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借款(一)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北方”)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6.5%。因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日,公司与深商北方签署了《借款协议》,并取得借款,所借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对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告详见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关联借款(二)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北方”)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6.5%。
同日,公司与深商北方签署了《借款协议》,并取得借款,所借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对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告详见于:2020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关联借款(三)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2021年6月30日前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商北方分次不等额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6.5%。
同日,公司与深商北方签署了《借款协议》,并取得借款1500万元,所借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对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告详见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归还深商北方借款,其中,本金:人民币7,500万元,利息:人民币161.15万元。(公告详见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近日,公司已安排资金对上述借款进行偿还,其中,本金14,000万元,利息419.07万元。共计偿还本金21,500万元,利息580.2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所借款项已全部还清。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