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围绕大健康布局,涵盖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生物医药、细胞免疫、医疗器械、互联网医疗及医疗服务等领域,目前以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
1、公司常年主要产品包括六大系列,分别为抗生素系列、胃肠道用药系列、抗肿瘤药系列、人工耳蜗系列、与制剂配套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系列及其他产品。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
2、医疗服务: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鄂州康禾医院管理公司旗下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鄂钢医院开展的综合医疗服务。(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医药行业作为不断发展的朝阳行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国医药市场规模2014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1万亿元,2018年达到1.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预测2023年将达到2.1万亿元,2018-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高于全球年均增速。(数据来源:中国报告网《2021年中国医药市场分析报告》 )
2020年新冠疫情为全球经济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的同时,也为医药行业带来了新机遇。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国家战略指导驱动下,资本市场2020年中国医疗健康企业IPO数量达到63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超过65%。受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影响,仿制药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众多传统药企主动或被动地向研发创新药转型。在三医联动的政策红利下,中国药企创新水平正在不断提高。据统计,202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一共批准了48款创新药上市,其中国产创新药有22种。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国内生物医药园区建设发展,随着我国生物产业园区的产业化支撑环境不断优化,新药研发产业链正逐步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聚集和延伸。2021年医药行业结构性分化行情仍在持续或加深,医药市场环境变化催生了医药企业传统模式转型提速,在政策导向浪潮颠覆性冲击下,新的产业格局正在形成。
公司基地位于海南,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医药产业成为海南十二大重点产业之一,《海南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提出了2025年力争实现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的10%的目标。未来,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低税率等优惠将大大提振医药产业的发展,为企业带来生产成本优势及高端人才红利。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全面加速推进结构性战略调整。一是夯实主业,形成特色优势:在顺应时代大潮与行业发展趋势的指导下,立足根本,坚持主业,培育特色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二是强化产业链拓展,纵深发展:在特色主业领域纵向延伸产业链建设,提升成本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提升营销渠道精细化管理,提高产品的市场覆盖率:持续加强现有市场的精细化管理,重视增量市场的开发力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四是发挥研发创新的驱动作用:始终坚持以研发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驱动力,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面向未来,公司将以“全面布局国家医药应急体系,建设一流综合性医药企业”为目标,矢志成为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信赖、可依靠的战略保障力量。
(三)2021年经营计划
1、聚焦主业,强化公司战略引领
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的资源优势、制度优势、管理优势、机制优势,借助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契机,围绕公司主业,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领域、路径和目标,做到思想统一、理念认同、行动一致,确保战略清晰、措施落实。
2、精准施策,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强化财务管控,全面降低运营成本,合理调配生产周期,提高产能利用率。调整投资结构,强化优势资产,赋能低效资产,清理无效资产。
3、加强营销渠道布局,合理拓展营销模式
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状况,合理组合营销模式,着力提升营销渠道管控力,扩大营销工作的主动权。提前布局标外市场,做好政策调整、终端市场细分及产品销售规划。提前介入市场开发,承接替格瑞洛片和头孢美唑钠等2个仿制药新品的上市销售。
4、加快推进重点品种研发,提升产品内在准入能力
加速1.1类创新药氟非尼酮、派恩加滨临床研究进度。新增立项老人和儿童用药的仿制药研究,满足国内特殊人群用药需求。2021年预计开展14项原料药仿制研究,21项制剂仿制研究,全力推进重点研究项目美罗培南、头孢西丁、氨曲南、紫杉醇等一致性评价品种的获批。
持续加强与科研院所、研发型企业的合作,快速引进与现有在产及在研品种互补提高的项目。
5、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1)调整充实治理结构,完善组织结构,理清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突出总部的战略管理、资本管理、人才管理职能,提升战略协同、资本运作与控制监管能力;强化子公司的资产运营、专业管理和技术研发职能,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
(2)坚持扎根市场、扎根基层、严控风险的基本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强化预算计划进度执行、严格预算目标考核兑现,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3)加强内控和合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优化内部运营流程,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有效共享资源信息,促进业务部门有机协作,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防范与整改,进一步理清风险点,做到管理到位、监督到位。
6、加快年度重点项目进展,助力公司发展
(1)盐城开元中间体基地全面复工、重庆天地药业乌杨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为公司打造“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产业链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非主业资产处置,聚焦主业发展,强化核心竞争力。对参股公司、股票、基金、房产等两非资产进行处置,回笼资金,轻装上阵。
(3)加强第二代人工耳蜗市场宣传推广,全速推进市场放量。逐步完成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康复中心的多层次运营模式;全力推进人工耳蜗6岁以下儿童临床项目,进一步拓展产品适用人群;充分发挥人工耳蜗临床研究中心的作用,开展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完善听力康复产品线,保证后续产品管线顺利升级换代。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对社会经济活动造成巨大冲击,全球经济萎缩,交通物流不畅,人员交流隔绝,全国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病人就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抗生素药品需求严重下降。面对上述各项不利因素,公司借助于中央企业先进的管理体系,构建规范合理的组织架构,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一方面,准确判断形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时,科学组织复工复产,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及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并积极把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市场机遇;另一方面,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内抓管理,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同时,作为医药企业,公司还积极通过向武汉等疫区捐赠涉疫药品和防疫物资,助力抗疫工作,践行社会责任。
(一)控制权顺利变更,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2020年3月完成控制权变更,变更后成为央企控股企业,公司治理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首先,引入央企先进的规范治理理念,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重新修订、补充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强化了责任意识;其次,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加强外部董事的引进,一方面,发挥专职外部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确保董事会规范履职;另一方面,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扩大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
(二)创新营销模式,抢占市场份额
2020年,公司聚焦抗感染、肿瘤、消化系统等优势治疗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梯队,同时有序推进重点产品进入核心指南及上市后临床、药物经济学研究等学术工作,并加强对原有招商渠道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增设KA连锁药店、数字化电商、专业化学术推广自营等新销售团队,创新营销模式,积极抢占市场份额。
(三)加快药物研究进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2020年,公司与中南大学合作研发的肝纤维化治疗药——国家1.1类新药氟非尼酮,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获得总结报告,同时启动Ⅱ期临床研究工作。该项目列为2018年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已完成各项研究工作,进入结题验收阶段。
公司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研发的针对新靶点的难治性癫痫治疗药——国家1.1类新药派恩加滨,已通过临床伦理审查及遗传办审批,启动Ⅰ期临床试验,开始入组。
(四)加快推进仿制药和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强化产品竞争力
2020年,完成了心血管类重磅药物替格瑞洛片的补充研究工作,预期2021年初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该产品的投产上市将对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抗感染类药物,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已完成注册申报,预期2021年上半年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新型β-内酰胺酶抑制剂阿维巴坦已完成车间改造、原料药中试放大,即将开展复方制剂试制;其他抗生素仿制药产品利奈唑胺、多立培南等均按进度开展;2个儿童用口服液品种已完成中试放大,并将开展工艺验证;新立项了布立西坦、罗沙司他、伏诺拉生等多个市场前景良好、临床价值较高的仿制药品种。
2020年度,公司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1.原料药项目:美罗培南、氨曲南、头孢西丁钠3个原料药已提交申报资料,完成原料备案。2.口服固体制剂项目:阿莫西林胶囊0.25g一致性评价已完成技术审评等待制证,阿莫西林胶囊0.5g获得补充资料通知件,开展相关补充研究工作;盐酸米诺环素胶囊已完成申报,获得受理通知书,头孢克洛胶囊已完成处方工艺研究,准备中试放大生产。3.注射剂项目:注射用美罗培南、注射用氨曲南、注射用头孢西丁钠、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头孢他啶和注射用头孢地嗪钠6个品种均已完成申报,获得受理通知书,其中注射用头孢他啶、注射用美罗培南已进入专业技术审评阶段。
(五)高端医疗器械迈向新高度,履行央企社会责任
2020年,力声特顺利完成70例0-6岁小儿临床试验,提交国家药监局开展注册,并加快了人工耳蜗技术研发进度,升级人工耳蜗植入芯片、编码策略、植入电极设计等核心技术,力声特共计获得国家授权专利82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其中,“LCI-20PI人工耳蜗植入体”、“LSP-20B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LST-MAP-B人工耳蜗调试系统”三个产品,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颁发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书;“国产人工耳蜗产业化推广项目”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本年度,力声特新增手术中心22家,目前共116家,年销量首次突破1000台,占有率在国内人工耳蜗成人植入市场中排名前列,并在上海、北京、安徽、河南、山东、吉林、山西、广东、广西等地区建立了营销服务网点。通过义诊结合听力科普教育、自媒体宣传、电视报道,以及耳鼻喉科专业学术会议推广等方式,提升了人工耳蜗产品的影响力,有效积累了潜在植入者。
与此同时,力声特联合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加入上海市智慧医疗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了人工耳蜗及助听设备调机维护实训中心,为服务听障患者培育了更多人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1:构成履约义务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3.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减少3户。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209,133.90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074,877.19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8,652,620.1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77,742.9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先核查同意后,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10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 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及签署正式授信协议。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由于2020年公司经审计母公司净利润为负,2020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8、听取《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21 年5 月 28 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b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209,133.90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074,877.19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8,652,620.1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77,742.9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 2020 年公司经审计母公司净利润为负,2020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
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研发(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出、技改、销售团队及渠道建设及生产经营等所需大量资金,为节约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定,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 出的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
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 坏账准备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3,994.7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计提,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计量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10.47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7.28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公司在建工程合并计提减值准备8.49万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在年末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逐一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020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计提减值准备4,425.27万元。
(六)商誉减值准备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20年公司商誉合并计提减值准备706.78万元。
(七)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亚德科技”)20.51%和19.28%股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亚德科技实际担保余额为14,975万元,亚德科技由于运营资金暂时紧张,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现已造成逾期。公司对其逾期担保金额为13,985万元。亚德科技股东缪秦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德科技也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责任。公司将督促亚德科技及相关方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2020年公司根据预期风险计提财务担保合同减值4,975万元。
(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020年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3,124.47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4,279.6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3,124.4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 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完成期限拟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3号文核准,海南海药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5,298,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432.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67,999,432.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股权登记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66,002.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7,633,4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6号)。
经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实际使用与变更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变更为“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延期完成,计划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2、延期的原因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原计划投资117,5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0,000万元,自有资金47,534万元,拟于2020年12月建成。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9,088.45万元。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根据长江经济带环保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 2019年对原项目产品布局进行了适当调整;二是出于产品将来进入国际市场的考虑,不同类别产品进行了分区设计,并调整了车间设计;三是2020年重庆地区降水量大,现场施工地质条件恶劣,土建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四是受2020年疫情影响,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部分定制设备未能及时交付。这一系列原因导致整个工期延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四、公司内部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2、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10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项目合伙人:刘学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燕,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传、刘旭燕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海药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95.4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84.8万(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增加。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经核查其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经核查其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61号)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投资者公平性原则
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投资者关系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形成良性互动。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
(一)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及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部门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2021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2021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提升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对外投资、权益分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其他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丰富投资者互动渠道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
公司设立投资者专线电话(0898-36380609)的畅通,并指定专人接听,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热情、认真、耐心地给予回答并认真记录、上报与反馈。
2、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对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公司邮箱(000566@haiyao.com.cn)或信件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就已披露信息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加强公司官网的更新与维护
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haiyao.com.cn)已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官方网站的信息更新及维护,保证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更多信息。
4、积极筹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是上市公司传递价值、投资者发现价值的桥梁,2021年公司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
5、规范接待公司来访投资者等人员
合理、妥善安排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需求,建立公司新展厅、举办投资者接待日,严格按照规定,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要求。
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实行预约制度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对调研等活动予以记载,记载内容至少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方式(书面或口头)、单位、双方当事人姓名、活动中谈论的有关公司的内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并在“互动易”平台予以披露。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
公司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不得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避免和防范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及时在深交所网站登记备案。
(三)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妥善应对舆情处理危机
1、持续做好舆情关注,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公司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及时求证、核实,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同时,公司还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2、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情况,在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市场传闻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根据监管规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如发生危机,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推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增强能力建设
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及时学习并落实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专业能力,为投资者提供规范和高质量的服务。
2021年,公司将通过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各项措施,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等。具体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司编号:2019-036)。
二、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损益为131,199,306.39元。2020年度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开展的各项证券投资均未超出董事会审批的权限,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15:00-17:00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总经理蔡浩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冯毅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日萌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可能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