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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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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904,397,7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291,137,670.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本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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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建筑施工业务为基础,房产开发业务和城市建设投资业务为两翼,设计咨询业务和建材工业业务为支撑的主营业务架构。在“全国化发展、全产业链协同联动、打造建筑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三全战略引领下,公司着力通过五大事业群(建筑施工、设计咨询、房产开发、城市建设投资、建材工业)和六大新兴业务(城市更新、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工业化建造、建筑服务业、新基建领域)联动协同发展,实现建筑全产业链的增值效应。

  “十三五“期间,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和新签合同额的快速增长,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在立足上海市场的同时,公司持续拓展国内市场,巩固深化海外市场。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国际一流的建筑全生命周期服务商。

  目前,公司五大主营事业群为:

  (一)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行业产业联系广、技术发展有空间、就业吸纳能力有容量,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建筑施工是上海建工传统优势业务,涵盖涉及超高层建筑、宾馆商贸楼宇、文化体育建筑、公共交通工程(高架立交道路、高速公路、地铁、隧道、桥梁等)、地下空间开发、园林绿化工程、工业建筑、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多个领域。公司拥有的建筑业主要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通过与设计、投资业务协同发展,公司该板块的业务经营模式涵盖单一施工合同、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EPC合同等。

  自1953年创立以来,上海建工参与和见证了国家和上海市建设的巨大变迁,为社会奉献了一大批经典工程和传世之作。东方明珠、金茂大厦、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南浦大桥、卢浦大桥、东海大桥、上海国际赛车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世博工程建筑、500KV静安变电站、上海光源、浦东国际机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等一大批工程都是上海建工人的经典作品。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上海建工在超高层建造技术、深基础施工技术、大跨度钢结构吊装、盾构与顶管施工、水工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港口船坞施工、轨道交通施工等多个领域形成了成套技术,不少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工程承包方式也提升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集团总承包、总集成的水平不断提高,为业主提供建设全过程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2020年ENR“全球最大250家承包商”中排名第9位,为我国省市级建筑企业集团最高排名。

  地域布局上,公司持续推进“全国化”战略纵深发展,紧密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调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战略,在提升上海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巩固深化“1+7+X”国内区域市场拓展格局。上海市场是公司品牌创立地,公司作为上海城市建设主力军,近年来参与了50%以上的市重大工程。上海外国内市场是公司业务增长的关键市场,近年来新签合同额逐年提升。

  公司海外工程市场开拓足迹遍布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以及北美、欧洲、太平洋地区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曾先后承建了柬埔寨国家公路、巴萨河大桥、眉公河大桥、金边港集装箱码头、俄罗斯圣彼得堡波罗的海明珠、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赞比亚体育场、多米尼克大学城和国宾馆、马拉维国际会议中心、特多儿童医院、伊朗德黑兰高速公路、比利时天堂公园等数百项工程。上海建工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优秀企业”“跨国经营先进企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社会责任金奖”“中国对外优惠贷款项目最佳执行企业”等殊荣。

  (二)设计咨询业务

  设计咨询是公司核心业务之一,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设计咨询贯穿建设周期始终,引导“建筑产品”决策、规划、设计、实施、验收、使用和维修的全生命周期。这些业务对集团主营业务有着显著的市场先导作用,是集团“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咨询最能体现出建筑企业竞争差异性,是建筑行业由“量”向“质”转变过程中最重要的抓手。

  通过整合设计资源,完善设计资质,上海建工加快向规划咨询、项目管理、运营维护等产业链延伸,集团各大设计咨询企业提升了全过程服务能力,设计咨询的产业联动先导作用持续增强。

  目前,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家,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15家,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家。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涵盖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勘察、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等诸多领域,具有建筑行业、市政行业、风景园林等专业的最高设计资质,设计咨询从业人员超6,000名。近年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牵头主编或修订了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绿地设计等行业标准和规范;在海绵城市、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建筑工业化、土壤治理、3D打印建筑等新兴领域的技术积累不断转化为项目落地。

  (三)房产开发业务

  公司房产开发业务包含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租赁以及物业管理等服务,相关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工房产负责。建工房产多年来按照“住宅为主和多元并举”的方针,主要以开发中高档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为主,辅以商业写字楼、标准厂房。建工房产开发的周康杭大型居住社区等保障性居住社区获评“全国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示范项目”。在立足上海市场的同时,近年来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其他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业务已覆盖区域涉足天津、南京、苏州、南昌、徐州等地,以优质的工程质量和服务获得了业主好评。2020年,建工房产荣膺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中指研究院“2020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荣誉。

  近年来,公司房产业务板块打造了以生态、科技、环保为显著特征的“海玥系”精品楼盘,分布于国内五座城市。办公楼、酒店、商业和工业园区等经营性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经多年发展,房产开发业务对公司其它主营业务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多年来共计拉动施工承包、设计咨询、建材工业等业务新签合同额累计数百亿元。开发项目方面,截至2020年末,公司商住房在建项目建筑面积约201万平米,保障房在建项目建筑面积约89万平米;项目储备方面,截至 2020年末,公司持有待开发项目建筑面积约56.29万平方米;销售方面,2020年内公司新签房产预售合同约92亿元,对应建筑面积约50万平米。

  (四)城市建设投资业务

  公司城市建设投资业务主要是以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建设包括道路交通、旧区改造、交通枢纽等在内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典型的业务模式为经过招投标程序,中标后与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建设单位签订PPP投资协议或其他形式的融资建设协议。公司将按协议约定负责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和投入,完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并按约在标的设施的服务购买、运营维护过程中,收取资金并获得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在青岛和常熟新签了2项PPP项目,在上海和海南参与投资了2项城市更新项目。公司城市建设投资项目建设如期推进,有效拉动公司其他主营业务的协同发展。

  (五)建材工业业务

  建材工业业务板块是工程承包业务的关联细分行业,可以为公司的建筑施工业务提供支持,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并增强公司与客户的粘合度。作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该业务板块目前的主要产品涉及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钢结构、中央空调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第六大、全国第三大、上海地区最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占据上海地区约50%市场份额,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生产最高资质,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和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年产能达4,000万立方米以上。公司通过持续地技术创新,掌握了各种预拌混凝土先进生产工艺,多次获得国家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产品质量、设备设施、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均属国内一流水平。

  在前述五大主营事业群基础上,集团重点发展六大新兴业务:

  (一)城市更新业务

  近年来,公司在城市更新业务领域继续巩固上海市场先发优势,努力探索“理念+产品”推广,强化建筑再造关键技术,致力于塑造城市更新品牌形象,在建筑修缮改建(历史保护建筑、旧区旧改、工业遗存与产业园区、商业设施等),历史地区保护性开发(城市历史风貌街区、古镇古城保护性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改建与提升(交通枢纽、桥梁隧道、轨交公交、公路道路、综合管廊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报告期内,集团城市更新业务在建合同总额约1,028亿元。其中一建集团承建的黄浦区123、124地块项目中的原比乐中学旧址,在数字化精确控制下,整栋7,500吨建筑转向60度,移动65米,创造了上海保留建筑位移的又一新高。杨树浦水厂深度处理改造EPC工程开工,下属市政总院紧扣“水质保证、环境保护、运营保障、文物保全”的“四保”建设思路,通过运用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手段,解决现场施工、文物保护等重难点,深度改造这座国内最早、远东地区最大的水厂。四建集团承建的上海音乐厅修缮、上海犹太难民纪念馆扩建工程,是上海市极具代表性的历史保留建筑,工程于2020年里按时竣工。

  (二)生态环境业务

  生态环境业务包括园林景观、土壤修复(场地调查、设计、施工、药剂、装备;农田、工业、矿山等)、流域治理(湖泊与水源地治理修复、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湿地修复治理、生态景观水环境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修复等)、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废医废处理、回收利用等)、噪声与光污染防治(机场防护屏、高架防护屏)等。

  报告期内,集团下属子公司园林集团城市绿化景观提升方面在建合同额达255亿,多项大型工程(滴水湖环湖80米景观带工程、赣州蓉江新区公园环境综合治理及道路绿化工程(EPC)项目)有序推进。土壤修复方面,作为集团新的发展领域和方向,目前已涉及在建工程15项,合同总造价约14.8亿元,上海辰山植物园绿化种植土壤修复二、三期工程、上海桃浦智创城核心区场地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4个地块等工程施工项目正顺利推进,获得阶段性胜利。

  (三)水利水务业务

  水利水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主要涵盖了了水利工程(环保疏浚、驳岸与堤防、水工泵闸、水坝水库、农田水利等)、海绵城市与内涝防控、原水与供水系统、污水排放系统、污水收集与处理、污泥处理、中水回用、智慧水务、市政管网综合修复改造等。未来五年,公司计划大力拓展上海市场,并在国内市场形成突破,同时增强专业公司实力,延伸水务技术引领,加快推动水电建设公司形成水利和市政资质双一级、港航资质二级,加强相关产业联动。

  报告期内,集团水利水务板块在建合同额达454亿元,杨浦水厂、长兴水厂深度处理改造、罗泾水厂深度处理改造等工程相继开工。崇明城桥水厂、月浦水厂、苏州河深隧工程试验段的工程正稳定推进施工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理二期、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二期、泰和水厂、竹园污水处理一期等工程于2020年内按时交付并网通水使用。

  (四)工业化建造业务

  公司近年来努力推动预制构件生产的标准化、集成化,项目现场施工的装配化、精益化,以及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的协同发展,在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交通基础设施预制装配(高架、高速、道路、桥梁、隧道等)、空气净化与洁净空调系统集成、新型建材与部品构件、3D打印等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报告期内,集团在工业化建造方面注入大量研发和投入,至今已在三个城市建立4家规模化的PC构件加工厂,从业人员已达1,200多人,PC构件年产量达到25万立方,实现营收约8亿元。施工方面,集团下属各子集团各类涉及住宅PC及预制构件的各类工程,在建合同额逾千亿元,规模将持续发展和扩大。

  (五)建筑服务业

  建筑服务业主要包括运营维护(建筑智慧运维、道路桥梁养护、轨道交通维保、其他运营维护等)、建筑电商(含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公司旨在加快发展运营维护业务,以服务为初心,营造供应链良性生态圈,探索供应链金融领域相关业务,并进一步开拓建筑领域相关的市场化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集团在智慧建筑建造及管理、电子商务平台、后续的运营运维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行E点通业务融资超过10亿;商旅平台上线率突破50%;在运营运维方面,四建集团于2019年6月成立了专业的道路养护团队,投入各类设备约30余台,目前在建养护合同总价约6.17亿元。

  (六)新基建领域

  新基建领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新兴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城市(芯片厂房、数据中心、通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与工业互联网结合)、新型交通设施(高速磁浮、通用机场、城际铁路等)、新型能源设施(钍基熔盐堆核能、风能、太阳能工程设施)、新材料与装备配套等。

  报告期内,集团参与了智慧城市、新型交通设施、新型能源设施等工程建设。目前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平台配套项目(三标段)工程已于2020年10月基本竣工,各项基建指标符合核能实验要求。基础集团中标的虹桥—浦东机场联络线采用了矩形大盾构推进,为整个工程的全面开工做好了坚实的准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0日,公司向债券“18沪建Y1”的持有人以票面利率5.15%,支付了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详见18沪建Y12020年付息公告)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向债券“18沪建Y3”的持有人以票面利率5.45%,支付了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的利息。(详见18沪建Y32020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时间2020年6月19日)维持公司A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沪建Y1”债项AAA信用等级;维持“18沪建Y3”债项AAA信用等级。(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8沪建Y1与18沪建Y3跟踪评级报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凭借自身综合优势和正确的举措,公司取得了四方面经济发展成效:

  一是营业收入、新签合同等关键规模指标持续增长,“十三五”期间的复合增长率全部达到两位数,在手订单进一步充实,为后五年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在抓好疫情控制的同时,重点推动建筑施工、建材工业、设计咨询核心事业群发展,全力推进全国2,300多项在建工程复工,在下半年有效扭转了因疫情产生的开局不利,全年实现了营业收入2,313.2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2.5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1亿元。2020年末,集团建筑施工业务在手订单进一步充实,总金额达4,604.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6%。

  二是上海市场市占率稳定,重点外省市区域市场拓展好于预期。报告期,公司年度新签合同额为3,867.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十三五”期间,年度新签合同复合增长率达18.1%。其中,外省市市场新签合同额约占该类新签合同总额36.6%、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约占该类新签合同总额的1.1%。上海与外省市市场新签合同金额比例近6:4。

  三是五大事业群发展稳中向好,六大新兴业务(城市更新、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工业化建造、建筑服务业、新基建领域)的新签合同额保持较快增长。在建筑施工业务方面,全年新签建筑施工合同额累计3,129.15亿元,较上年增长3.4%,“十三五”期间复合增长率达18.3%。

  设计咨询业务方面,全年新签设计咨询合同累计约209.67亿元,较上年增长11.7%,“十三五”期间复合增长率为26.9%。

  建筑相关工业方面,全年新签销售合同累计206.00亿元,较上年增长17.5%,“十三五”期间复合增长率为23.5%。全年生产商品混凝土4,246.7万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60.8万立方米,钢构件约27.1万吨。

  房地产业务方面,全年新签房产预售合同92.42亿元,对应总销售面积49.58万平米(其中保障房销售合同额、销售面积分别为23.94亿元、23.33万平米),年内新增待开发项目建筑面积8万平米,新增新开工项目建筑面积33.43万平米。

  城市建设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在青岛和常熟新签了2项PPP项目,在上海和海南参与投资了2项城市更新项目,总计投资合同金额为85.27亿元。

  四是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转型战略目标明确,实践效果初显。新产业与新技术在培育成长和产业化过程中,成为新的规模增长极和利润增长点。建筑技术服务、建筑设施设备智慧运维、城市道路养护、轨交车站维保、核能建设、电子商务、融资租赁等新业态逐步成为上海建工建筑全生命周期服务商转型的支点。

  报告期,建筑施工、设计咨询和建材工业三大核心主营业务毛利增长显著,增速分别达到19.64%、35.20%和68.14%,此外,城市建设投资的毛利增速也达到了18.21%。近三年公司各细分板块的营业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存货、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等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临2020-029号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并购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新设子公司30家;清算注销子公司4家。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上海建工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之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上海建工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之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债券代码:143977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2020年末期现金红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1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 2021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75,595,925.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04,397,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1,137,67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53%。包当年含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581,756.32元后,2020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7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为18,457,984股。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达到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以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21-02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74,927.15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依据中介机构减值测试报告确定。计提减值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分别为94,751.66万元、11,208.58万元和12,853.13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坏账损失分别为-857.18万元和3,014.37万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9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业务性质,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组合区分为:“建筑、承包、设计、施工组合”“BT及PPP项目组合”“融资租赁组合”“其他组合”。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BT及PPP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损失24,257.30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9,596.42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减值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四)经初步测算商誉减值准备102.87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正积极组织安排中介机构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待中介机构出具相应减值测试报告后尚可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公司核算,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74,927.1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减少)约132,8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后续,公司将通过加强商务管理、应收账款催讨、诉讼等措施,提高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率。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的必须;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4月12日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规范有效,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报告期,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报告期,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选用的评价方法合理,能够客观总结公司内控状况,出具的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的结论真实。监事会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内控失效而导致的资产重大损失的情况。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2、5、9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关联董事悉数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简称“建工总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2020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19.3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84%,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5.27%,少于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35.49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经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36.32亿元,预计分类情况如下(可能由于统计分类变化调整交易类别分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建筑施工业务规模扩大,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宁波中心大厦是公司参与投资和建设的重要项目。随着该工程施工开展,预计2021年度与宁波中心大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的工程承包业务规模将显著增加。

  二、交易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总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自有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租赁,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

  (2)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7,103万元人民币,系由公司与宁波都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持股40%),为宁波中心大厦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展服务;酒店管理等。公司副总裁叶卫东兼任该企业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3)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机械修造和租赁,金属结构件加工,汽车维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建筑技术业务咨询,劳动服务,附设分支机构。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4)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材性土工试验,建筑机械修造及租赁,汽车修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业务。

  (5)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6.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的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6)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修造,租赁,周转设备材料租赁,建材,百货的销售。上海五建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7)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及结构件修造和租赁,建筑材料、木材、钢材、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房地产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7)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系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服务,系统内建筑劳务输出,室内装潢,物业管理,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8)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钢管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建材、木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汽配件、家用电器等。

  (9)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市政设施、装饰、土方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研发、培育、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艺用品、设备的销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10)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花卉、苗木、种球、盆景及附件、土肥药剂、园艺装饰、机械用具、动物及动物标本、动物饲料、仿真植物、工艺品、旅游用品、书画、文化用品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摆花等。

  (11)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承包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经援项目,外派劳务,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举办海外非贸易企业,上海市外商投资的咨询代理,在沪外资工程的代为转,分包及施工人员招用;国家商务部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2)上海建工医院,开办资金2,208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总公司举办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13)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的科技咨询业务,代理招投标业务,建设监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审价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协调及技术资源交流业务。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4)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木材、环境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木材及木制产品检测;销售仪器仪表,粘胶剂等,为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

  (15)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筑管理人员和技工的培训、考核、咨询,编写建筑专业教材,建筑专业技术交流与合作。

  (16)上海建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5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室内装潢,销售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电料,机械配件,二类机动车维修等。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方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对方采购劳务、分包专项工程和购买、销售建材、租赁房屋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本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本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以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为主,本公司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对于上述分包工程关联交易一般是参照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以及当时人、机、物的市场价进行计算后确定。根据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协议书规定,上述关联公司并不当然成为工程分包商,本公司可根据其他工程承建单位的报价确定分包商,但在同等报价条件下选择上述公司作为分包商,并需逐笔签订有关《工程分包合同》。

  由于建筑材料及预制件的数量、品种及规格繁多,其市场价格随供求关系上下浮动,且无法准确地求证市场价格,因此本公司无法详细披露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本公司采购上述产品一般采用竞价方式,关联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辅助生产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关联公司向其他企业供应价格或市场价格,否则本公司可选择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采购产品需对具体采购事项逐笔签订有关《供应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形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因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建工总公司及下属之其他公司之间,形成了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这种关系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继续存续。但由于工程分包、施工劳务和建材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建工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并不居于垄断地位,因此上述业务关系的替代性很强,本公司可方便地通过第三方取得相同的商品和劳务。而且上述业务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因此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建工总公司续签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续签《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9~2021年度),详见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招投标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范围内,追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授权管理层在不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范围内,调整不同关联交易类别的交易金额,调整关联方开展预计范围内的业务。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授权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预计2021年度各类担保总额为1464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公司拟于2021年度内向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1261.8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016.79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45.07亿元);下属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91.4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83.80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60亿元)。子公司为销售房产提供不超过86亿元的按揭担保(房产公司销售房产提供阶段性按揭担保)。预计,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其原子公司(未纳入公司收购范围)融资出具的约25亿元担保将延续到2021年末。

  二、2021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一)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下列6种类型的担保或反担保:

  1、融资担保,即由公司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841.82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598.60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43.22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9.5%。

  2、投标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投标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1.60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55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0.05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

  3、履约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履约保证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305.72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304.52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20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4%。

  4、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预收款退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94.80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94.40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0.40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8%。

  5、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工程质保期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9.92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9.72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0.20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

  6、财产保全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财产保全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8.00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8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

  上述担保类型及分项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担保种类及担保方式,在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依照经公司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权益比例提供对应比例的担保。

  (二)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预计2021年度,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下列6种类型的担保或反担保:

  1、融资担保,即由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90.16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82.56亿元,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60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6%。

  2、投标保函反担保,即由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投标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0.16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0.16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4%。

  3、履约保函反担保,即由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履约保证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0.24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0.24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7%。

  4、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即由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预收款退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0.60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0.60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6%。

  5、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即由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工程质保期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0.24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0.24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7%。

  (二)担保对象

  公司预计于2021年向下列60家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注:永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预计于2021年向下列18家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如下表:

  ■

  

  (三)子公司为销售房产提供担保

  预计2021年度,公司下属房产公司与需要从银行获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银行签订三方按揭担保贷款协议而形成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金额约为86亿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4%。

  三、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担保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担保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出年度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分项之间的比例。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担保总额执行当年度担保事项。

  上述授权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以及销售产品过程中提供按揭担保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此类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且总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度期末,公司尚在担保期的担保累计金额为401.65亿元(低于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为881.25亿的对外担保总额。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该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乘以公司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占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的109.5%。其中:因公司(或子公司)融资出具的担保余额为148.78亿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施工承包业务中提供的投标保函反担保、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履约保函反担保、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财产保全保函反担保余额为223.18亿元;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开具的工程保函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发生于被收购前),尚未解除的保函余额为0.02亿元;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报告期收购其51%股权)为其子公司出具的融资担保余额为30.47亿元;为其下属子公司施工承包业务中提供的投标保函反担保、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履约保函反担保、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财产保全保函反担保余额为0.02亿元;为其原子公司(未纳入公司收购范围)融资出具的担保余额为27.70亿元(发生于被收购前)。此外,子公司为销售房产提供按揭担保余额为35.67亿元。截至期末,公司无重大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度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2020年度期末,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2020年度期末,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原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21-024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融资授权如下:

  一、发行方式

  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品种

  发行种类为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三、注册/发行规模

  境内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150亿元(不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披露的融资方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四、发行主体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可根据发行需要选择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

  五、发行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合适期限。

  六、发行利率、支付方式、发行价格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支付方式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如有)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七、担保及其它安排

  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八、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公司管理层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规模、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及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十、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本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项琦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0年度年审工作履行情况,认为:立信具有相当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了解本公司业务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在年审过程中,该事务所工作人员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素质和勤恳的工作态度,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积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鉴于立信已对公司情况和本行业特性具有相当的了解程度,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必要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且审计费用合理。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立信承担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胜任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且费用合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核销相关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取得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各项事实的外部认定证据、内部认定证据及相关资料,并经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状况,可以使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经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下属上海嘉定高科技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度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作财务核销处理,包括:核销应收账款436,575.00元,核销库存商品2,028,191.90元,合计2,464,766.90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回避了表决)。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本年度公司计划对外投资总额为250亿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总额120亿元;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100亿元;其他对外投资总额30亿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

  3、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板块之间的比例;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投资年度计划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对外投资计划总额执行当年度对外投资。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4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与上述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选举,增补董事殷红霞女士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潘久文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聘周军先生、陆峰先生、王志刚先生担任集团副总裁,聘陈晓明先生担任集团总工程师,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周军,男,1965年2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陆峰,男,1978年10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建工海南区域总部总裁。

  王志刚,男,1977年4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晓明,男,1973年9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企业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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