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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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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2020年12月31日至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者转增的股本基数。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产品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促进产品及产业升级,通过合作在氢能源领域做出了积极地探索与布局。

  (1)化学工业领域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12月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6,039家,比上年末减少232家。全年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2%,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1.5个百分点。其中,化学工业增加值增长3.6%,加快2.2个百分点;炼油业增加值增长1.1%,加快0.6个百分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加值下降3.3%,降幅收窄0.7个百分点。

  2020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08万亿元,比上年下降8.7%,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1.8个百分点,占全国规模工业营业收入的10.4%。其中,化学工业营业收入6.57万亿元,下降3.6%,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3.5个百分点;炼油业营业收入3.38万亿元,下降15.4%,扩大0.8个百分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营业收入8,665.4亿元,下降17.6%,降幅收窄0.9个百分点。

  在化学工业中,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营业收入分别下降5.2%、6.7%,专用化学品制造营业收入增长1.6%,农药制造营业收入增长6.1%,肥料制造营业收入下降5.6%,涂(颜)料和煤化工产品制造营业收入分别下降4.2%和14.7%,橡胶制品和化学矿采选营业收入分别下降0.8%和14.2%。

  (2)涉及的细分行业运行情况

  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加工过程,煤中有机质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产业;作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远的国家,近年来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虽然当前由于石油价格低迷或波动,现代煤化工的经济性和竞争力整体不强,但随着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探索的不断深入,随着煤制芳烃、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工、又相互交叉赋能的新兴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现代煤化工“十三五”期间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增加,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造,均已走在世界前列。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将一方面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将形成技术优势,成长为有代表性的高端制造门类。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主要用于生产合成氨,一氧化碳用于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用于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中和”,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调优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CO?,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2020年我国纯碱生产企业共计42家,2020年国内纯碱产能较2019年增加70万吨,达到3,317万吨,同比增长2.16%。其中,2020年7月金大地装置产能扩产30万吨,2019-2020年期间,中盐昆山、山东海天、重庆和友通过技改使纯碱产能有所增长(昆山增加20万吨、和友与海天各10万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12月份中国纯碱产量总计2,812.4万吨,同比增加0.3%;2020年1-12月份,我国纯碱表观消费量总计2,453万吨,同比减少8.4%。

  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尿素、氯化铵。

  尿素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尿素。

  复合肥工艺流程:外购磷肥、钾肥加自产氮肥-复合肥。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经销商销售。

  据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全国化肥总产量(折纯,下同)5,496万吨,比上年下降4.1%。其中,氮肥产量3,679.1万吨,增长2.7%;磷肥产量1,004.6万吨,下降6.9%;钾肥产量710.8万吨,下降7%。化肥消费量小幅下降。2020年,全国化肥表观消费量(折纯,下同)4,935.9万吨,比上年下降5.3%。其中,氮肥表观消费量3,054.6万吨,增长1.4%;磷肥表观消费量529.4万吨,下降6.3%;钾肥表观消费量1,187.5万吨,下降5.7%。据中国海关统计,2020年1-12月,中国累计出口各种肥料2,917万吨,同比增长5.1%;累计出口金额67.37亿美元,同比降低8.3%。其中,尿素累计出口545万吨,同比增长10.2%;硫酸铵累计出口866万吨,同比增长23.3%;磷酸二铵累计出口573万吨,同比减少11.5%;磷酸一铵累计出口253万吨,同比增长5.8%。2020年1-12月,氯化钾累计进口874万吨,同比减少3.7%;氮磷钾三元复合肥累计进口140万吨,同比增加0.6%。

  多元醇产品。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要原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的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酯树脂。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链生产聚酯树脂。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中间产品(加外购丙烯、甲醇制甲醛)-丁醇、辛醇、异丁醛、新戊二醇。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据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全国乙烯产量2,160万吨,增长5.2%;纯苯产量1,042万吨,增长8.6%;甲醇产量4,984万吨,增长4.7%;涂料产量2,549.1万吨,增长2.6%;合成树脂产量1.04亿吨,增长7%;合成纤维单(聚合)体产量7,418.8万吨,增长8.2%。此外,轮胎外胎产量8.18亿条,增长1.7%。表观消费量乙烯增长2%,纯苯增长8.8%,甲醇增长7.5%。合成材料表观消费总量增长8.3%,增速较上年回落1.3个百分点,但仍属较快增速。其中,合成树脂表观消费量1.34亿吨,增长8.4%;合成纤维单(聚合)体表观消费量8,310.8万吨,增长7.9%。多元醇产能较上年没有增减,其中,正丁醇产能253.9万吨,辛醇产能249万吨;全年正丁醇产量187.06万吨,同比减少6.19%;辛醇产量207.77万吨,同比减少2.24%。

  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

  近两年来,本公司在氢能源领域进行了探索及拓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氢气充装站及加氢站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生产规模(产能)为:加工氢气能力3*1607公斤/天,目前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后续工作包括:试生产方案申报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工业产品许可证、充装证申领及试生产;与相关知名的气体公司进行接洽,为项目投产后氢气的销售做准备;另外,在上述充装站基础上,建设一座加氢站,该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已完备,目前正在建设中。

  电堆及氢燃料电池领域拓展。对氢能源产业的发展,本公司将坚持与研发团队(电子科技大学氢燃料电池团队)、利益相关方合作的方式,以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式,实现独立自主运营,制订落实发展规划。近两年以来,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65kW发动机的市场运用(5辆示范应用公交大巴运行良好)、3*3kW多工位测试平台实现了销售、完成了国家重点专项百千瓦级测试台的建造等任务;在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测试系统和测试服务等领域初步形成布局。2021年度,工作重点为:一是电堆产品的迭代升级;二是争取当地政府示范运行汽车用产品订单;三是开发客户及供应商,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争取进入客户供应商目录;四是实现测试设备产品定型及形成稳定销售;五是拓展电堆产品的使用场景。中长期目标为:技术领先,产业布局定位为高科技、产业链前端,培育氢燃料电池产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0.5万辆和115.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4%和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5%和8.4%;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0.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7.5%和56.8%。

  (3)其他事项

  涉及行业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上下游情况等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总体趋势,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以及公司应对措施等。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经营情况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及产业拓展发展规划的落实;同时,组织开展研讨活动,研究、论证“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目标,部署调研、论证为后续发展做好项目储备。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本公司经营、发展等方面保持稳定、持续,促进了企业不断积累、成长,稳步提升运行质量及效果。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932.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525.19万元,下降3.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63.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91.94万元,下降9.39%。

  毛利减少。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59,90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28.5万元;造成毛利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由于2020年度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导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营业成本11,957.04万元,相应减少比较期间毛利11,957.04万元;二是其他因素减少毛利4,271.45万元,具体包括:主要受疫情影响纯碱价格大幅下跌,年均销售价格下滑约266元/吨(不含税),导致毛利与上年相比减少10,894.19万元;肥料系列产品与上年相比毛利减少15.92万元;由于主要受多元醇产销量增加、价格上涨等,多元醇、精甲醇与上年相比毛利增加7,519.94万元;外购外销贸易(含贸易型公司)毛利增加453.58万元;其他业务及子公司毛利减少1,334.87万元。

  税金及附加增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2,023.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材料子公司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四项费用减少。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44,47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29.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2020年度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导致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减少11,957.04万元。调整后,整体四项费用增加2,027.48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中,由于销售运费增加及职工薪酬增加等,销售费用增加2,268.94万元;管理费用增加391.85万元;由于利息支出减少等财务费用减少625.44万元。

  投资收益减少。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4,405.94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51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转让苏盐井神等部分股票及完成远期外汇合约收益,实现投资收益1,572.51万元。

  其他收益增加。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2,67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0.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补助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2,34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持东华能源、苏盐井神股票市值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22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涟水子公司华昌智典项目投产。2016年8月1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与合作方在涟水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江苏省涟水薛行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建设环保型增塑剂及功能性材料项目。产品结构及规模:成膜助剂(醇酯十二)20,000吨/年、环保增塑剂(醇酯十六)10,000吨/年、环保溶剂(尼龙酸二甲酯)6,000吨/年、增塑剂(尼龙酸二丁酯及尼龙酸二异丁酯)4,000吨/年。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6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6-039号)。2020年4月26日,项目打通了所有生产流程,并生产出合格的系列产品;由于项目刚投产,近期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子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后续,华昌智典将着力申报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已申报待批准),为后续二期扩建做好准备工作。

  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2018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对自备电厂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投资建设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目的:通过先进技术及装备的运用,为本公司产业良好运营及后续发展提供基础;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2018-016号)。

  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有所延迟,预计2021年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试生产还需办理试生产许可证,前置审批需占用时间;另外,项目正式投产时间,本公司需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判断和选择;主要原因为该新项目投产时会对本公司整体产能发挥产生影响,减少产品量或出现需要短期停车;如市场情况良好,为了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本公司有可能会推迟开车投产时间,同时考虑与2021年年度检修同时进行。

  氢气充装站项目。2018年4月19日,本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的公告》(2018-007号)。2021年3月1日,本公司收到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张住建消复验【2020】第071号),根据文件,项目通过了消防验收。该项目为特殊建设工程,以往没有成熟的案例进行参考;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政府审批部门,均需进行探索及讨论,并持谨慎的原则;上述事项是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的主要原因。通过消防验收,公司认为影响项目进度的主要因素已消除,后续工作包括:试生产方案申报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工业产品许可证、充装证申领及试生产;与相关知名的气体公司进行接洽,为项目投产后氢气的销售做准备;另外,在上述充装站基础上,建设一座加氢站。加氢站项目符合公司制订的规划,且投资金额在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按公司制度规定由管理层进行筹划实施,该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已完备,目前正在建设中。

  氢气充装站项目生产规模(产能)为:加工氢气能力3*1607公斤/天。生产规模很小,根据前次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均净利润817.39万元;对本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等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2020年4月23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生产装置,以前道自产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聚酯树脂等产品。目前,项目全部完成前置审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021年3月已进入施工阶段,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后续工作包括:设立内部树脂专门技术研发部门,为产业应用端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与知名粉末涂料企业寻求合作,提高产业附加值,降低经营风险。

  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0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的公告》(2020-015号)。

  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2020年4月23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通过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生产装置,在新材料领域拓展,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拓展产业规模。从目前情况看,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为此本公司持谨慎态度,作为储备项目进一步进行研究,后续有可能对实施方式等进行调整;待确定后,本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并公告披露。

  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0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的公告》(2020-016号)。

  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目前,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氢能源相关拓展事项,工作按计划展开,平稳有序推进。报告期,氢能源拓展一方面进行研究开发,迭代电堆产品,其中二代产品通过测试的情况看,取得良好成绩,目前正在进行三代产品研发;同时参与承担的国家重点专项:百千瓦级燃料电池测试系统开发,通过了中期验收;另一方面与当地政府进行接洽,争取示范运行订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通知(财会〔2017〕22 号);根据规定需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2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16,377,507.54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5,528,272.8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36,879,587.87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5,528,272.83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5%,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72.27%。

  二、其他情况及提示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若在2020年12月31日至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者转增的股本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较好的考虑并执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稳定性及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方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

  上述交易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构成关联方交易。上述交易事项于202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1、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92714077229E;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139号;

  注册时间:1998年10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旋;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压力容器设计(按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凭资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3,081.55万元,净资产19,691.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987.82万元,实现净利润4,550.17万元。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联营企业;其参股额 1,432.5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28.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82714124363C;

  住所: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水暖管道零件购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31.3万元,净资产3,487.9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2.7万元,投资收益424.95万元,净利润566.04万元。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其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5%以上股东):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82251503630H;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9,44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波;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生物制品、化工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购销。本企业自制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属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零配件等进口商品业务。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034.34万元,净资产26,746.0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5.2万元,投资收益5,836.32万元,实现净利润4,504.7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母公司数据)。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总经理胡波先生为该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合作单位,具备付款及交货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和坏帐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销售:水、电等。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参照供电、供水单位价格执行)。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配件。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在交易发生前,通过比价询价确定价格或进行招投标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2、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交易定价:按市场价(交易发生前,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方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最近,同时上述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系统、设备了解最深,故本公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在实际发生时,公司采用招标或询价,按制度规定确定供应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上述交易事项不完全依赖于该关联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22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经会议审议,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背景及多年来提供中介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意拟续聘其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市场行情,签订业务约定书,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2020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2名、注册会计师人数34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名。

  3、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业务信息。2020年度,公证天业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

  5、执业信息。项目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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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滕飞近三年签署了通用股份(601500)、斯莱克(300382)、博瑞医药(688166)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喆近三年签署了华昌化工(002274)、斯莱克(300382)、博瑞医药(688166)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近三年复核了亚太科技(002540)、展鹏科技(603488)、华宏科技(002645)等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6、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一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二次。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二次(出具警示函,详见下表),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7、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8、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最近两年收费标准为:130万元/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以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提请续聘议案,建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恪守职责、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未发生变化。我们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相关资质文件、资料;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对前期经批准已发生或未来年度内将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重新审定,年度审议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根据实际需要,本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子公司等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其他融资业务等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子公司范围: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生态”)、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汀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智典”)、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萃”)。

  合营企业范围: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固废”)。

  1、以前年度经批准担保事项执行情况

  (1)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对合营企业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2021年度拟批准审定担保额度

  (1)对子公司担保

  单位:万元

  ■

  (2)对合营企业的担保

  对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维持以前年度经审批的4,000万元的标准。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为2021年度预计的最高限额,具体执行将根据融资方式落实情况、金融政策的变化及各方融资成本等,在授权总额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使用;并尽量压缩实际使用资金数量,减少利息支出。

  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对担保事项按年度进行重新审核、批准,年度审核、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审批的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源生态

  名称: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新型生态肥料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2年7月3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源生态总资产84,207.75万元,总负债71,189.66万元,所有者权益13,018.09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98.3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04.31万元,实现净利润353.01万元。

  2、新材料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31,4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醛、正丁醛、异丁醇、混合丁辛醇、丁酸钠溶液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7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新材料公司总资产119,539.34万元,总负债71,655.9万元,所有者权益47,883.43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438.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611.12万元,实现净利润11,271.56万元。

  3、煤炭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60幢;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煤炭公司总资产6,019.36万元,总负债0.06万元,所有者权益6,019.3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0.26万元,实现净利润-0.19万元。

  4、进出口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303室;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10,396.52万元,总负债4,206.18万元,所有者权益6,190.34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55.4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20万元,实现净利润765.34万元。

  5、奥斯汀公司

  名称: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备、橡胶 制品、化工原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4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奥斯汀公司总资产5,856.32万元,总负债2,194.02万元,所有者权益3,662.3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8.7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09.12万元,实现净利润-162.49万元。

  6、华昌智典

  名称: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及原料生产、研发、销售;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昌智典公司总资产17,799.96万元,总负债14,467.59万元,所有者权益3,332.37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75.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706.63万元,实现净利润-1,298.52万元。

  7、湖南华萃

  名称: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等销售;

  成立日期:2014年 06月13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华萃总资产6,995.97万元,总负债3,606.36万元,所有者权益3,389.6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00.5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4.2万元,实现净利润279.37万元。

  上述华源生态、新材料公司、煤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进出口公司,公司持股98%;奥斯汀公司,公司持股62.5%;华昌智典,公司持股55%;湖南华萃,公司持股51%。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8、华昌固废

  名称: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光耀;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5 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昌固废总资产22,452.85万元,总负债8,230.51万元,所有者权益14,222.34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87.5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154.58万元,实现净利润4,817.46万元。

  华昌固废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公司货币出资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该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为 167 名自然人,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为 0.01%-7.35%不等,任意单个华纳投资股东均不能控制华纳投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体预计最高限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等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银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关银行的约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银行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有利于增强子公司、合营企业自主经营能力,提高运营的效果与质量。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持股50%,预期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为非全资子公司、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事项公平、对等;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3,077.72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77%。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8,809.86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26%。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批准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处于发展成长期,已披露的在建项目或拟规划项目投入金额较大;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本公司拟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本公司拟按年度进行重新审议批准(本次审议批准金额包括以前年度余额),从而强化管理、控制风险。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批准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在遵循会议决议规定的条款下,授权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授权批准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条款及说明

  1、委托理财目的。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

  2、委托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不得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产品。即:本次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3、授权额度及期限。授权额度不超过2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按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内控程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最终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

  二、委托理财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是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使用,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尽管本公司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设置了约束条件,能有效的控制相关风险,但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风险事项的发生;对此,本公司将加强相关因素的跟踪监控,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目的、授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适当,能有效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发生;且本次理财事项,有利于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本次委托理财授权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授权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

  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为了围绕现有主业,增强规模效应,不断做优、做强企业,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丙烯、合成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多元醇;其中,合成气、氢气由公司现有产业装置提供。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

  2、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12,365万元,建设期利息约3,1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4,5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

  4、项目选址: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公司厂区内。

  5、项目技术:采用低压羰基合成生产技术。

  6、建设计划及经济效益: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不含前置审批、设计占用时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232,819万元,年均营业利润23,196万元(按正常年度平均销售价格测算)。

  目前,上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报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相关立项、安评、环评等前置审批工作尚未完成。

  三、建设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地区是项目产品主要消费区域之一,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

  多元醇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符合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

  1、建设的目的

  公司建设多元醇项目,是为了发挥优势,增强规模效应,做优、做强企业,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化工行业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特点,一是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以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为标志的,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以“补链强链”为标志的,一体化、产业集聚协同效应显著提升。本公司现有多元醇产能约32.24万吨,新戊二醇产能3万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提高本公司规模化生产水平,促进该产业实现行业领先。另外,本公司在建的聚酯树脂项目为该产业下游,可进一步提升本公司产业一体化、产业集聚协同水平。

  3、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审批风险。尽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随着近年来,江苏对化工产业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鉴于该项目尚未完成相关立项、安评、环评等前置审批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不排除出现项目审批未获通过的风险。

  (2)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形势、融资、相关方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对此,公司将事前做好充分筹划,加强组织、监管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对项目所需资金需求,公司进行了测算,并进行了筹划,能够控制相关风险,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运营风险。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市场等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存在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对此,本公司将做好事前筹划,提前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控制风险。

  (4)安全、环保风险。项目属于石油化工类,产业存在固有安全、环保风险;对此公司将依托现有管理组织、机制,过细工作,落实措施,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5)其他不可抗因素风险。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变化,国际经济、金融、社会等不可抗因素,对项目建设、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跟进形势及环境变化,做好预测分析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投资南京绿涌瑞华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以下简称“南京绿涌”),参与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华”)等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基金”),投资基金规模为10亿元,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货币认缴出资1亿元,占出资总额的1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方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名称: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JYT3P;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郭顺根;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瑞华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江苏瑞华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25801。

  2、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名称: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5400XD;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7幢2单元13层4号;

  法定代表人:张奥星;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管理。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斌。

  3、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名称: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EG908;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16层16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股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主要出资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南京江北星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名称:南京江北星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4YTWU8G;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A座7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江北新区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股东为: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伙企业主要出资人为: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资基金(标的)基本情况

  南京绿涌瑞华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筹建中,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为: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1%;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4,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44%;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20%;南京江北星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5,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25%;本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出资额比例为10%。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产生关联方交易。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本次合伙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起草、编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外,主要条款包括:

  1、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方式,整合资本优势、业务资源,人才资源等,主要对大健康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医药、器械、服务、物联网医疗和医疗IT)进行价值投资,建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生态圈,实现长期资本升值,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合伙人获取满意的投资回报。

  2、合伙期限。除非本合伙企业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7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4年,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投资进度可自主决定将投资期延长1次,期限为1年,整体投资期不超过5年。从全体合伙人首期出资全部到账之日起算。为有序清算本合伙企业所有投资项目,普通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将退出期延长壹(1)次,期限为壹(1)年。若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认为本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需要进一步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可再延长壹(1)次,期限为壹(1)年。本合伙企业含延长期总存续期不超过9年。

  3、规模。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

  4、出资缴付方式。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3期缴付,各期出资比例:首期出资比例为30%,二期出资比例为50%,三期出资比例为20%。

  5、投资决策。本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普通合伙人提交的如下事项做出决定:(a) 进行任何投资项目;(b) 对投资项目进行处置(通过二级市场择机退出的已投资项目除外)。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以4人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6、投资业务。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集中关注于大健康行业,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三个领域;其中,在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关注:创新药物研发类公司、化学制药类项目及企业、生物制药类项目及企业。在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关注:诊断试剂、高值耗材、生物材料。在医疗服务领域,重点关注:CXO、信息化移动医疗、健康体检机构、连锁专科医院。本合伙企业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除非经合伙人大会同意。

  7、合伙企业费用。“开办费”系指本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筹建费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实报实销,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其中筹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费、印刷设计费,以及因与投资者沟通所发生的差旅费、会务费、办公费等费用。若本合伙企业实际发生之开办费超过前述限额的,需由审计机构对开办费用进行审计,并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管理费”系指本合伙企业在其投资、退出期内按本协议的规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报酬。本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按如下方式计算:(一)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含投资延长期),每年管理费为按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计算的总额;(二)在本合伙企业退出期内,每年管理费为按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的2%计算的总额;(三)在本合伙企业回收延长期和清算期内,不需支付管理费。

  8、收入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在合伙期限内,本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2个月内组织分配。首先在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划分。就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归属于普通合伙人,并向普通合伙人实际进行分配;就划分给每一参与该项目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返还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和费用:首先分配给给有限合伙人,直至达到如下金额之和:1、该有限合伙人在全部已退出或已核销的投资项目(包括部分退出投资项目的已退出部分、已退出或已核销的投资项目中永久减值部分)中投入的全部本金;2、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已经承担的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中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分摊至全部已退出或已核销的投资项目上的费用;(二)支付有限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则优先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金额使得其在前述第(一)款项下取得累计分配金额实现8%/年(单利,税前)的收益率(收益率从每次出资到账日算至该分配时点为止);(三)分配普通合伙人的回报:如有余额,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三)款取得的累计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二)款取得的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四)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一)、(二)、(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20%业绩报酬,剩余超额收益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由于本次拟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尚未设立,合伙协议尚未签署;鉴于此,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决议确定的投资额及投资约定范围内,签署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目的包括:一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从事氨基酸类、糖类业务,希望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为下属子公司寻求发展机会;二是本公司所属的园区正在落实生物医药产业,希望引入该类企业后,本公司可提供低压蒸汽、水等公共服务,提高运营效率;三是作为财务投资,取得合理回报。

  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占本公司整体经济总量的比例很小,上述投资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坚持主业,不会导致既定的发展规划发生重大变化。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的投资基金具有存在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使公司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影响投资效益预期或存在亏损的风险。由于本次投资额较小,且分次出资,总体风险可控,在本公司可承受范围内。

  另外,本次拟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尚未设立,合伙协议尚未签署,不排除出现合伙事项终止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合伙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胡波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卢龙先生、财务总监赵惠芬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郁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5%,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72.27%。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金融政策趋势,结合自身实际,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批准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授权批准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经营业绩的释放、增长,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原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不超过6.5元/股标准;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方案的价格由不超过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6、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及2021年度监事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5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已经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以上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7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3、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4、邮政编码:2156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4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晓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董事会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核算方法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所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基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执行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5%,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72.2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联营企业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及2021年度监事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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