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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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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按照“自持+整租+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在粤港澳大湾区、全国一二线城市及核心地段布局商业项目,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做精、做强、做大商业不动产运营服务业务,积极践行“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商业资产综合运营商”的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以商业不动产综合运营服务为主要业务,包括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业务、商业不动产的资产管理业务、商业不动产的配套服务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

  1、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业务主要围绕购物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开展,公司主要以经营管理自持购物中心和委托管理购物中心为主,以委托管理、整租、不动产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为购物中心、商办写字楼、公寓等多个商业不动产领域提供综合服务和自持运营服务。公司不动产整体管理面积已经超过160万平方米,已布局珠三角、长三角、西南、中原、西北等区域。

  未来,公司将依托“商业+资本+互联网”,发挥“商业是场景,商业是流量和入口”的特点,按照“商管+资管+品牌孵化投资+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服务+智能化”为一体的6M综合性商业管理模式,制定标准化招商及运营流程,拓宽项目信息获取渠道,增加有效项目储备量,深入跟进并转化目前已储备项目,扩大公司商业不动产领域的管理规模,加速全国业务布局。

  2、商业不动产的资产管理业务将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商业不动产项目,通过运营提升和配套服务,在物业升值时,将逐步通过资产出售、转让经营权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获取资产管理收益。

  3、商业不动产的配套服务业务主要以公司运营的商业不动产为场景,针对业主、品牌商户和消费者三类群体开展品牌孵化投资、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服务、智能化服务等多样化服务 。

  4、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行业为不动产运营服务的基础性业务,其巨大的市场潜力、收入增长稳定性、业务可延展性、协同效应为行业广泛认同。公司子公司皇庭商务服务在物业管理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具备管理商办、住宅等多种业态的物业服务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并蔓延扩散,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全面下降甚至萎缩,商业不动产运营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严峻的营商环境,公司在守护消费者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复工复产,从环境安全、运营管理、商户扶持等方面入手,通过调整经营策略、严控各项成本、优化组织人员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提高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86亿元,同比下降31.24%,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了同心再贷,金融服务业务较去年减少2.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2.92亿元,同比下降684.99%,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累计影响净利润-2.79亿元;二是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财务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了0.59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7.57亿元,同比下降6.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55亿元,同比下降12.70%。2020年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商业不动产运营服务业务:公司主要以经营管理自持购物中心和委托管理购物中心为主,以委托管理、整租、不动产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为购物中心、商办写字楼、公寓等多个商业不动产领域提供综合运营服务。

  报告期,公司商业运营服务业务实现收入3.73亿元,同比降低5.22%。收入略有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购物中心客流、销售减少,商铺掉铺加剧,品牌缩窄扩店及延迟开业;二是公司与商户共克时艰,为商户减免租金逾2000万元;三是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出台的各种促消费政策,组织旗下购物中心开展多项营销活动,尽量降低疫情对业务的冲击。公司核心商业项目深圳皇庭广场结合“地摊经济”、直播带货、惠民消费券等政策进行了推广活动,增加了商场的趣味性,促进客流量提高。公司于疫情期间,采取线上与线下联动的策略,连接品牌方以及消费者,助力品牌开拓销售渠道,努力减少疫情的负面冲击,实现经营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商业运营服务业务的毛利率为82.25%,同比增加0.46个百分点。收入下降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人员结构、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费用开支。

  在轻资产运营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成功拓展了泰州、平顶山、江苏邳州等地多个项目的委托经营管理权,另外为东莞和贵州凯里项目提供了招商研策等单项服务,运用“资本+互联网”融入商管行业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强化布局全国战略版图。目前公司自持及轻资产运营的商业不动产项目逾20个,已在珠三角、长三角、西南、中原、西北等地进行布局。同时,公司还储备了多个优质商业管理项目资源,探索多样化的商业不动产盈利模式。公司将按照“商管+资管+品牌孵化投资+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服务+智能化”为一体的6M综合性商业管理模式,制定标准化招商及运营流程,扩大公司商业不动产领域的管理规模,加速全国业务布局。

  写字楼项目:2020年,公司自有的成都皇庭国际中心进一步加强了招商力度,目前项目出租率已超过96%,较2019年的67%大幅提高。

  2、物业管理项目: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为位于深圳、重庆、东莞、惠州及钦州的写字楼、住宅、公寓、商业物业共17个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收费面积为187.62万平方米。报告期,公司物业管理业务实现收入2.73亿元,同比增长2.08%;业务毛利率44.40%,同比提升5.6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478.39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9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2020年4月28日已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收入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或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首次执行日,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1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二○二一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于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李亚莉、曹剑、陈建华、孙俊英、王培。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总资产11,756,759,580.38元(以下货币单位均指人民币),同比下降6.15%;归属于上市公司合并净资产   4,755,117,630.71  元,同比下降12.70%。

  二、主要财务成果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685,729,753.47 元,同比下降3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292,204,173.13元,同比下降684.99%。

  三、每股盈利状况

  本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174,528,720股,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92,204,173.13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33,470,286.22元,2019年末滚存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7,249,789.41元,2020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220,496.81元,2020年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310,944,367.85 元。

  基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于2020年末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按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所持有的部分投资性房地产2020年确认税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共计-125,936,961.83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单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公允价值与期初公允价值相比,变动幅度小于5%时,公司不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本期原有的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重庆皇庭广场、重庆公寓三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与期初公允价值相比,变动幅度小于5%,对于皇庭国商购物广场等上述三项房产公司认定其公允价值未发生大幅变动,不进行会计调账处理,期末投资性房地产仍按期初账目价值确定。成都环球时代中心、广州解放北路大北新街招待所22号、中泰松园南九巷102#和804#四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与期初公允价值相比,变动幅度大于5%,对于成都环球时代中心等上述四项房产公司认定其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进行会计调账处理,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按其评估的公允价值确定。2020年末,此类项目本期确认税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共计-125,936,961.83元。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郑康豪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陈小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1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二○二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于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二○二一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龙光明、刘玉英、罗良、李岚、吴卫红。本公司实有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人,监事会主席龙光明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二○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以及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商务服务”)100%的股权,其中,皇庭产控与皇庭投资分别持有皇庭商务服务90%及1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支付对价为人民币20,719.34万元。

  2020年8月,皇庭商务服务已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二、业绩承诺情况

  1、皇庭产控、皇庭投资承诺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3100万元、2021年及2022年每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3250万元,如未能达到承诺金额的差额部分,由皇庭产控、皇庭投资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补足。

  2、交易各方同意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在业绩考核期内,若经皇庭商务服务年报会计师审核的年度净利润少于相应年度净利润承诺数额,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在皇庭商务服务每个补偿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皇庭产控、皇庭投资,皇庭产控、皇庭投资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补偿。

  三、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第01610042号),皇庭商务服务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478.39万元,高于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数3,100万元,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1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及暨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小海先生递交的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陈小海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陈小海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在子公司的职务。同时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已选举陈小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小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时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小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5万股(所持股份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未达到解锁条件,待回购注销)。

  经由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海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海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陈小海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及聘任刘海波先生担任总经理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

  刘海波先生:男,1980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及西北工业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获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董秘资格证书。曾任职奇瑞汽车集团、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集团人事企管部总经理兼皇庭地产行政人事部总经理、皇庭国际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商管板块总裁。

  截至目前,刘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波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海波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2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2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减值损失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07,241,001.9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5,517,839.78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149,816,290.3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后,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2020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和在建工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7,241,001.94元,资产减值损失45,517,839.78元。

  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和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减值的资产,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损失。

  (一)2020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商铺提前解约,应收租金等款项无法收回计提的减值损失17,926,847.17元。

  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根据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方法,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等)计提了67,481,070.85 元的坏账损失。

  (二)2020年度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长期应收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和组合方式评估两种方法评估减值损失。比照长期应收款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2020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21,833,083.92元。

  (三)2020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计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5,520,530.60元计提了减值损失。

  (四)2020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0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39,997,309.18  元。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情况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具体数据如下表:单位:元

  ■

  说明:对上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亚评报字(2021)第86号、87号的《评估报告》。

  五、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07,241,001.94元,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5,517,839.78元,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52,758,841.72 元。占上市公司本期净利润的47.79%。

  本次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149,816,290.32元,将减少2020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9,816,290.32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经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0年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2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庭国际”)近日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及其控制的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通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经向公司股东问询:

  (1)上述皇庭产控所持股份在2020年12月29日被司法冻结部分,系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纠纷(皇庭产控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8300万股的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债权人向汕尾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并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了皇庭产控所持有的131,659,914股皇庭国际股份。因皇庭产控仅提供了上述同心基金股份质押担保,并没有以其持有的皇庭国际股份进行质押担保,也没有提供保证担保,皇庭产控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解除对皇庭产控所持有的131,659,914股的冻结;法院认为皇庭产控在债务纠纷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不属于财产保全异议案件审查范围,如皇庭产控认为债权人申请保全造成损失,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债权人已向汕尾仲裁委员会提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以皇庭产控与皇庭投资构成人格混同等为由,请求皇庭产控对皇庭投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皇庭产控所持股份在2021年1月25日被司法冻结部分,系皇庭产控的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了皇庭产控所持有的11,395,455股皇庭国际股份;2021年2月2日分别被司法冻结14,604,545股,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冻结文书材料。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皇庭投资所持股份在2021年1月6日被司法冻结部分,系皇庭投资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了皇庭投资所持有的66,000,000股皇庭国际股份;上述皇庭投资所持股份在2021年2月2日被司法冻结150,580,388股,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相关冻结文书材料。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郑康豪所持股份在2021年1月8日被司法冻结部分,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相关冻结文书材料。公司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经向公司股东问询:

  (1)上述皇庭产控所持股份在2021年2月5日被司法轮候冻结部分,系深圳市皇庭高尔夫管理有限公司债务纠纷,皇庭产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皇庭产控所持有的3,001,598股皇庭国际股份。

  (2)上述皇庭产控所持股份在2021年2月2日被轮候冻结159,055,369股;皇庭投资所持股份在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4月12日,分别被轮候冻结77,070,316股、15,094,340股和242,869,161股;郑康豪所持股份在2021年2月2日和2021年4月12日,分别被轮候冻结1,371,626股、1,371,626股;目前均未收到法院相关冻结文书材料。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皇庭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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