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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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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部分内容披露有误,公司对其进行了补充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5)营业成本构成”中的“产品分类”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2、“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更正前:

  单位: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和3家参股公司,6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检测”)、上海神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通”)、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置业”)、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能装备”)和3家参股公司为上海驭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驭冉投资”)、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通新能源”)、无锡鸿鹏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鸿鹏”),具体情况如下:

  …

  更正后:

  单位: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和4家参股公司,6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检测”)、上海神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通”)、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置业”)、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能装备”),4家参股公司分别为上海驭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驭冉投资”)、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通新能源”)、无锡鸿鹏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鸿鹏”)、天津渤钢二十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渤钢二十四号”),具体情况如下:

  …

  10、根据《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签署了《天津渤钢二十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作为转股债权人将其持有的对渤钢系企业数家企业的债权经债务承担方式调整为对钢铁资产控股平台的债权,再将该调整后的债权以出资的方式转化为天津渤钢二十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最后由该合伙企业将持有的对钢铁资产控股平台的债权转化为对钢铁资产控股平台的股权,从而实现债权受偿。渤钢二十四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渤钢二十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6324.732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3DYH01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3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并经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合同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在收益分享期(项目投产之日起99个月)内的经营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实际实现收入以年终经审计数据为准。

  一、 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通”或“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或“乙方”)与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龙山钢铁”或“甲方”)签订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160,617.60万元(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发电收入扣除能耗费用后按照52%的分享比例进行预估测算,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双方同意就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公司已于 2021年3 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合同议案。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26MA0EKAPC3U

  法定代表人:卢建光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聚集区管委会院内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18日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烧结矿、球团、焦炭的生产与销售;铁路运输;仓储(不含危化品);再生物资回收利用;发供电;蒸汽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及瑞帆节能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对手方邯钢龙山钢铁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钢铁”)的全资子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关系:公司、瑞帆节能与邯钢龙山钢铁、邯郸钢铁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范围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

  2、合同金额

  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为160,617.60万元(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发电收入扣除能耗费用后按照52%的分享比例进行预估测算,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

  3、项目费用

  静态投资(预算)为: 78000 万元(大写:柒亿捌仟万元整)

  4、项目实施期限

  节能效益分享期: 99 个月(自然月),项目移交时间为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效益分享期结束时,本项目全部财产所有权由乙方无偿转交给甲方。

  5、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1.5年,自2021年6月开始建设,预计 2023年1月进行投产。

  6、计量方法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双方共同确认的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计量表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在分享期内,效益分享比例为甲方48%,乙方52%。

  7、结算方式

  进入效益分享期之日起,每三个月计量统计一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发电机发电量及应分享金额(5 日内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甲方在签字确认后30日内,支付当期分享金额。

  付款方式:按每三个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金额为含税金额。

  8、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中标项目系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环保类业务,瑞帆节能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予以实施。瑞帆节能本次在公开竞争中中标是客户对瑞帆节能经营模式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体现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为160,617.60万元(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发电收入扣除能耗费用后按照52%的分享比例进行预估测算,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58,555.17万元的101.30%。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双方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节能分享比例进行收益分成,收益分享期限为99个月,折算到自然年度内的营业收入预估为19,468.80万元/年。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在收益分享期(项目投产之日起99个月)内的经营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

  3、上述中标项目的投资额、工程建设期限和效益分享期等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 风险提示

  1、本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 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董事会对合同必要性、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本次瑞帆节能与邯郸钢铁签订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书》系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环保类业务,瑞帆节能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予以实施。瑞帆节能本次在公开竞争中中标是客户对瑞帆节能经营模式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体现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瑞帆节能将运用自有、自筹资金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合作的方式,为上述合同的履行提供资金保障。在过去多年的市场开拓和经营发展过程中,瑞帆节能在高炉煤气除尘与节能利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持续开展节能科技服务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帆节能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瑞帆节能拟与邯郸钢铁签订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书》系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环保类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瑞帆节能本次在公开竞争中中标是客户对瑞帆节能经营模式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体现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瑞帆节能具备履行协议必要的履约能力,相关协议条款遵循了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公司及瑞帆节能与邯郸钢铁不存在关联关系,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七、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签订的《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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