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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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369,054.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183,113.78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500,00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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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秉持“与健康携手,创生命绿洲”的企业使命,立足医药主业,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主要产品有中西药制剂、贴敷剂、原料药和药用包装材料等共计300多个品种,涉及儿科用药、内分泌用药、心脑血管用药、贴敷剂和大健康产品五大产品集群。在公司的核心支柱产品群里,打造出了丁桂儿脐贴、消肿止痛贴、硫辛酸注射液、红花注射液、枸橼酸莫沙必利片、硝苯地平缓释片等年销量过亿的产品。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地位也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连续7年荣登中国医药工业百强、荣获2019年度中国医药商业百强、2020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2020最具价值医药上市企业金牛奖、2020年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中成药企业TOP100、中国生产力发展优秀企业、山西省民营企业100强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实现从客户需求收集、采购与生产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控制。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依据月度需求计划、临时需求计划,根据计划物料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采购模式,依托采购信息平台、现有合格供应商资源,实行公开线上招标(竞价招标)、询价比价、网上采购等方式;对于市场价格存在波动较大的原材料,通过市场调研分析,采用储备采购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销售需求为基础,综合考虑生产公司的产能、认证改造等情况,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各生产公司依据生产运营部下达的生产计划,与销售节奏保持一致、探索柔性生产模式,并通过跟踪每周的排产进度表与销售缺货报表,建立与销售的多维沟通渠道,灵活有效地满足了销售需求。
目前已形成了芮城工业园以小容量注射剂、丁桂儿脐贴产品为核心的生产基地;风陵渡工业园以片剂、冻干粉、原料药剂、消肿止痛贴为核心的生产基地;太原制药以胶囊、片剂为主的生产基地;四川制药以妇科栓剂、儿科颗粒剂和口服液为核心的妇科和儿科药品生产基地;贵阳制药以薏芽健脾凝胶为核心的生产基地;北京生物以外向型产品为核心的生产基地;一分公司以大健康产品为核心的生产基地;三分公司以出口型原料药为核心的生产基地;上海清松以中高端化学原料药为核心的生产基地。
3、销售模式:
处方销售板块--主要以招商代理制作为处方药品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产品属性,对产品采取区域代理和精细化招商的业务方式,立足于产品定位、基于业务模式、精耕目标市场、探索差异化服务;集中优势区域,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和代理商签订年度协议进行保量销售,各区域代理商承担相应产品的终端销售任务,公司协助代理商维护市场秩序和进行产品的专业学术推广培训及区域市场的支持工作。
OTC销售板块—主要根据药品种类不同和重点销售渠道不同,分别建立了专业化的商务分销、招商代理、直营OTC零售、直营慢病管理、医院学术推广等队伍,通过协议商业、连锁药店、医院等医药专业渠道,将公司的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
(三)行业情况说明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以及老龄化进程加快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尤其是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全球经济深度衰退,但医药行业整体发展趋势不变,国民健康需求及预防保护意识愈发强烈,医药行业整体呈现出持续良好的发展趋势,发展空间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
同时,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三医联动政策密集发布,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的供给侧改革力度空前,推动了产业升级和落后产能出清,行业分化加快,市场加速洗牌,医药企业整体面临着调整、分化、转型的严峻挑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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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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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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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2亿元,比上年同期30.42亿元下降14.45%,实现归属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比上年同期0.14亿元上升672.0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
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
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
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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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包括十六家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财务报告第十一节、九。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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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京企管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谭勇因公原因委托独立董事余春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369,054.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183,113.78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500,00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任武贤、任伟、任蓬勃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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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京企管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369,054.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183,113.78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500,00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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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369,054.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183,113.78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500,00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86%。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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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及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与2020年度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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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武贤、任伟、任蓬勃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交易事项,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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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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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西亚宝营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张海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山西省芮城县亚宝南路,主要从事临床营养剂的研究开发,食品的批发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山西亚宝保健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张建国,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山西省芮城县亚宝南路,主要从事食品的销售、中药材种植及销售、保健养生知识咨询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为关联公司生产其相关产品,合同为一单一签,定价依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提高公司生产线利用率,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2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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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139号亚宝芮城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1年5月13日 17:00前送达,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三)联系电话及传真:0359-3079808 邮编:044600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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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