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26
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担保金额:2021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000.00万元,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总额为6,671,114.00万元的担保;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总额44,50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68,184.12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8,051.6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22,931.84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7,200.6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 “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21年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21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0,0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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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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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总额为6,671,114.00万元的担保。(详见附件1)
三、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总额44,5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5,0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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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5,0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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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上海中大康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5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上海中大康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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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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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中大新时代纺织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5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浙江中大新时代纺织品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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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中大新泰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5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浙江中大新泰经贸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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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中大新景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浙江中大新景服饰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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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长乐林场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风马牛长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浙江风马牛长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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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杭州中大东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杭州中大东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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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68,184.12万元。其中:①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740,983.52万元;②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840.00万元;③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大新纺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④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305.60万元;⑤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大新时代纺织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53.15万元;⑥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大新泰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90.00万元;⑦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大新景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11.85万元。
本次担保计划是公司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目前各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被担保单位主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整体担保风险不大。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计划及总额内,根据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议案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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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3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物产中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28
物产中大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3:30—4:30
二、活动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四、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高管。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联系人:何枫、狄世英;联系电话:0571-85777029;联系传真:0571-85778008;联系邮箱:stock@wzgroup.con。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1—029
物产中大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
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甄建敏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甄建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甄建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股东提名江建军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甄建敏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甄建敏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江建军先生简历
江建军,男,1969年5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省属企业高级监事。2020年12月起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治理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30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顾国达,其基本情况如下:
顾国达: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学术博士(Ph.D),教授(博导)。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一诺丁汉大学中国与全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经济学会会长,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副会长,浙江省钱塘数字贸易研究院院长。2017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顾国达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顾国达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快速提升各生产基地的制造能力,充分发挥各基地间的协同效应,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14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三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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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物产中大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年4月28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6
收件人:廖建新、何枫、狄世英
电话:0571-85777029
传真:0571-857780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顾国达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国达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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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