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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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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款式丰富,基本涵盖了所有与居家相关的日用产品,形成1,000多个单品的产品体系,成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和实施品牌运营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材料包括PP、PE、PS、PC、ABS、纸杯纸等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玻璃配件、内胆配件、钢件、不锈钢件等配品配件,以及纸箱、纸卡、不干胶、彩图等包装材料。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每种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和供应商资源库,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和本年度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每月的生产计划根据上月生产销售情况和下月销售计划作适当调整,基本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针对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公司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通过模具的切换使得一条生产线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一个班组具备生产多个产品的能力,有效地利用了产能空档,提高了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辅以商超直营、电商的方式。

  (1)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分为省级经销商和地级经销商。公司的省级经销商主要采取专营模式,通常每个省份由一家省级经销商负责专营销售公司产品,该经销商除销售公司产品外,不从事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也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对部分省级经销商销售区域进行细化,现已在福建、浙江、辽宁、山西、宁夏、内蒙古、河北、河南、四川、安徽等省份采取地级经销商的模式。

  (2)商超直营:主要针对大型的商超客户,目前公司直营的商超客户主要是采取全国总仓统一配送的沃尔玛超市、永辉超市的福建区域、浙江联华系统和华东大润发系统,上述商超客户或由于采取全国总仓配送或由于地缘关系便于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因此采取直营的方式。

  (3)电商:主要通过自营或分销方式在天猫、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进行销售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造);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化工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目前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市场较为分散,每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均十分有限。国外品牌主要为特百惠、乐扣乐扣等国际知名企业,其产品目前主要集中于食品容器类;国内品牌主要为以本公司、龙士达、禧天龙、美丽雅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及家庭作坊式的其他厂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89,892,417.47元,较上年同期786,665,000.92元下降12.30%。实现毛利195,773,003.03元,较上年同期229,211,354.52元下降14.59%。本期实现毛利率28.38%,与上年同期29.14%对比,毛利率下降0.76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合同履约成本不再放在“销售费用”科目而是统一放在“营业成本”科目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及公司总经理陈葵生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震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唐震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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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唐震坤先生简历

  唐震坤,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eBay Eachnet(易趣)商务部高级经理,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监,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经理。现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唐震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唐震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唐震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唐震坤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茶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5.05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254.6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622.58万元(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其中剩余募集资金5,746.9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875.63万元。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50.60万元(含已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以及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8,650.6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茶花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茶花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465号)。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4,550,000股,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82,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432,524,012.85元,扣减拟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36,682,500.00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5,841,512.85元,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9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70万元(含税),公司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相同。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核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大华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73%,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0.23%。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73%,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4、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8、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解决连江茶花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承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事项,以及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0%;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0%。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即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委员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2位无关联关系委员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你好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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