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简称“大华”)为公司及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2020年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根据大华提供的相关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据大华表示,截至2019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66.73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邹吉丰,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军,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67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8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提供劳务或接受提供的劳务、后勤服务等交易,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880.96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钢集团”,因此表格数据中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包括除单独披露外的所有与中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发生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公司向关联方中钢集团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667.22万元,与预计金额相差60.28%,接受关联方中钢集团提供的劳务实际发生额625.30万元,较预计金额相差30.37%。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中钢集团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需要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主要是因为年初预计基于业务需要判断,受市场客观因素变化导致差异。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小股东的利益,但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关联交易预计过程中审慎判断,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二、关联人中钢集团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思伟,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主营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钢集团2020年末总资产为648.30亿元,净资产为28.43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2.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关联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中钢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 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的变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钢集团在冶金原料及装备制造等行业具有重要地位,为了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原辅材料及产品采购、产品销售等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为了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且预计金额占其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文军、毛海波、张野、王云琪、张功多、虞夏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是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说明,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导致较大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基于业务需要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且因市场客观因素变化造成的客户需求低于预期,上述差异未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也将督促公司努力提高对相关产品市场需求预测的准确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使其预计金额相对较为准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业务将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质押业务时,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拟调整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2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可达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15,363股,发行价格1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2,800,788.79元,发行费用共计25,868,300.00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6,932,488.79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78号)。
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
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7852.90万元,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03.14万元。
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主要是由于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此外,受到2020年上半年疫情和当地天气管控的影响。
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调整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二)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
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3296.30万元,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18.85万元。
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主要是由于前置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此外,由于近年来金属磁粉芯技术发展较快,更为先进的工艺技术已经出现。经过对项目的技术论证,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技术升级或其他方式来实施该项目。
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调整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基于审慎的原则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0,949,796.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公司财务部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二)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四)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银行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五)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1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未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的议案;
13.2020年年度报告。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7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议案4、5、6、7、9、10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1需以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6)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罗恒 陈健
电话号码:0555-5200209
传真号码:0555-52002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7”,投票简称为“天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2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2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42号文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及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75,68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15,36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2,800,788.79元,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共计25,868,300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6,932,48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0,000,000元后的262,800,788.79元已于2017年9月15日到达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56080102100046545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78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7年9月15日,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262,800,788.79元募集资金存入本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56080102100046545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9月15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开设账户,账号为34050165890800000239,作为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和年产2000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9月19日,公司从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专户转出98,289,495.71元至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专户。2017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6月20日,公司在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开设账户,账号为20000226373266600000157,作为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7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原存放于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60801021000465459,用于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的本息余额39,029,000.00元转至在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银国际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与中银国际及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上述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113,996.50元;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031,353.96元;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838,198.31元;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88,522.20元;年产2000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50,964.6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议案》,变更“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项目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购入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26号变更为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华山南路505号。2017年10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公告》。
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马鞍山,距离原料产地和主要客户群较近,且毗邻长江水道,原材料运输成本更低、采购周期更短。项目所需进口原料主要从日本、韩国进口,国产原料主要是宝钢所产盘条,产品主要用户集中在长三角经济区。马鞍山雨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享受省级开发区的各项政策优惠,同时对入园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并建有现成工业厂房供出租,尤其该园区将金属加工、高新技术等作为发展重点,与中钢制品院产业契合度较高。
变更项目实施方式,能够减少项目征地、报建、土建施工等建设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将大幅缩减。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年产2000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核字第90200号审核,截至2017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8,033,524.69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
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对预先投入“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2000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中的自筹资金8,033,524.69元予以置换。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12月04日完成上述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生产,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019年6月11日,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405016589080000023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6月12日,公司从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56080102100046545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两次转出金额合计8000万元,符合程序要求。
2020年6月4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94,150,635.44元,且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详情下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明细表
■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