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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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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市场规模优势较为突出的酒店连锁集团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及经济型酒店的投资与运营管理,并兼有景区经营业务。

  公司酒店业务包括酒店运营和酒店管理两种模式。第一,酒店运营业务主要指通过租赁物业来经营酒店。公司通过向顾客提供住宿及相关服务取得收入,并承担酒店房屋租金,装修及运营过程中的管理、维护、运营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实现盈利。第二,酒店管理业务包括品牌加盟、输出管理和其他特许业务。其中:1.品牌加盟指公司与加盟酒店业主签约后协助其进行物业设计、工程改造、系统安装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使加盟酒店符合集团酒店标准。2.输出管理模式指公司通过对酒店日常管理取得收入。输出管理收入根据品牌不同分为按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基本管理费加奖励(效益)管理费收取两种模式。3.其他特许业务指公司通过提供给加盟酒店服务支持取得收入,包括软件安装维护服务、预订中心服务和公司派驻加盟酒店管理人员的服务。

  酒店运营模式的收入为按经营酒店的收入全额确认为公司收入,酒店管理模式的收入则按向酒店业主收取的品牌及管理服务费确认为公司收入。2020年全年酒店运营模式的收入占比73.22%,截止12月31日门店数量占比为16.12%;酒店管理模式的销售收入占比为21.99%,门店数量占比为83.88%。由于酒店管理业务收入占比小,毛利率比较高,叠加公司重点发展酒店管理业务,公司业绩整体呈现出收入变动小,利润变动大的特征。

  公司旗下酒店品牌丰富:如家、莫泰、蓝牌驿居、雅客怡家、云上四季、欣燕都、华驿,云品牌(派柏云、睿柏云、素柏云、诗柏云)、如家商旅、如家精选、YUNIK、艾扉、金牌驿居、柏丽艾尚、扉缦、嘉虹、和颐、璞隐、逸扉、建国铂萃、首旅京伦、首旅建国、首旅南苑、漫趣乐园、如家小镇等,覆盖了从经济型、中高端到高端的酒店品牌。产品涵盖了标准及非标准住宿,可以充分满足消费者在个人商务和旅游休闲中对良好住宿环境的需求。

  景区业务:公司海南南山景区运营主要通过景区的门票、餐饮、商品、住宿、园区内交通等获得收入利润。公司控股74.81%的南山景区为公司唯一经营的5A级景区。

  未来公司仍将以住宿为核心,充分利用自身品牌、规模、资源、平台、技术优势,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吃、住、行、游、购、娱等板块的资源连接起来,打造“如旅随行”的顾客价值生态圈。

  (二)行业情况

  1.宏观经济概要

  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754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84,255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3,977亿元,增长2.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7%,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7.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4.5%。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下降0.5个百分点,国民总收入1,009,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9%。

  2.旅游行业整体概况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国内游客28.8亿人次,比上年下降52.1%。国内旅游收入22,286亿元,下降61.1%。全年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5,971亿元,下降13.1%。在2020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方面,住宿和餐饮业比上年下降5.5%。

  旅游业整体呈现出前低后高的走势。随着中国疫情防控得力,旅游消费者信心逐渐回升。2020年国庆期间的数据显示,国庆中秋假期,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6.37亿人次,按可比口径同比恢复79.0%;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665.6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恢复69.9%。中国银联数据显示,国庆长假前7天银联网络的交易金额达到2.1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3%。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酒店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然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作为行业的中坚企业,带领旗下的直营和加盟酒店迅速复工复产,并抓住酒店业全年业务关键季,努力提升运行效率、降本增效、抢抓收入,积极适应市场需求进行业务和产品调整;随着疫情进入防控新常态,消费市场趋于平稳,通过不断摸索、试探和创新,公司对新形势的认识更加深入,对新产品的尝试和新模式的稳固也进入了新的阶段;全力推进数字化建设,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和领先技术应用,进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行直播等数字营销手段,提升了企业的产品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模式能力,力争在新的年度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公司快速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控制成本,包括争取疫情期间的物业租金减免,落实税金减免以及社保费用减免,同时通过与各地政府的积极沟通,尽早获取政府承诺的各项扶持补助。公司还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降低人力成本,推动减少了各项非一线的营销和管理费用支出。同时,公司通过拓宽融资渠道,不断降低融资成本,对外借款利率从2019年度的3.92%-4.60%降至本年的2.05%-4.60%,并提前归还了年利率为4.60%的8,400万元借款。

  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利润总额9,139.13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901.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7.75万元。2020年第四季度各业务板块的利润总额情况: 一、公司酒店业务实现利润总额4,504.20万元,比上年减少16,120.63万元,降低了78.16%。二、景区运营业务实现利润总额4,634.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87.53万元,增加了38.46%。

  2020年公司利润总额-58,543.50万元,比上年减少186,236.58万元,下降145.85%。各业务板块的情况: 一、公司酒店业务利润总额-65,566.36万元,比上年减少175,854.68万元,降低了159.45%。二、景区运营业务利润总额7,022.86万元,比上年减少10,381.90万元,降低了59.65%。

  2020年公司归属母公司净亏损为49,600.53万元,每股收益-0.5074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2,749.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5395元/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0年12月11日发布),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请详见财务报告章节附注五、4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直接持股的公司包括八家全资子公司和三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0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民族饭店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11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沈南鹏先生委托董事孙坚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2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五、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决算详细情况请见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预案详见《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临2021-009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九、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0号。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年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10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借款额度申请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发展项目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总额为60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申请。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在该额度内的借款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选取、利率水平的确定等工作。此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十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21年拟使用存量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资金短缺、银行贷款周转等资金需求。根据2021年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资金按期收回。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十四、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11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五、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2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六、以赞成10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梁建章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3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七、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14号。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总体需要,现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人选,聘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霍岩先生(简历见附件1)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任职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9月25日)止。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向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其他兼任的公司高管职务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以赞成10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董事袁首原先生因是领取该薪酬的董事,故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袁首原薪酬的议案》。

  因工作职务变动,公司现任董事袁首原自2020年11月1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并于2020年12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领取的报酬事项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袁首原其薪酬结构类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与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7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霍岩先生简历

  1977年6月出生,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曾任西苑饭店销售经理,上海京诺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旅置业副总经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0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3,543,84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7,208,505.44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69,175,607.34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489,051.0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3,543,84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7,208,505.44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69,175,607.34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489,051.07元。

  依据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出不实施现金分红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明确剩余未分配股利的用途。

  2020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酒店行业的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层面对严峻的外围形势,一方面敏锐洞悉市场需求,在行业中首推“放心酒店”产品,升级24专项清洁标准和新增59项防疫清洁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复工复产进度。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市场,狠抓内生增长,逆势扩张,从制度上、人员上继续推进深化改革,坚定加快全年开店速度,成功实现本年度新开店数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公司快速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控制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更多数字营销,公司的经营趋势逐步向好。2021年,在疫情控制常态化下,公司经营层将带领全体员工继续拼搏,在新的消费环境下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公司市场规模取得更大拓展。

  2.自身经营模式和发展计划

  公司酒店业务包括酒店运营和酒店管理两种模式。第一,酒店运营业务主要指通过租赁物业来经营酒店,公司通过向顾客提供住宿及相关服务取得收入,并承担酒店房屋租金,装修及运营过程中的管理、维护、运营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实现盈利。第二,酒店管理业务包括品牌加盟、输出管理和其他特许业务。

  公司酒店运营业务是较重资产经营模式,在日常运营中需要承担物业租赁费、装修改造费用和职工薪酬支出等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对公司的自有资金需求量非常高。

  在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后人们的差旅习惯可能发生的变化,今年公司将持续在住宿产品上做更多的创新和优化,并继续酒店存量产品升级改造和对中高端酒店的投入,需要较多的资金。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2.8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6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亿元,实现每股收益-0.5074元/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5395元/股。

  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定“以住宿为核心,融合吃住行游购娱资源,构建全价值链旅行聚合平台”的发展战略,始终以“中国服务”为统领,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加大资源整合,持续创新,不断优化产品,全力打造 “如旅随行”的产业链和顾客价值生态圈,提升公司整体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4.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疫情期间收入减少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疫情期间的职工薪酬、办公场所租金、疫情防控支出等日常经营支出;以及对酒店产品升级改造投入和偿还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

  因此,综合以上原因,公司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保留充足的流动资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 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不进行分配的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公司经营需要等重要因素,在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后人们的差旅习惯可能发生的变化,2021年公司将持续在住宿产品上做更多的创新和优化,并继续酒店存量产品升级改造和对中高端酒店的投入,需要较多的资金。考虑到未来经营现金流状况,后续可能会带来资金缺口,因此公司适度保留现金,为正常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出现。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董事会提出的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特殊状况及公司主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明确了剩余未分配股利的用途,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编号:临2021-01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2021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俊荣,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俊荣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俊荣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费用

  1、2021年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3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考虑审计范围、旅游行业特性,以及日常业务咨询等综合进行定价,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2、2021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预计100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度费用一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聘请事项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2020年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该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按照证监会及国资委要求的其他内容执行工作,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和专项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进行了跟踪和大力配合。在审计工作结束后,普华按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查阅了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特别是其在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上作了重点审查,结合其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审计工作,认为该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续聘的决定,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公司202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1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获得预计总额度25亿元以内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

  其中:首旅集团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1. 交易标的:25亿元财务资助总额度

  2. 交易内容:公司按需求分批提出

  3. 交易日期:2021年

  4. 交易地点:北京

  5. 交易金额:25亿元

  6. 定价基准: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生效时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本议案至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财务资助额度为止。

  7. 交易目的:用于公司部分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保障。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资助方: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类别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宋宇。主要经营业务: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首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4月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277004G。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2.受助方:本公司。

  3.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首旅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首旅集团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费率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四、本公司预计从该项交易中获得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五、关联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情况说明

  1. 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 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问题。

  3.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事项。

  六、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关联交易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1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7,982万元。

  ●预计2021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00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一、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982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823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159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 11,000万元减少3,018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3,377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359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由于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实际拆借的资金小于预计数,导致关联借款利息比预计减少1,985万元。

  2、2020年公司收取关联酒店管理费收入较预计数减少1,619万元,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关联酒店经营业绩下降所致。

  3、公司2020年承租关联企业经营用房产的租赁费较预计数增加221万元,主要是新增关联企业所致。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2,159万元,比预计增加359万元,主要系新增关联方导致两年数据口径不可比所致,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二、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00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5,823万元,预计2021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9,668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对关联方酒店进行受托管理,2020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1,127万元;预计2021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457万元。

  (2)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2020年发生租赁费用3,178万元;预计2021年发生租赁费3,705万元。

  (3)截止2020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64,400万元;2020年公司发生关联借款利息1,515万元,预计2021年发生关联借款利息3,500万元。

  (4)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经营用房产,2020年收取租赁费收入3万元;预计2021年收取租赁费收入6万元。

  2、本公司的母公司首旅集团信息详见五、关联方介绍。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相互之间提供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洗衣、维修、商品等服务,2020年度实际发生2,159万元,预计2021年发生2,332万元,关联方会员系统业务量保持稳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0.56%,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0.86 %,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司上市时因资产剥离等历史因素造成的,二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相互提供酒店管理、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维修、商品、资金拆借等日常经营行为。

  在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第一种关联交易将会继续存在。第二种关联交易是纯粹的经营行为,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有的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五、关联方介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首旅集团

  注册资本:442,523.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宇

  经营范围为: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时,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1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442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6,442万元。

  ●2021年度预计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梁建章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13,000万元减少6,558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6,558万元。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比2020年度预计数减少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减少所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企业通过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同时公司支付关联方销售佣金的业务。2020年度关联方企业通过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减少,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二、2021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6,442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6,442万元。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000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6,442万元,预计2021年度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20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0.29%,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0.86%,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携程上海等关联方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相互提供服务的上下游企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是纯粹的经营行为,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五、主要关联方介绍

  1、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简称:携程上海

  股本:26017.369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范敏

  2、去哪儿网(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简称:去哪儿网

  注册资本: 1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晗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梁建章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8证券简称: 首旅酒店编号:临2021-01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2020年12月1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实施问答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本集团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房屋建筑物类别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本集团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租金减让不适用该简化处理方法。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主要内容:1、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2、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 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采用未来适用法。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除准则规定的豁免之外,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但对出租人的信息披露有详细的要求。

  一、 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2020年12月1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实施问答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本集团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房屋建筑物类别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本集团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租金减让不适用该简化处理方法。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主要内容:1、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2、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采用未来适用法。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除准则规定的豁免之外,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但对出租人的信息披露有详细的要求。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报表列示项目的影响如下:

  1、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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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因执行上述修订的准则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733,523.34元,其中盈余公积0.00元、未分配利润9,733,523.34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因执行上述修订的准则对本公司层面股东权益无影响。

  注释1:本集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识别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采用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合同交易价格于各项履约义务中进行分配,并于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集团按所提供服务和积分各自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重新计量积分对应的交易价格,并相应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同时,将尚未使用积分的所分配的交易对价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注释2:本集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尚未摊销的会员费收入由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中预计将于一年以内摊销的部分,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较于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对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有了更为明确的判断标准,本集团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判断公司在提供会员服务时承担主要责任,并对会员卡进行统筹管理,设定积分规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作为主要责任人,品牌加盟和输出管理酒店在收取会员家宾卡收入时的身份是代理人。因此,本集团对品牌加盟和输出管理酒店向宾客发行家宾会员卡并收取一次性入会费,按照总额法计量,并按照直线法在会员享受会员权益的期限内分期摊销并确认收入,为获取入会费而发生的支付给品牌加盟和输出管理酒店的佣金,作为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获取成本,并在会员享受会员权益的期限内分期摊销并确认为当期损益。

  注释3:本集团根据新收入准则及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4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的规定和精神,识别出提供酒店运营业务和景区业务中直接依赖的相关资产,包括酒店及景区的物业(含自有物业及租赁物业)以及家具等,故本集团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租赁费及运营人员职工薪酬等属于本集团的直接成本及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在原收入准则下,上述服务成本可列示于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与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不直接相关的费用,本集团按照性质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3、因上述注释3所提,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2020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影响如下:

  ■

  4、因上述注释3所提,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2020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影响如下:

  ■

  

  (二)执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对报表列示项目的影响如下:

  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本集团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房屋建筑物类别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本集团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租金减让不适用该简化处理方法。

  出租人免除本集团2020年度的租金132,587,798.23元,本集团已将上述租金减免额冲减当期租金费用。

  出租人免除本公司2020年度的租金0元。

  本集团及本公司免除承租人的租金金额较小,不具有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对公司财务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同期数据。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报表列示项目的影响如下:

  根据新租赁准则关于衔接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调整增加2021年年初资产总额895,587.49万元、增加2021年年初负债总额932,224.18万元、减少2021年年初所有者权益36,636.69万元。

  具体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调整增加2021年年初资产总额475.15万元、增加2021年年初负债总额512.91万元、减少2021年年初所有者权益37.76万元。

  具体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规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现了谨慎原则,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现了谨慎原则,公司在决策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1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网络交流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方式:网络交流互动

  ●网络平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30—16:30

  ●征询问题时间:投资者可在 2021年4 月27日至5月9日将需要咨询的问题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1 年4月27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分红预案,公司决定于2021 年5月10日15:30—16:3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召开“首旅酒店2020年度业绩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网络交流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分红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网络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30-16:30

  2、网络登陆地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向荣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5月10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

  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 2021 年4月27日至5月9日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发送邮件到以下两个地址: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咨询本次交流会事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  牛佳

  咨询电话:010-66014466转3846  010-66014466转3841。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1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12时在民族饭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公司三名监事东海全、石磊、吕晓萍全体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东海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均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阅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董事会提出的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特殊状况及公司主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明确了剩余未分配股利的用途,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因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业绩出现大幅度亏损,董事会及时向投资者发布了业绩亏损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亦通过电话、上交所e互动平台和专项网络交流活动加强了与投资者日常的沟通,使得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近况,树立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信心。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借款额度申请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有关文件通知内容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现了谨慎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1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

  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1、5、6、7、8、9、10、11、13、14、15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1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4项议案已由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对11和12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第13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62房间

  4、联系人:李欣、牛佳

  5、联系电话:010-66014466-3846  010-66014466-3841

  6、传真:010-66063036

  7、电子邮件地址: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

  8、邮编:100031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58                                                  公司简称:首旅酒店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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