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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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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171,839.2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533,858,259.46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9,132,405.80元,截至2020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12,708,230.7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的总股本2,475,325,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883,126.43元。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业,专业从事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开发,同时涉足工业地产及旅游地产。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城市生活创造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城市综合运营商是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公司秉持“诚信、务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理念 ,专注于房地产开发和运营,勇作“造城先行者”,通过“大名城”品质产品和品质服务,用心为客户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居住社区,创造一种更加美好的生活方式。

  2020 年, 中央坚持“房住不炒”调控总基调不变,房地产金融监管持续强化, “三道红线” 等监管政策的持续出台, 企业未来发展逻辑也必将重塑,过去的土地红利和金融红利远去, 行业进入了管理红利时代,正式将严控风险提到战略目标高度上,未来将更加注重规模、效益及防风险三者的均衡发展,以期在稳定中谋求可持续发展。2020年,房地产行业增速继续放缓,利润空间下滑,企业分化加剧,在市场调整和行业融资渠道收缩的环境下,企业经营压力加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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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月4日,公司按期完成“15名城01”本息兑付工作,付息期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联合信用评级对公司发行的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评级,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5月27日联合信用评级对公司2015年已发行的“15名城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利用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专业经验,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人口、政府规划前置研究的投拓研究体系,2020年,公司获得上海企业投资综合能力20强第2位(克而瑞)。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精准的投拓研究,获取上海临港自贸区、临港奉贤片区、松江、青浦及福州金山等区域的优质地块,总计土地面积465亩,土地投资金额78 亿元,其中松江、青浦、奉贤均属于2021年上海城市规划的五大新城。继续发力深圳旧改,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33.72万平方米,为未来获取优质项目资源做好准备。公司可售货值结构良好,70%以上的货值集中在长三角及东南沿海地区。

  公司坚持区域深耕发展策略,聚焦具备长期支撑力的热点城市,重点开拓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东南沿海区域房地产项目,积极落实深圳旧改项目。

  公司以产品品质与服务品质为核心竞争力,重视产品研发和品质提升。房地产业务以住宅为主,涵盖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及旅游地产等,产品系列包括住宅系列的名城系、紫金系、映系,商业地产系列的广场系,在市场上享有较好的市场和口碑。报告期内,在现有的产品系列紫金系、名城系、广场系基础上,推出与人文、自然环境和谐融合的高端住宅产品映系列,创造健康、智慧与便捷的生活场景。

  关于公司管理

  房地产2020 年“三道红线” 等监管政策的持续出台,房地产行业发展逻辑正在重塑,行业进入了管理红利时代,面对行业的变更,我们将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注重规模、效益及风险控制的均衡,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1、安全的财务管控与多元化的融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8.3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净资产131.31亿元,货币资金余额23.52亿元,预收账款50.06亿元(合同负债)。

  公司新增借款净额为21.10亿元 ,公司财务管控稳,2020年,资产负债率62.68%,扣除预收账款资产负债率为48.84%(根据监管要求,在计算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时,扣除的预收账款也包含合同负债以及待转销项税额),净负债率为70.90%,现金短债比为0.54(计算公式为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年末公司现金短债较期初下降主要系2020年公司土地储备投入占用经营活动货币资金80亿元,为改善公司现金短债比,公司做了如下努力:

  截至2021年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经偿还短债15.95亿元,公司季度末货币资金26.88亿元。现金短债比为96.89&,同时由于新增项目2020年尚未产生现金流,公司预计2021年将逐步实现销售回笼,该指标将快速回归达标。

  融资方面,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均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与银行签署的战略授信规模747.93亿元。继续坚持低融资成本,稳杠杆, 2020年,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比7.93%。

  大名城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发行规模14.591亿元,最终票面利率7.5%。大名城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评级方面,公司主体及债券评价AA+。

  2、精益管理 提升综合运营管理能力

  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管理红利时代,房企负债规模、利润率双双受限,只有通过科学的控成本、强管理,改善运营效率,提升综合运营管理能力,以提升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组织变革,科学调整组织架构,强化精总部、强区域的二级管控模式。构建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业务系统信息化、流程制度标准化、全员价值一体化等精益管理。细化区域责任考核、加强中后台部门的专业支持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开工周期、首开周期、销售回款周期均进一步缩短。

  3、完善设计研发体系 提升产品力

  公司重视产品设计研发团队的整合,设计体系的完善,围绕客户深层次需求和区域人文特色,注重健康、社交等要素,进行住宅产品的迭代升级,开发差异化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

  4、打造营销铁军 提升营销能力

  公司着力打造渠道管理团队,整合渠道资源,打造能打仗懂经营的营销铁军,通过自建营销渠道,提升营销能力,实现对佣金成本和营销费用管控的更加精细与可控。2020年,疫情的突然来袭推动公司调整营销策略,从年初的疫情下关闭线下售楼处,打造线上营销平台“大名城美好生活”看房小程序,实现在线看房服务,到后疫情时代线上线下双管齐下,跨界整合各渠道资源,全方位提升营销能力,提升盈利指标,也为未来全面开启线上下线立体营销体系,数字化营销开启了有益尝试。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工具准则。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新增“合同负债”报表科目,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从“预收款项”项目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2)将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联营企业因适用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政策而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2)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受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八、合并范围变更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27号《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公司自身发展阶段,预计未来有重大生产经营资金支出安排,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期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171,839.2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533,858,259.46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9,132,405.80元,截至2020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12,708,230.7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的总股本2,475,325,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883,126.43元。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六、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30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1-029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方拟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十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购买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短期结构性存款类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决定并购买由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累计购买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不受限。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进展公告。

  十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名城金控集团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名城金控集团业务健康发展,简化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名城金控集团2021年度各业务板块投资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名城金控集团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具体如下:证券投资业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该规模指年度新增存量),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等。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具体授权:授权名城金控集团董事长在名城金控集团投决会做出投资决策后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十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1-028号《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的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其少数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十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1-031《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该项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在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监事会2020年年报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九、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4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4次。监事会通过列席现场会议及对通讯表决会议文件的检查,了解到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每次董事会会议,履行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发表意见并签署决议文件。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171,839.2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533,858,259.46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9,132,405.80元,截至2020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12,708,230.7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的总股本2,475,325,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883,126.43元。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1,883,126.43元,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度-2020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31.96%,但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处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过程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房地产金融监管继续从严,融资渠道继续收紧,房企融资压力和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所处发展阶段尚属于成长期。公司业务涵盖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及旅游地产等,产系列有名城系、紫金系、广场系、映系等系列产品线,在市场上均获得较好的市场和口碑。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37亿元,同比增13.7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48亿元,同比下降39.76%。报告期,公司获取上海临港自贸区、临港奉贤片区、松江、青浦及福州金山等区域的优质地块,总计土地面积465亩,土地投资金额78 亿元。且预计未来仍具有进一步扩张房地产业务规模的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坚持谨慎经营、安全经营的同时,需要适度进行规模扩张、稳健成长,房地产业务具有进一步扩张规模的需求,且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0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12,708,230.7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1,883,126.43元,所存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补流流动资金。

  综上,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是在基于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今后,公司将更加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整体发展阶段的相互平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相关文件提交我们进行预审,我们经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房地产行业的业务发展及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发展稳健且所处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部署具有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0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经营计划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在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科学作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余额为8,299.78万元。

  3、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团”),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自然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共同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方拟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名城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人等借款余额为8,299.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0.59%。

  二、关联方介绍

  1、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6年1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305823J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楼写字楼)名城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俞丽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新能源电池开发、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及相关五金件、纺织品、服装销售;写字楼租赁;福州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大名城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名城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9.52%股份,利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名城控股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份,俞培俤先生为利伟集团实际控制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

  俞培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生、俞凯先生、俞丽女士分别为俞培俤先生的配偶、儿子及女儿。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831,042,5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借出方:名城控股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关联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

  借入方: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2、财务资金支持目的

  为全力支持和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名城控股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为借出方,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

  3、借款额度及期限

  各借出方以其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借款年利率

  各借出方给予公司的借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公司同等条件的对外融资成本。

  5、协议生效

  该项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6、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使用的具体需求,在本次《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下,由具体借款协议双方签署具体的借款协议及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持续为公司提供不高于外部融资成本的优质资金支持,将有效地补充公司现金流,有利于保证公司新项目拓展,加快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提供财务资金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回避表决。

  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会议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议案的相关资料及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1-02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2、担保金额: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3、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4、反担保:非全资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5、本次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简化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营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财务信贷资源,支持和保证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时鉴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因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新增担保额度生效后,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剩余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范围: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包括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

  2、被担保方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预计具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1、担保方与被担保方

  担保方: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2、担保范围及预计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申请借款,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前述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计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3、反担保事项

  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4、对主要被担保子公司的预计担保细分额度

  为科学合理调度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被担保子公司项目开展情况及具体融资需求变化,对细分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

  5、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新增担保额度生效后,前次股东大会批准的剩余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6、年度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年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授权事项

  为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审批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8、信息披露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卢世华先生、陈玲女士、郑启福先生对本次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4.19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9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担保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飞军,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陈哲,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20万元。2021年度,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的天职国际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2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会议文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在该议案审议中,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拟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上海延安西路25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10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俞培俤、陈华云、俞锦、俞丽、俞凯、俞培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二) 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14:00分至14:30分前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室门口进行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1-03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四季度房地产销售面积78.35万平米,销售金额79.62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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