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兴山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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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发行费用。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华英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伍家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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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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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为:(1)拟用100,000万元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300万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2)拟用4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公司已使用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宜都兴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89,233.91万元新建300万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承诺,本报告期内未有偿还银行贷款支出。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7,864.4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299.44万元。详见附表1: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为:(1)拟用50,000万元增资湖北兴瑞,其中35,000万元用于“有机硅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建设,15,000万元用于“10万吨/年特种硅橡胶及硅油改扩建项目”建设;(2)拟用37,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拟用45.02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公司已使用50,0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湖北兴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34,999.62万元新建有机硅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投入6,859.07万元新建10万吨/年特种硅橡胶及硅油改扩建项目),偿还银行贷款37,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5.02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本报告期内未有偿还银行贷款支出。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5,216.8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176.77万元。详见附表2: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公司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为:(1)拟用6,200万元增资兴福电子,并使用47,597.03万元对兴福电子提供借款,其中42,000万元用于“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建设,11,797.03万元用于“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建设;(2)拟用23,78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经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公司已使用6,2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兴福电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1,988.09万元新建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投入582.87万元建设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3,786.00万元。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6,356.9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147.62万元。详见附表3: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6,957.54万元。本报告期内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公司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4,399.43万元。本报告期内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3.公司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570.3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22日将尚未归还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公司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4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21】第0484号《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对2018年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2020年11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意见如下:兴发集团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对公司2019年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1: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2018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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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020年实际支付金额。
附表2:
201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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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020年实际支付金额。
附表3:
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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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020年实际支付金额。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等21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参股联营公司提供不超过1,191,200万元人民币和19,100万元美元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5,824.3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的参股联营公司将提供反担保安排。
●本次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
2021年4月23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经营发展,在充分考虑其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偿还能力等因素影响后,公司拟为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提供不超过1,191,200万元人民币和19,100万美元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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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备案。
(二)被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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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单位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数据,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为2020年数据;
2.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口径;
3.上述被担保单位注册地址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附注”第九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企业集团的构成”内容。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相关风险可控;对于参股联营公司,公司充分考虑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认为其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同时拟提供反担保安排,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保障子公司和参股联营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877,730.00万元,实际在保余额625,844.77万元,其中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741,530.00万元,实际在保余额为501,892.11万元;对参股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36,200.00万元,实际在保余额为123,952.66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五、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事项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事项的决议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原已审议通过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2021年4月23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3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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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关联董事李国璋、舒龙、易行国、王杰、程亚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同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99,913万元(含税,下同),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8,77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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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20,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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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介绍
(一)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昌兴发”)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法定代表人:李国璋;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限于兴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宜昌兴发总资产429.98亿元、净资产139.6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5.39亿元,净利润6.42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神农架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神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武陵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宁通物流有限公司、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瑞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二)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帆达”)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横村镇;法定代表人:孔鑫明;注册资本:9,000万元;经营范围:草甘膦可溶粉(粒)剂、草甘膦水剂、草甘膦原药、氯甲烷、甲缩醛、亚磷酸二甲酯、盐酸(副产)、硫酸(副产)等生产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金帆达总资产325,563.59万元、净资产189,893.1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9,756.91万元,净利润-1,498.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金帆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其关联公司。
(三)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兴发”)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地址:辉县市孟庄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陈应波,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尿素、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生产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兴发总资产38,326.24万元,净资产17,820.2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5,197.21万元,净利润-991.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因公司副总经理刘畅女士目前担任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河南兴发为公司关联方。
(四)宜昌星兴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宜昌星兴蓝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兴蓝天”)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法定代表人:王杰,注册资本:60,000万元。经营范围:合成氨、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生产、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星兴蓝天总资产200,022.66万元,净资产39,983.5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2.59万元,净利润-103.9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杰先生目前担任宜昌星兴蓝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星兴蓝天为公司关联方。
(五)上海三福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三福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三福明”)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60号703室,法定代表人:李少平,注册资本:9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各类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以上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仅限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产品)、机械器具及零件等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三福明总资产16,469.23万元,净资产14,409.7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823.19万元,净利润400.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因公司副总经理李少平先生目前担任上海三福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三福明为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确定,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开展,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开拓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09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山庄会议室
(一)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一、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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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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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5室
邮编:443000
邮箱:dmb@xingfagroup.com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鲍伯颖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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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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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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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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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精细磷酸盐包括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食品级复配磷酸盐、酸式及碱式焦磷酸钠等产品。
2.有机硅DMC产量中有部分用于生产110胶,故有机硅(DMC)及107胶销量小于产量。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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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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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焦炭市场价格较白煤高,从经济性考虑,公司不再采购焦炭,而是选择采购白煤作为生产磷酸盐的原料。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