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佳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佳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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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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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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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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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4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健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晶方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晶方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晶方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3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5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