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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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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应收票据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热卷价格上涨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再生资源扩大经营规模应收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热卷价格上涨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电商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存货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铁矿库存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增值税留抵税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2号高炉技术改造项目增加0.75亿元、炼铁烧结烟气深度处理项目增加0.73亿元、矿渣微粉二期工程等技改项目增加0.23亿元及浙江云项目增加0.52亿元所致。

  短期借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电商公司增加1.3亿元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用于支付货款的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公司预收房屋租金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比期初数增加,主要子公司宁波钢铁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预收货款增加,相应待抵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计提安全生产准备费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转让所持紫光环保35%股权,相应确认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钢材产品价格同比上涨,子公司宁波钢铁实现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原料价格同比上涨,子公司宁波钢铁结转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职工薪酬及安全生产准备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并确认紫元公司投资收益2130万元,同比减少6390万元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确认310万元无需支付款项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上年同期对外捐赠300万,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盈利能力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相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盈利能力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1.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8.32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69亿元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转让所持紫光环保35%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4.75亿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子公司电商公司本期增加1.3亿元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紫光环保62.9525%、35%的股权分别以98,062.56万元、54,520.31万元出售给杭钢集团、菲达环保,前述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如紫光环保在前述股权交割完成前向股东分红的,股权转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期间紫光环保向公司分红19,590.50万元,股权转让款相应调整为85,472.06万元、47,520.31万元,上述款项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21年2月收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紫光环保35%股权转让至菲达环保的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因紫光环保欠款、转担保事项尚在办理中,待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后进而办理紫光环保62.9525%股权的股属变更登记手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东明

  日期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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