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6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仲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曲朝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100%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3,014.4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公司项下增加天保创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仲昊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原因
为增加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资源,满足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资”)持有的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10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83,014.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1年2月,公司实现了对天保创源的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由于此次交易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天保创源同受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以前期间可比报表财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间,均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合并报表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应持续计算,应当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本次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年末及 2020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末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元
■
2、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2020年1-3月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元
■
3、追溯调整对现金流量表 2020年1-3月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