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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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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全球新一代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智能应用服务的领先者,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和物联网在行业智能应用提供技术领先的计算、网络、存储和安全等软硬件产品,并为政府、电信、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农业、交通、智慧城市等众多行业用户的云计算智能应用项目提供规划设计、软件开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运维管理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司目前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涵盖云计算IaaS、PaaS和SaaS层的全系列产品及解决方案,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5G和物联网等平台支撑。公司在AI计算、SDN/NFV、ABC(AI、Big Data、Cloud Computing)融合平台开放计算、AI防火墙等云计算智能应用关键技术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政务云、金融云、交通云、医疗云、电信云等云计算智能应用领域保持技术和市场领先地位,引领新一代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应用的创新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期初净资产和2020年度净利润。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紧抓数字经济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围绕“云—网—边—端—芯”产业链,发布了全新的“AI in ALL”智能战略,将AI能力全面引入产品与解决方案,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赋能水平,以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智能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及服务业务收入规模持续上升。公司聚焦政企业务、运营商业务和国际业务三大市场,政企业务持续保持领先地位,运营商业务快速增长,国际业务稳步推进。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05亿元,同比增长10.36%。一方面,数字化基础设施及服务业务实现收入358.31亿元,同比增长20.09%,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从去年的55.15%提升至60.01%,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一方面以云与智能平台、超融合及软件定义存储为核心的云产品与云服务业务不断扩大,为公司聚焦云与智能领域奠定了良好的产品和技术基础。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7.99亿元,同比增长14.08%,重点布局的运营商业务和国际业务展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运营商业务收入达到56.58亿元,同比增长67.15%;国际业务中新华三H3C品牌产品及服务收入达到7.18亿元,同比增长61.4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5亿元,同比增长2.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3亿元,同比增长27.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50.68亿元,同比增长198.25%;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同比增长4.81%,达到41.31亿元。

  根据IDC数据,2020年公司在中国以太网交换机市场份额达35%、中国企业网路由器市场份额达30.8%,均位列市场第二名;中国企业级WLAN市场份额为31.3%,蝉联市场第一;中国X86服务器市场份额第三,达到15.4%;中国存储市场、中国超融合市场份额位居第二;中国UTM防火墙市场份额位列第三。

  (一)围绕“AI in ALL”智能战略,打造“云—网—边—端—芯”产业链

  1、智能联接

  报告期内,网络产品在“智能联接”战略引导下,坚持场景化开发,将“AI in ALL”战略全面落地,推动网络向内生智能方向演进,面向运营商、政企行业持续发布新产品新方案,帮助客户构建超宽、智能、融合、可信、极简的智能联接。

  在交换机和路由器领域,公司发布了新一代S12500R系列融合交换路由器产品,拥有业界最高密度的400G吞吐性能,并联合业界测试仪领导厂商思博伦执行了业界最大规模的400G+SRv6叠加性能测试,具有超强的转发能力。该产品上市后迅速成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下一代数据中心架构的核心主力产品。面向数据中心、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等场景,公司发布了多款交换机产品及网络智能融合解决方案,解决客户数据日益增长的承载压力。同时,公司还发布了MSR系列5G路由器及5G组网解决方案,从边缘处理、安全保障及体验提升三大方向,助力行业用户构建融合开放的5G专网,已在医疗、金融行业率先实现落地应用。

  在无线领域,公司持续在WLAN、物联网、4G/5G及融合方案等方向发力,进一步深耕场景化方案和优化用户体验。公司全年新发布了16款Wi-Fi 6产品,至此连续发布了27款Wi-Fi 6场景化无线接入点(AP),形成室内、室外、高密、集中部署、分布部署、工业部署等丰富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其中,WA6628成为国际权威评测机构Tolly Group测试过的单射频性能最高、速度最快的Wi-Fi 6接入点。公司在无线领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在网络管理与运维领域,公司全新升级了依托核心先知网络架构SNA的AD-NET网络解决方案,在数据中心、广域网、园区网等多个应用场景当中实现管理、控制、分析融合,同时实现了包括本地AI、设备AI、云端AI的全面智能化应用,构建全场景、全域、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网络,在金融、教育、能源和电信等众多领域实现规模部署。

  在网络芯片领域,公司基于16nm工艺具备高级编程能力的智能第一代商用网络处理器芯片正式投片,该芯片采用全球领先的网络处理器架构,支持GE到400GE的全系列以太网接口类型,可广泛应用于路由器、交换机、安全、无线等数据通信领域,公司预计在2021年第四季度发布基于该网络处理器芯片的系列网络产品。目前,公司已在多核处理器、高性能片上网络、高速以太网接口、高速内部互联接口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IP,同时拥有先进工艺、大尺寸、数模混合、多芯片封装等领先的芯片设计能力,并且将保持量产一代、设计一代的迭代方式不断进行技术演进。公司布局网络芯片,有助于公司在中国高端路由器等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在5G产品和解决方案领域,为了进一步提升5G网络服务垂直行业的能力,公司Open UPF(User Plane Function)已经和5G核心网主设备厂商共同完成了业界首次解耦测试,在推进Open UPF服务政企客户的道路上形成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公司与中国移动研究院、中国移动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完成了业界首款基于SA架构的4.9GHz小站在垂直行业场景的验证测试,并取得了多项突破性成果,将为后续生产型企业进行5G部署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和样板案例。

  2、智慧计算与智能存储

  2020年,公司服务器产品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在“内生智能,成就智慧计算”全新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在产品技术领域不断创新,推出多款高性能服务器产品。公司推出的高性能服务器H3C UniServer R6900 G5,可服务于核心数据库、企业核心计算、私有云、AI推理与训练、高性能计算与内存计算等核心高性能应用领域;H3C?UniServer?R4950?G5服务器在SPEC CPU 2017 两项基准测试中获得优异成绩并创造了浮点运算性能测试成绩的两项世界纪录,在互联网、数据中心、电信等领域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商集采项目中不断大份额中标,产品涵盖通用服务器、人工智能服务器和边缘服务器等系列。

  在存储产品方面,公司发布了全新智能存储平台,支撑负载优化的多种类存储设备以及全局智能引擎,可向上感知应用,向下运维设备,全局分析数据,帮助用户应对海量数据及复杂多变的应用环境挑战。另外,自主研发的UniStor X10000分布式融合存储以30%的第二大份额成功入围中国移动分布式块存储采购项目,关键业务智能存储系统Primera陆续中标金融、政府类关键应用项目。

  3、云产品与云服务

  2020年,公司将数字大脑的核心引擎升级为“云与智能平台”。同时,面向未来的云服务架构,提出了混合云战略,实现了私有云和公有云的软硬件同构,为企业客户带来统一架构、统一服务和统一体验的全新“紫光云”。

  面向私有云应用场景,推出全新UniCloud?Stack架构,全面融合从虚拟化到IaaS、PaaS、数据服务的全部ABC能力,满足客户开箱即云的需求。面向公有云应用场景,推出的全新UniCloud 2.0架构,实现了运营调度层面的分层解耦以及计算、存储能力解耦、服务调用链路优化及服务架构优化,提供从IaaS到SaaS的16大类、304种全栈服务交付的能力集。在解决方案方面,推出了面向教育行业的Learningspace及面向全行业的Workspace新一代融合云桌面解决方案,具备接入灵活、运维便捷、使用安全三大核心特性,全面支持金融、政务、医疗、教育等行业复工复产。在疫情期间,Workspace新一代融合云桌面方案支持了公司超过万余名员工的在线远程工作和开发,保障业务连续不中断。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面向未来企业数据中心的下一代超融合创新架构UIS 7.0,打造业界首款中心边缘统一架构的超融合平台,在云原生引擎、智能边缘云引擎、百变金刚引擎和边缘云引擎共同作用下,将提升企业数据存储业务表现,可满足企业未来十年的技术架构变革。

  公司发布的“绿洲平台”以云为基础,以大数据平台为底座,融合技术、聚合生态、赋能应用的数据服务中枢,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云生态功能,成熟的数据运营体系和强大的工具集,提升了业务数据处理效率,陆续支撑智慧城市、教育、医疗、智慧园区等众多行业智慧应用项目。

  4、主动安全

  在安全领域,公司发布具有“AI、云化、协同、共生”四大特点的主动安全战略2.0,提供基于AI平台、AI管理、AI网关、AI终端的AI Inside安全能力集;推出全系列AI安全业务板卡覆盖高中低三档防火墙产品,成为率先在全系列防火墙上均有专业AI安全硬件业务板卡的厂商,对安全威胁的智能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公司还推出了云安全解决方案2.0、工控安全解决方案、视频安全解决方案等级保护2.0解决方案和零信任解决方案等。目前,公司安全业务已具备业界最全面的安全产品交付能力,覆盖网络安全、云安全、IPv6安全、安全大数据、移动安全、工控安全等级保护等领域。

  在重点研发项目方面,“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工信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安徽省重大科技研究项目”等国家、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开展有序,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基于人工智能的网络安全态势分析”、“基于云服务的安全防护平台”、“智慧安全网关软硬件一体化板卡”和“内置5G安全的边缘计算防护”等方面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

  (二)新华三聚焦三大市场,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已形成由政企、运营商、国际构成的三大市场架构。在不断巩固和加强政企业务领导者地位的同时,运营商业务快速增长,国际业务逐步落地与拓展。

  1、政企业务

  在国家“新基建”战略指引下,行业数字化转型及企业上云步伐进一步加速。新华三围绕“云与智能”,以智能数字平台为依托,紧抓智慧应用核心,持续提升端到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能力,助力加速智慧城市、政务、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进程。

  在新型智慧城市领域,依托紫光云全栈智能、全域覆盖的能力,从数字治堵,到数字治城,再到数字治疫,推动“城市数字大脑”在更多城市落地。报告期内,推出了全新城市操作系统3.0,借助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等技术创新和实施经验,作为底层平台支撑各种特色应用场景,覆盖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经济、生态宜居、城市运营体系等诸多面面,全面支持智慧城市“千城千面”的打造;中标并打造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级”城市大脑——呼和浩特城市大脑正式上线启动,帮助呼和浩特实现“一屏统揽全城,一部手机享青城”的重要数字化转型。此外,还陆续中标和落地了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杭州城市大脑滨江平台、山东滨州沾化智慧城市等多个智慧城市项目。公司“郁垒系统——‘一脑协同多端感知’的现代治理能力提升解决方案”入选2020年工信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名单;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项目入选IDC中国数字化转型优秀奖。

  在政务行业,新华三陆续中标海南、山西、河北、宁夏等省级政务云以及郑州、连云港、成都、义乌等地市级政务云;中标上海市政务外网、山西全省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项目、海关总署国产化设备采购项目等多个重点政务、民生项目,继续保持政务云市场领导者地位。

  在交通行业,在各地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时期,新华三以全栈城轨云平台,Wi-Fi 6、5G、LTE-M等通信网络,城轨安全三级等保,智能运维,城轨视觉中枢,IT架构和智能基础设施在内的一站式全融合智慧城轨解决方案,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多场景业务需求。报告期内,首发的Wi-Fi 6地铁车地无线通信解决方案连续中标杭州、深圳三条地铁线路,也是国内率先采用Wi-Fi 6车地无线通信技术的地铁线路;中标重大突破性项目北京城轨云项目,提供包含云平台、网络、安全、服务器和存储等公司全线ICT产品服务北京城规云建设;为太原地铁提供了行业领先的城轨线网云解决方案,保障了太原地铁的顺利开通运营。此外,在民航、铁路、公路、港口等领域均中标多个行业标杆项目。

  在医疗行业,新华三服务于智慧医疗各应用场景,从创新科研、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四大方向推进医疗服务和管理的升级,实现对智慧医院建设的全域赋能,助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报告期内,中标重庆医保云、青海医保云、北京疾控中心私有云、协和医院网络改造项目等医保、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领域的标杆项目。

  在电力能源行业,新华三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除网络设备和安全产品持续支持电力、石油、煤炭等行业业务发展外,服务器和存储产品均取得了重点突破。陆续中标中石化集团沙河数据中心项目,中石油集团广域网及云计算资源池建设项目,冀中能源、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关键项目。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新华三与紫光云引擎共同打造的紫光UNIPower工业互联网平台正式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清单》,成为国内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标杆,平台已在电子信息、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电气、化工、光电缆、新能源等10余个行业广泛应用。

  2、运营商业务

  2020年,我国5G正式进入规模商用时期。新华三抓住新一代网络建设的战略机遇,在运营商市场取得重大突破和快速增长。公司全面参与运营商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并在“三云两网”业务战略指引下,为运营商提供云网安融合的创新产品及解决方案。同时新华三与运营商合作共同开拓行业垂直市场应用。报告期内,新华三成功中标近30项关键产品年度集采。

  在骨干网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面向运营级应用的全新一代核心路由器CR19000通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严苛集采测试并在三大运营商集采项目全部中标,在中国移动2019年至2020年高端路由器项目中获得70%第一份额。目前,CR19000核心路由器已应用在广东电信骨干网和城域网出口交接位置和上海移动城域网联接省干和国干的出口位置,支撑了海量云网用户连接的出口访问需求。CR19000核心路由器已成为运营商组建国家级骨干网重要核心产品。

  在5G承载网领域,随着5G建设的全面铺开,新华三在5G承载网上取得全面突破,在核心网、城域网、接入网、终端接入均获得规模应用。新华三中标中国电信STN(5G IPRAN)集采项目;在2020年中国联通智能城域网项目中,首次在核心层、汇聚层以及接入层全标段入围。新华三5G IPRAN解决方案目前已在中国电信15个省和中国联通19个省获得规模应用,新华三已成为运营商城域网技术创新应用领导厂商之一。

  在网络云领域,5G的加速部署开启了运营商网络云建设的巨大市场,新华三凭借着全领域的云基础设施和全栈技术方案,中标中移动信息IT云资源池SDN系统二级集中框架采购项目、中国移动2019年集中网络云资源池二期工程分布式块存储采购项目、中国移动硬件防火墙产品集中采购项目等;此外,新华三成功进入中国联通5G核心网,成为中国联通5G核心网的云化资源池核心厂商之一。

  在政企业务领域,新华三发布了5G行业专网解决方案,将云基础设施、5G云化小基站、5G开放UPF网元、MEC边缘计算、安全设备以及行业应用方案进行融合,与运营商及行业应用提供商共同推动5G政企行业应用场景的落地,现已率先在工业互联网、水利以及安防领域实现5G融合的应用实践。

  3、国际业务

  2020年,新华三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重点聚焦日本、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印尼、哈萨克斯坦七个子公司的功能建设,通过自主拓展和“一带一路”项目联动与合作,新华三已在30多个国家形成项目突破并成功落地交付,陆续中标运营商、政府、交通、医疗、教育、数据中心等多个格局性项目和一带一路标杆项目,收入规模持续上升。新华三积极搭建合作伙伴体系,已认证海外合作伙伴增加至252家,覆盖20多个国家,形成了立体的拓展、交付体系。

  (三)紫光数码持续优化产品线结构,保持分销业务稳健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与惠普、戴尔、联想等厂商持续开展全面、深度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区域和渠道的覆盖能力;培养高毛利潜力产品线,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线;升级信息化系统,增强数字化运营能力,降本增效、控制风险;持续拓展物流业务,不断提升供应链整体服务能力。紫光数码IT分销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

  2020年,公司整体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在智能终端、智能工厂等领域进行了积极的布局,持续完善公司“云—网—边—端—芯”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云与智能”核心能力和场景应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根据新收入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②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期初净资产和本期净利润。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公司14家,减少公司5家。具体如下:

  合并范围增加:

  ⑴公司出资25,500万元设立了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⑵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了上海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⑶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了海南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⑷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设立了苏州美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⑸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设立了苏州美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⑹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设立了苏州美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⑺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00,000万印尼盾设立了华三通信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99%股权;

  ⑻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万澳门元设立了新华三澳门(一人)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⑼公司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设立了新华三智能终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⑽公司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设立了新华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⑾公司子公司无锡紫光星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设立了无锡市菱丰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0%股权;

  ⑿公司子公司无锡紫光星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设立了无锡豪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0%股权;

  ⒀公司子公司无锡紫光星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设立了控股无锡创尔清能源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0%股权;

  ⒁公司受让了紫光恒越(杭州)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5家子公司哈尔滨紫光华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紫光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紫光华信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茂正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茂正华信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1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0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94,623,217.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018,891.16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5,900,399,582.30元,减去已支付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306,437,129.40元后,合并未分配利润为7,442,566,779.17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86,007,987.40元,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7,156,558,791.77元。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共计不超过220万元,所有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7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2)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与子公司共同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3)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4)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5)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与子公司共同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6)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7)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对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收购,为更加客观、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估计补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全资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技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上述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方式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并授权苏州紫光数码、新华三技术的法定代表人及苏州紫光数码、新华三技术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担保额度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苏州紫光数码、紫光数据(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据”)系公司下属从事I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新华三集团系公司下属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合同履约等事项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上述为新华三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等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数据向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下属从事IT分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合同履约等事项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上述为紫光计算机提供的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间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二)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存款限额为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具体业务事宜。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下属从事IT分销业务、供应链服务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在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财务公司申请的上述统一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并授权苏州紫光数码的法定代表人及苏州紫光数码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王慧轩先生和李天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 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通过查验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王慧轩先生和李天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王慧轩先生和李天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李天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 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欣新先生、徐经长先生和周绍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英涛:男,56岁,博士,正高级经济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启真实践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联通烟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集团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中国联通集团终端管理中心总经理,联通华盛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集团销售部总经理,中国联通集团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CEO。

  于英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于英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竑弢:男,52岁,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省通信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通信公司、中国网通有限公司(上市)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联通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王竑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竑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慧轩:男,54岁,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委员、东山区委书记、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裁,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王慧轩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联席总裁,王慧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慧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天池:男,52岁,博士;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五所所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部长、副院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发展计划部部长;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光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李天池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紫光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李天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天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欣新:男,68岁,硕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省破产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山西省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市、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欣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欣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欣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经长:男,55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教学名师,财政部会计名家,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现任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经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经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经长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绍朋:男,74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

  周绍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绍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周绍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1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京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0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94,623,217.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018,891.16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5,900,399,582.30元,减去已支付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306,437,129.40元后,合并未分配利润为7,442,566,779.17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86,007,987.40元,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7,156,558,791.77元。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对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收购,为更加客观、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估计补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郭京蓉女士和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本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20年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京蓉:女,56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大学热能汽车工程系团委书记、学生组长,清华能源仿真公司总经理助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京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京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武祥:男,55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朱武祥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清华大学担任教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武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1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3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广鹏,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一心,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公司拟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共计不超过220万元,所有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2020年,公司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5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0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审计服务,业务水平较高,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审计服务,业务水平较高,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1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在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新租赁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情况

  1、会计估计补充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补充的原因及补充日期

  鉴于公司已完成对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收购,为更加客观、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补充后的会计估计。

  (2)补充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补充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

  (3)补充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补充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

  2、本次会计估计补充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补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1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全资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技术”)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上述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方式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并授权苏州紫光数码、新华三技术的法定代表人及苏州紫光数码、新华三技术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担保额度相应终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软件”)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318室,法定代表人:李翔宇,主要从事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制造、销售、设计软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紫光软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03,239.96万元,负债总额223,218.35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0,693.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78,327.9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4,659.57万元,利润总额为7,646.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501.15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00万美元,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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