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对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更正
■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有关科目的更正(金额单位:元)
■
2、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有关科目的更正
■
(三)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不产生影响。
(四)对2018年、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对2018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
(1)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元
■
(2)盈余公积单位:元
■
(3)未分配利润单位:元
■
(4)投资收益单位:元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单位:元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单位:元
■
(7)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更正后)
■
2、对2019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
(1)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元
■
(2)盈余公积单位:元
■
(3)未分配利润单位:元
■
(4)投资收益单位:元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单位:元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单位:元
■
(7)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更正后)
■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0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联创电子对上述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和相关披露》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6914号)。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
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为了继续支持联创宏声加快发展,促进其早日进入资本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继续为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9000万元,因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联创宏声担任董事,该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3月20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165490662
4、注册资本:14688.4668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肖啟宗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及配件、模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20.05%股权,系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联创宏声担任董事。
9、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联创宏声控股股东为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啟宗,其股权结构如下:
■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主要从事民用及军用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目前,联创宏声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参股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其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联创宏声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联创宏声经营稳健,现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发展势头良好。由于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此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联创宏声经营稳健,现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发展势头良好。此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联创电子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联创宏声的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一创投行对于江西联创对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2,313.8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6.67%,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43,613.8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28%;江西联创对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8,7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9%。若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对外担保额度为43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29,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其中有董事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宁先生(已离任)、刘卫东先生、张金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对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更正
■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有关科目的更正(金额单位:元)
■
2、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有关科目的更正
■
(三)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不产生影响。
(四)对2018年、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对2018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
(1)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元
■
(2)盈余公积单位:元
■
(3)未分配利润单位:元
■
(4)投资收益单位:元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单位:元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单位:元
■
(7)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更正后)
■
2、对2019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
(1)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元
■
(2)盈余公积单位:元
■
(3)未分配利润单位:元
■
(4)投资收益单位:元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单位:元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单位:元
■
(7)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更正后)
■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0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联创电子对上述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和相关披露》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6914号)。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
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为了继续支持联创宏声加快发展,促进其早日进入资本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继续为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9000万元,因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联创宏声担任董事,该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3月20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165490662
4、注册资本:14688.4668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肖啟宗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及配件、模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20.05%股权,系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联创宏声担任董事。
9、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联创宏声控股股东为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啟宗,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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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主要从事民用及军用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目前,联创宏声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参股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其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联创宏声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联创宏声经营稳健,现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发展势头良好。由于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此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联创宏声经营稳健,现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发展势头良好。此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联创电子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联创宏声的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及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因承担保证担保义务而为联创宏声支付的所有代偿款项。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一创投行对于江西联创对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2,313.8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6.67%,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43,613.8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28%;江西联创对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8,7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9%。若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对外担保额度为43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29,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其中有董事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宁先生(已离任)、刘卫东先生、张金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4,379,436.5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84,918.00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57,294,518.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9,762,089.77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计7,124,338.41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9,932,269.93元。
拟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30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47,896,603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1,304,500股,即1,046,592,103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745,473.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6亿元的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继续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并顺利开展2021年报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联创电子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报告。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4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75万股。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360人调整为318人;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1578.5万股调整为1524.75万股。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曾吉勇先生和陆繁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1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8名激励对象授予1,5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0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曾吉勇先生和陆繁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韩盛龙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子公司继续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六、七、八、九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九、十一为关联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1年5月17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口头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1年5月1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其中监事1人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4,379,436.5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84,918.00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57,294,518.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9,762,089.77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计7,124,338.41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9,932,269.93元。
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30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47,896,603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1,304,500股,即1,046,592,103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745,473.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0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得以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4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75万股。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360人调整为318人;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1,578.5万股调整为1524.75万股。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360人调整为318人;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1,578.5万股调整为1,524.75万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318名激励对象合计1,5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141,509.4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3月20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092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4,195,171.7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4,195,171.70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净收入216,675.75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163,013.49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104,381.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0,980,601.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0,980,601.1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7,928,250.69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299,195,529.56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净收入804,470.4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0年3月,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签署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0年11月,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签署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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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联创电子本期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将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人民币4,8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295,200,000.00元汇入联创电子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建行南昌东湖支行85,200,000.00元,工行南昌高新支行210,000,000.00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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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联创电子本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0,999,914.15元,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396,999.4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062,602,914.75元汇入联创电子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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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了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附表二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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