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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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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封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1-021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编号2021-023《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1-022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1-023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等相关规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737                           公司简称:中粮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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