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8,960,2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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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生产流程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饲料、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利用鸡粪进行沼气发电,并利用沼气发电的副产品开展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肉鸡饲养、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与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经营模式。
父母代肉种鸡养殖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我国,种鸡饲养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平养与笼养。目前国内大部分养殖企业采用平养方式。公司则采用全程笼养方式。
公司肉种鸡养殖周期分育雏期、育成期和产蛋期三个阶段,采用“三阶段全进全出”笼养生产工艺。种鸡1-5周龄为育雏期,6-22周龄为育成期,23-69周龄为产蛋期,育成期公司通过骨骼发育情况、性成熟情况等对种公鸡进行三次选育,产蛋期种鸡采用人工授精技术。种鸡在饲养69周后被淘汰,产蛋期内生产的合格种蛋送至孵化厂孵化,孵化出商品代鸡苗进行销售。
肉用种鸡全程笼养及其配套技术为公司自行研发,该技术改变了传统垫料平养模式,采用多层饲养,使种鸡离开地面,不接触粪便和垫料,减少粪便污染的机会,利于疾病的控制,提高成活率;同时可以解决限饲困难、受精率低、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先后获得国家“星火计划科技成果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在国内种鸡饲养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为配合种鸡笼养,公司在人工授精技术的基础上研发了“鸡鲜精稀释及冻业技术”。 该技术采用“一鸡一管”的输精方式,提高了受精率,杜绝了因输精而带来的交叉感染。公司还对种公鸡进行选育,提高商品代肉鸡苗质量、减少种公鸡饲养量、减少非生产性饲料开支。
肉鸡屠宰及加工业务由子公司民和食品经营,拥有世界领先的荷兰斯托克和荷兰梅恩肉鸡屠宰加工生产线,采用西方先进的自动放血技术,防止了放血时的污染,同时达到最佳放血效果。宰杀掏脏采用全自动的方式,设备配有高压清洗系统,从而避免了员工工作时的交叉感染。加工中通过多道“关卡”的检验及宰后同步检验检疫,严格保证了鸡肉产品的质量。
公司已取得英国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产品先后获得了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和绿色食品认证。
(2)公司养殖模式及特有风险
公司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为核心,以商品鸡养殖、屠宰加工以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辅助,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链。公司对所属的种鸡场、孵化厂、饲料厂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直线职能式管理模式,对采购、人事、财务、质量体系管理实行集中控制。
种鸡饲养及商品代肉鸡苗生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下设种鸡养殖场、商品鸡养殖场及孵化厂,各场独立经营,由公司统一核算。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了种鸡育雏期、育成期、产蛋期的“三阶段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及“肉种鸡笼养配套技术”,改变了传统饲养模式存在的肉种鸡成活率低、限饲困难、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人工授精技术及“鸡精液稀释技术”采用“一鸡一管”的输精方式,提高了受精率,杜绝了因输精而带来的交叉感染。公司还对种公鸡进行选育,对提高商品代肉鸡苗质量、减少种公鸡饲养量、减少非生产性饲料开支有着重要的意义。
父母代种鸡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其生产过程对环境、气候及疫病防治的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疫病控制管理制度,但外部禽类动物疫病出现大规模流行和扩散,消费者对动物疫病认知水平和疫病流行的心理预期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使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种鸡养殖采用笼养模式,有诸多优点,但究其根本还是种鸡养殖行业,在某些饲养环节的手段不同。因为处于养殖行业,公司最大的风险是疫病防治与控制的风险,这也是整个养殖行业的最大风险。
报告期,公司养殖模式未发生变化。
(3)采购模式与销售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物资采购制度,根据所采购物资的重要性进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公司现有业务中,主要向外部采购父母代肉鸡苗和饲料原料,公司各主要原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种鸡鸡苗采购:父母代种鸡苗的采购系生产部根据公司产能、市场预测和发展规划制订本年度总采购计划和分期采购计划,经生产负责人审核后报经总经理审批,由公司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统一实施。
饲料原料采购:公司饲料生产所需原料主要包括玉米、豆粕、花生粕、鱼粉及添加剂等,由饲料厂根据种鸡与肉鸡饲养部门的需求制订月度采购计划,提交公司采购部,数量较大的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数量较小的则向粮食种植户直接采购。
肉鸡及鸡肉半成品采购:公司鸡肉产品的生产加工由民和食品完成。报告期内,为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民和食品主要原料毛鸡的来源基本以公司自养的商品肉鸡为主,仅少量向外部肉鸡养殖户采购。
②销售模式
公司设销售部,负责商品代鸡苗产品的销售,以及市场调研、拟订销售工作计划、市场开发和维护、经销商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及鸡肉产品,不同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也不同,基本可分为自销和经销商销售两种模式。
经过多年实践和改进建立了覆盖山东省全省和周边地区的完善销售网络,能够确保公司鸡苗产品快速销售。主要分为大型专业养殖公司及经销商,经销商大多与公司合作多年,公司经销商同时进行饲料或兽药的经营,熟悉市场情况,与养殖户关系密切,在当地市场有较强的影响力,是公司重要的客户和市场行情提供者。
鸡肉产品销售:子公司民和食品设有销售部,负责鸡肉制品的市场销售工作。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分为两种,一是直接销售给百胜、铭基(麦当劳指定供应商)、真功夫、华莱士等餐饮企业和双汇、金锣、得利斯、喜旺等食品加工企业,二是将产品销售给各地贸易公司或经销商。
(4)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和商品代肉鸡(商品代肉鸡供民和食品屠宰加工),公司生产的饲料以自用为主,极少部分对外销售。子公司民和食品以进行商品代肉鸡屠宰加工,并生产冷冻鸡肉制品为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肉鸡分割产品。子公司民和生物经营沼气发电业务、生物燃气、有机肥及水溶肥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5)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人口众多,动物蛋白需求量较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口数量增加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受耕地减少、资源短缺等因素制约,我国粮食的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任务艰巨。
鸡肉是我国第二大肉类消费品,但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鸡肉消费仍存在较大差距。与泰国和南美洲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是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缓解粮食供求矛盾、丰富居民膳食结构的重要途径。
经过多年的不断进步,肉鸡产业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农牧业领域中产业化程度最高的行业。其单产水平、规模化程度、饲养设备、产品加工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尤为明显,已成为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肉鸡产业是粮食转化的重要途径,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肉鸡产业具有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等特点,它比传统的种植业更能体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企业赢利,同时能够带动养殖业、饲料业、兽药和生物制品、运输业、餐饮业、加工业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肉鸡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6)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白羽鸡养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起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为核心,集肉鸡养殖、屠宰加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循环产业链,实现工厂化生产和集约化管理,并计划进一步发展食品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布局,向着生态平衡、安全环保、优质高产的现代畜牧业迈进。
公司现为中国畜牧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会会长单位、白羽肉鸡联盟副主席单位、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先后被认定为“亚洲家禽企业五十强”、“中国畜牧行业优秀企业”、“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出口鸡肉标准化示范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等。
公司拥有的“民和”品牌被授予亚洲名优品牌奖、山东名牌等荣誉,“民和”系列鸡腿、鸡胸、鸡翅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中国绿色食品”。公司已取得HACCP质量认证、EUREPGAP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各地了实现了最严格的疫情控制。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鸡苗、饲料运输受阻,工人返程受限,使得养殖,屠宰等环节受到较大影响。养殖户无法进行补栏,鸡苗价格一路下跌。后续疫情虽然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但大部分学校无法正常开学,旅游停滞,餐饮恢复缓慢,使得鸡肉消费断崖式下跌,鸡肉产品价格低迷。随着各地疫情控制的减弱,养殖户开始补栏,虽然鸡肉产品价格没有大的上涨,但毛鸡、鸡苗价格在3月至4月迅速提升;由于2019年白羽祖代引种增加的产能在2020年三季度释放,使得父母代肉种鸡的存栏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鸡肉市场的低迷与鸡苗供应量增长助推了鸡苗价格在三季度持续下跌。三季度的低于成本的价格使得部分小规模养殖父母代肉种鸡场出现亏损,这部分养殖场的父母代肉种鸡产能提前退出。四季度,随着小规模种鸡场的去产能,鸡苗供应出现拐点,鸡苗价格开始回升。
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和禽流感疫情多点暴发的背景下,2020年国内白羽祖代肉种鸡自国外引种数量有所减少,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监测数据,我国2020年祖代鸡累计更新约100万套,下降明显。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逐步控制,社会经济发展的逐步恢复,国内经济活力将不断增强,鸡肉消费预计将逐步增加。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1,883,981.3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75,728.9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5.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190,334.5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6.35%。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售价下降幅度较大,收入降低,毛利下降,是报告期盈利下降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雏鸡销售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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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计划。报告期,公司商品代鸡苗产量达到3.57亿羽,同比增加9.21%;商品鸡饲养量3312万只,同比增加2.99%;鸡肉制品生产量6.8万吨,同比下降4.02%,各项生产活动基本保持稳定。由于疫情影响,报告期鸡肉产品价格下降,行业景气度低迷,公司整体盈利有较大幅度下降。
2、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蓬莱和潍坊两地熟食品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已经基本完工,开始进行设备安装。食品深加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向下游延伸,拓宽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下游深加工行业受原材料等价格波动影响较小,盈利水平比上游养殖行业更加稳定,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3、报告期,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用以实施“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潍坊民和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及“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增强公司父母代种鸡养殖规模、商品代鸡苗产量,以及鸡肉熟制品加工,已成功发行46,913,580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亿元,保障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4、报告期,国内外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公司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生产防护方案,加强消毒措施责任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经营,同时加大备用物资采购,备足生产原料,保证正常开工生产。公司按照政府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外来人员隔离措施,做好隔离员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在保生产的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就疫情进行物资和资金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需要贡献力量。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养殖模式的内容、风险和变化见年报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相关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养殖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疫病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终端消费不振,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2020 年 2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此次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蓬莱仙境海岸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表决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3,322,913,939.08元,比上年增加了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22,335,065.78元,比上年下降了4.1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1,883,981.3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75,728.9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5.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190,334.5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6.35%。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售价下降幅度较大,收入降低,毛利下降,是报告期盈利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司2020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表决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66,675,728.9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91,454,087.3元;资本公积为868,237,816.0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在总股本348,960,212为基数,向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688,06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表决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表决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表决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含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政府财政部门政策性借款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十亿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修改条款详见附件。《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激励基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激励基金第二次分配方案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度激励基金第二次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张云龙先生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程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永峰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可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养殖业务布局,更加符合公司种鸡养殖和商品鸡养殖区域规划。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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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滨路2号山东蓬莱宝龙艺珺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十、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八、议案九、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以在 2021年5月15日16:00 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855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验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遵守独立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托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7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5、业务资质: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3人。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
(四)执业信息
1、独立性: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赵恒勤、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晓思、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恒勤和刘珍珍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赵恒勤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恒勤(项目合伙人):自1990年7月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先后为中国重汽(000951)、民和股份(000234)、双杰电气(300444)、名洋会展(831946)、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汽车制造,电网,金融,农业养殖,机械制造,房地产,制药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从业经历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女士: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会计师刘珍珍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珍珍:自2012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先后为民和股份(000234)、双杰电气(300444)、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1、中兴华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赵恒勤受到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行政监管措施1 次和自律处分0 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和分析,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报告及时、全面、客观。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的审计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后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激励基金第二次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公司2019年度激励基金。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激励基金第二次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5%—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2019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取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8,499.83万元。
三、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1、首次分配情况
公司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基金计提分配的议案》,对2019年度计提激励基金进行了首次分配,剩余激励基金的发放由董事会另行审批,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激励基金计提分配的公告》。
2、本次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激励基金分配确定办法规定:由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结合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贡献情况,提出激励基金分配方案。方案须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此次分配方案如下:
■
注:上表发放人员的激励基金系因其管理职务考核发放,与其担任董事、监事无关。
四、本次分配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表中计提,分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分配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2019年度激励基金第二次分配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养殖业务布局。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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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养殖业务布局,更加符合公司种鸡养殖和商品鸡养殖区域规划。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仅涉及“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种鸡生产布局做出的决定,该项目在本次变更前尚未动工,本次除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外,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变更“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云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云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张云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因张云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辞职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云龙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张云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张云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程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程永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程永峰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原张云龙先生担任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程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永峰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程永峰先生简历
程永峰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 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副科长、山东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8年12月起任职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目前兼任仙坛股份独立董事、泰和新材独立董事。程永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程永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程永峰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公司2020年度激励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5%—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取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837.3万元。
四、本次计提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表中计提,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提取激励基金有利于激发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达到了提取2020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取2020年度激励基金。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后方可实施。
激励对象因违纪被公司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失职、渎职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渎职、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宪法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东明先生、财务总监曲平先生、独立董事刘嘉厚先生、保荐代表人陈振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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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5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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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完毕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