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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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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经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第13.3.2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同时,经过排查,公司司法重整完成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的影响已消除,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本公司申请之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业绩补偿承诺

  (一)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通控股关于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交易对方郭东泽、郭东圣、王强、纪世贤、卢天赠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备考合并净利润(备考合并净利润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备考合并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820.00万元、40,690.00万元、47,370.00万元。

  综上,本公司基于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2016年至2018年累计盈利预测数尚未实现,截至2018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截至2018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为4,854.38万元。

  (二)业绩补偿的后续安排

  1、如采用股份补偿的后续安排

  如采用股份补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郭东泽、郭东圣、王强、纪世贤、卢天赠应补偿的股份数如下:

  单位:股

  ■

  2、如采用现金补偿的后续安排

  如采用现金补偿,应补偿的金额如下:

  ■

  注:本次交易发行价格原为6.34元/股,上市公司201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应补偿股份数已相应调整,每股对应补偿价格相应调整为4.53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郭东泽及郭东圣已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解决了应补偿的业绩承诺款,王强已完成了业绩补偿中现金补偿的义务,并已和公司协商将尽快办理剩余股份补偿的过户及注销手续。卢天赠和纪世贤尚未完成公司业绩补偿,公司已通过法律手段对其提起仲裁,后续公司将及时跟进业绩承诺人的业绩补偿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由亏转盈。

  主要原因为:2020年12月,公司完成了司法重整,在重整程序中整体化解了公司及两家核心子公司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的债务危机,公司经营管理日趋向好,公司的市场形象逐步恢复。同时,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生产和消费得到极大恢复,带动国内物流运输需求增加。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2021年1-6月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由亏转盈。

  ■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1-03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60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3期、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74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07期F款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3期产品委托期限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7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74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期限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7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07期F款委托期限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8月2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10.6亿元人民币。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3期产品

  ■

  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74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07期F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3期产品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74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3、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107期F款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的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1939,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5,001,097.7486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1288,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34,998,303.3873万元。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1398,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35,640,625.7089万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已对上述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为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信息及财务资料,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0.6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47.9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26亿元人民币,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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