认可,对议案4、6、7、11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13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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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21年5月11日。
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1年5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项);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1年2月4日、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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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C座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小华、陈凯跃、刘沐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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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21年5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提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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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08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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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4:30在深圳市龙岗区隐秀山居酒店三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刘继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敏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核、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了分类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 〈王慧敏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慧敏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 〈郑胜桥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郑胜桥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 〈马增海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马增海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4,527,506.34元,利润总额457,842,432.55元,净利润403,771,846.4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088,385.54元,按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152,535,254股计,每股收益为0.35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309,384,147.9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595,331,999.76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088,385.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21,799,743.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6,785,396.01元,本公司合并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22,892,729.3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52,535,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专项说明》。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11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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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0年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1年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批发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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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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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陶国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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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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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12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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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租赁准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会〔2018〕35号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09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