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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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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卢小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违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20年6月实施《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由52,500万股增加至63,000万股。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各比较期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调整后股数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中“其他”为酒类产品。

  ②主营业务分产品较2020年一季度报告中的分类有所调整,由原根据产品所属管理的业务线进行分类,调整为根据产品自身属性进行分类,分为非处方药、处方药、大健康产品及其他三个类别。同时,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川贝枇杷胶囊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公司相应调整该产品至非处方药类别。上述各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分别按照调整后分类进行比较。

  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随疫情逐渐好转,传统渠道需求复苏及线上渠道拓展所致。

  ④非处方药类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量增加引起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下降所致。处方药、大健康产品及其他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所致。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27,60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9,514万元,增幅30.09%,系本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73,68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3,349万元,大幅增加主要系上年末将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3,42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8,713万元,降幅95.25%,主要系上年末将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92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742万元,增幅125.58%,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80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09万元,增幅64.61%,主要系本期计提了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上年同期无此业务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2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49万元,降幅38.25%,主要系加强资产流动性管理,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98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49万元,增幅321.48%,主要系建设公司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余额6,92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73万元,增幅52.09%,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9、合同负债期末余额7,58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315万元,降幅55.10%,主要系预收货款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5,74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107万元,降幅为41.71%,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了上年末计提的年度绩效薪酬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67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837万元,增幅99.88%%,主要系本期末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21,9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942万元,增长幅度为46.18%,主要系本期市场推广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1,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5万元,增长幅度为119.87%,主要系研发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的研发设计费用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2万元,降幅为38.10%,主要系计提了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上年同期无此业务所致。

  15、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7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5万元,增长幅度为269.0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1,0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6万元,增长幅度为105.21%,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6,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212万元,降幅为59.23%,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同比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5,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79万元,降幅为653.38%,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金额超过了赎回的理财金额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与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长荣汽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约定长荣汽车向公司借款人民币135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由担保人陈敬福、韩钦旺、刘勇等承诺对贷款合同提供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

  截止2021年3月末,长荣汽车已按期归还贷款675万元,剩余未收回委托贷款本金675万元已逾期。公司相关部门目前正就长荣汽车逾期委托贷款事项与长荣汽车及其担保人、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要求长荣汽车、保证人、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还款及担保等义务。公司也在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必要的时候,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预计收益”为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日至本报告期末的预期收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概述

  (一)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详见上述“一、概述”。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主要变动如下:

  1.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2.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编号:2021-01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3: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殿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公司倡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1-01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2)、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13)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19日9:00-12:00,13:30-16:30;

  (四) 登记方式:到公司投资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 登记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投资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丁圆圆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4004

  (三)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公司倡议广大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将个人近期(14天)行程、有无发烧、咳嗽、乏力及与确诊患者接触史(直接及间接)等信息一并在参会登记时予以登记。股东大会当日仅接受已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参会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昌通码为绿色的股东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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