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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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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121.7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429.31万元。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计划,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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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广告营销、技术服务等。公司形成了“专业化发行公司+综合型院线+高端影院经营”的完整电影发行放映产业链。

  2. 经营模式

  影院经营业务主要为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餐饮、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映前广告、场地广告等影院广告经营业务。此外,公司还提供专业化的影院设计咨询、建设及经营管理服务。

  院线经营系电影发行及影院放映之间的桥梁,主要负责对以资产联结或者供片联结方式加入院线的影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供片。此外,院线公司也会对院线内的影院提供硬件设施及软件服务的支持,提升影院经营水平。

  电影发行业务主要包括影片的营销推广策略制定、实施及与院线洽谈排片方案等工作。专业化电影发行公司从制作公司手中取得电影发行权,然后与院线公司合作,在合作院线的影院放映电影。发行业务还包括版权经营、代理授权等。

  3. 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中国电影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全国影院自1月23日起全部暂停营业,直至7月20日根据国家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的指引,影院逐步推进恢复营业,期间停业近180天。

  根据国家电影局的统计,2020年中国国内电影市场总票房为204.17亿元,同比下降68.23%;实现观影人次5.48亿,同比下滑68.2%;平均票价为37元,较2019年下降0.1元;场均人次为9.7人,较2019年下降3.9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电影票房总额为120亿美元,较2019年同比下降72%。其中,受益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率先恢复的电影市场,中国于2020年超过北美,成为同期全球第一大电影市场。

  截至2020年末,全国银幕总数达75,581块,全年累计新增银幕5,794块,同比增长8.3%,增速已连续第五年持续放缓。随着票房增速放缓,银幕总数的持续提升导致单银幕产出等经营坪效指标继续呈下滑趋势,加之疫情导致的行业停摆造成影院经营压力陡升,部分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影院出现现金流紧张、难以为继的情况,行业出清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随着未来新增商业地产面积预计进一步下滑,影院及银幕增速可能继续回落,行业将进入存量竞争时代。行业亟需解决影院终端同质化竞争严重的问题,通过多元化手段,以提升经营坪效。

  2020年,国产电影票房总额为170.93亿元,占全年票房的83.72%;进口影片票房总额为33.24亿元,占全年票房的16.28%。受海外疫情影响,全球电影产业链尚待恢复,大量头部影片延迟上映或转由线上发行,2020年中国电影市场进口影片票房占比进一步下降,较2019年减少19.6个百分点。全年票房前10名的影片首次由国产片包揽,票房超10亿的影片共4部,分别为《八佰》、《我和我的家乡》、《姜子牙》及《金刚川》,均为国产影片。

  疫情推动电影放映及发行模式的进一步多样化。全球范围内,多家头部影视公司均推出流媒体平台,多部影片由院转线上映,窗口期也呈现逐步缩短的趋势。国内影院复工后,影片宣发模式向全渠道及跨界合作延伸,互联网发行、全媒体平台整合营销、品牌跨界合作等发行手段日益丰富。

  (数据来源:国家电影局,猫眼,拓普数据库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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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29.92万元,同比下降7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21.71万元,同比下降414.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43.69万元,同比下降489.19%;每股净利润-0.96元,同比下降409.68%。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83,843.14万元,较期初减少21.0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201,934.38万元,较期初减少18.76%。

  (一)影院管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已开业资产联结影院94家。其中正常营业的直营影院55家,共389块银幕,全年累计实现票房收入2.14亿元(不含服务费),同比下滑72.06%,市场占有率为1.15%;全年实现观影人次合计521.07万,同比下降72.26%。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影院1家,共计8块银幕,位于上海;受疫情影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经综合考量,公司于报告期内关停影院6家。

  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影院停业178天,影院无票房收入且成本较为刚性的现实情况下,公司积极降本创收,尽可能减少损失。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对接物业方,完成49家影院的房租减免工作;严格落实费控,能耗及保洁费用均较年度预算大幅缩减。同时,公司积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不断突破创新,尝试通过自媒体、电商、直播等线上平台,开拓粉丝经济、推广线上卖品、创制优质内容,为影院复工前的创收及复工后的上座率提升做出贡献。2020年7月末,公司旗下6家影院作为第二十三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展映影院,按照规定的50%上座率的严格要求,于电影节期间放映共计301场次,接待影迷3.68万人次,积极支持疫后影院复工,提振行业信心。

  (二)电影院线业务

  基于院线营收主要来源于影院票房分账、影片宣传营销、及围绕电影放映相关业务的情况,疫情期间影院长期停业导致院线收入大幅下降。2020年度,公司旗下联和院线共实现票房14.08亿元(不含服务费),同比下降70.14%,市场占有率为7.57%,票房规模排名全国第三;全年实现观影人次合计3864.23万,同比下降69.88%。截止报告期末,联和院线旗下加盟影院总数为698家,银幕总数为4,482块,座位数合计640,849个,覆盖全国33个省189个市。报告期内,联和院线实现新增加盟影院73家,共计银幕487块。截止12月31日,联和院线已复工影院628家,复工率83.71%。

  报告期内,联和院线积极发挥片方与影院间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影院进行政府补贴和各项费用减免的申报,为旗下影院复工复产做好全面保障。在进一步提升院线整体规模,保证收入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联和院线积极谋求创新业务,继续推进电影党课活动,拓展流动放映业务。2020年,联和院线电影党课主题活动的参与影院突破120家,电影党课书签场放映超过2,300场,热线电话接听量达到2,200个,党课活动服务客户超过1,100家,活动参与的总人次突破28万, 为2021年建党百年电影党课主题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疫情期间,在有条件开放露天流动放映后,联和院线积极响应,旗下农村数字院线全年共完成50余场露天电影放映,覆盖近6,000观影人次。

  (三)电影发行业务

  2020年,受疫情影响,大量影片调整上映档期,对发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报告期内,上影发行共参与发行影片4部,累计院线票房48.83亿元(含服务费),占全年票房总额的23.92%。其中,公司通过以投带发模式,主控宣发的影片《晴雅集》于2020年12月25日上映,累计实现票房4.51亿元。

  疫情期间,上影发行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提供上影经典IP动漫《大闹天宫》与《阿凡提之奇缘历险》作为复工初期免分账影片,为电影市场恢复及影院增收做出贡献。上影发行正积极推进后续储备项目,除了《泷夜曲》、《第八个嫌疑人》等重点影片的筹备工作外,将努力对接上影集团2021年各主控项目,力争参与更多头部项目的发行工作。除传统发行业务外,报告期内上影发行继续创新开发业务新模式、开拓新业务板块,努力推进电影文创产品开发、尝试沉浸式电影党课、并继续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等相关创新工作,努力实现创新业务突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3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知与材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和书面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儿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1,217,067.77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42,205,500.00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4,293,084.79元。基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7.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补充确认系因疫后影院终端复工不确定性,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所造成的补充确认,相关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提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限额系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逐项表决:

  10.1 对公司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

  关联董事陈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2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

  10.2.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戴运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2.2 向关联人销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陈果、戴运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2.3 房屋租赁

  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关于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费用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普华永道中天商议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结合普华永道中天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且本次事项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1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13.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5.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设立上影吴中文化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事项。

  关联董事王健儿、陈果、戴运,回避表决;董事马伟根、王艳作为上影资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许为群作为上影资管股东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亦回避表决。

  经表决,3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16.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租赁业务系基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所产生,租金价格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议定,与所在物业其他类似用途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水平基本相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租赁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

  经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授权董事会另行披露股东大会材料。

  18.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3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5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知与材料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与书面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文权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 表能够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6.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9.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亦已签署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亦已签署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1.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状况,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分析测试,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7,536.48万元。其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79.9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020年度,公司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7,536.48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23,412.7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持续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信用减值损失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全国影院近180天,对公司所处的影视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因行业内上下游企业关停而回收困难,因此产生了较大的信用减值风险。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按照客户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逾期原因及洽谈进展等,综合评估按照50%至100%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基于上述标准,公司全年合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175.07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336.5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16.87万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828.44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8,121.33万元。

  2. 资产减值损失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影院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部暂停营业,对公司所处的影视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自有影院亦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部暂停营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自有影院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影院的长期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基于上述标准,公司全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26.79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9,063.70万元,合计存在减值迹象影院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12,190.49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1,150.74万元。

  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合营联营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或经营业绩明显下滑,公司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计提减值。结合相关企业的发展规划及未来盈利预测,公司全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合计4,354.83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3,977.87万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外延发展和内生增长不断提升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丰富业务布局过程中形成了部分商誉。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相关影院及管理公司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全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2.73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62.73万元。

  四、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 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1,217,067.77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42,205,500.00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4,293,084.79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18年7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基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4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13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2,765,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5,377,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7,387,8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11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0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968,279.9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72,150,604.30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6,186,387.48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5,098,137.6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0,335,333.38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300,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0,335,333.3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国有银行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决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可根据国有银行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大型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决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可根据存款或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注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290,000元。于2016年8月11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顺序依次投入,调整后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07,387,800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附注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新建影院项目所涉及33家影城中已开业影城共计24家,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64,863,891元。因该项目尚未总体完工,尚未能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自有影院改造升级项目所涉及13个影厅改造和6个影城翻新改造中共有8个影厅改造和3个影城翻新改造项目完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4,548,912元。因该项目尚未总体完工,尚未能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已对外转让。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主体为本公司之原全资子公司天下票仓(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票仓”)。本公司于2018年转让天下票仓51%的股权至上海晨韵实业有限公司,并丧失天下票仓的控制权。截止丧失控制权日,本公司已按照投资项目承诺对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40,000元。该建设项目于对外转让时总体尚处于财务评价计算期的运营期,未能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已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主组建NOC影院管理系统项目已经投入使用。该项目不单独核算投资效益,建成后将为公司自有影院及加盟影院服务,通过提高影院管理效率、降低放映设备维修人员成本、减少放映事故、集中采购耗材等方式节约公司运营成本。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议案按逐项表决进行,5位关联董事根据不同关联交易类别及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限额系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限额系根据业务情况与实际需要制定,公平合理。

  (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天下票仓(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实际发生的代收票款及服务费金额超过了公司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预计限额,且超过公司当年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该等超出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补充确认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系因疫后影院终端复工不确定性,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所造成的补充确认,相关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与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对比如下:

  ■

  (三)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金额如下:

  ■

  二、 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的定义标准,本期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

  (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与公司的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定价以不偏离对非关联方的同类型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 关联交易目的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性、日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多年来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较大依赖。

  五、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3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至2015年及2019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电影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电影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度,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总额为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5万元。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普华永道中天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且顺利完成了公司近几年的审计工作;本次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结合普华永道中天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且本次事项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调整,将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期初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为更加真实客观地反应整个租赁期间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其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租赁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将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期初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七、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九、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十、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影吴中文化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影”)认缴出资10,500万元,占比10.50%;

  ●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资管”)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王健儿、陈果、戴运同时担任上影资管董事,因此上影资管系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额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7条的规定,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金各发起方尚未签订合伙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尚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投资进展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围绕上海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建设及公司“3+1”方略规划,利用公司资源优势,建立跨区域、跨产业的基金投资平台,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等共同发起设立上影吴中文化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05亿元。

  本次交易的出资主体之一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王健儿、陈果、戴运同时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影资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额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7条的规定,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亦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健儿、陈果、戴运作为上影资管的董事,回避表决;董事马伟根、王艳作为上影资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许为群作为上影资管股东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亦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7条的规定,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二、 关联交易主体情况介绍

  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王健儿、陈果、戴运同时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影资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 企业名称:上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4幢12楼01区

  4.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C座14楼

  5. 法定代表人:戴运

  6.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7.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长王健儿同时担任上影资管的董事长;本公司的董事、总经理陈果同时担任上影资管的董事;本公司的董事戴运同时担任上影资管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

  三、 非关联交易主体情况介绍

  (一)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云锦(苏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9层

  4、 办公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9层

  5、 法定代表人:王巍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4011

  9、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 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情况

  1、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11楼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11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全区银行业金融企业、非银行业金融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及其他行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11号506室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88号塔韵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蔡学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苏州市吴中产业优化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市吴中产业优化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

  ●法定代表人:徐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四、 关联交易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上影吴中文化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基金管理人:云锦(苏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总规模人民币10亿元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

  ●基金发起人及认缴出资额:

  ■

  ●基本核心要素基本如下:

  ■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设立上影吴中文化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有利于依托各发起方的资源优势,推动公司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共同投资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健儿、陈果、戴运作为上影资管的董事,回避表决;董事马伟根、王艳作为上影资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许为群作为上影资管股东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亦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事项。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可能面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金各发起方尚未签订合伙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尚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投资进展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发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及其下属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关联方艺术发展公司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的上海电影广场的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场所。公司租赁的面积合计2,968.6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659.45万元(含物业管理费),第二、第三年租金价格另行商议。

  鉴于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艺术发展公司100%的股权。艺术发展公司与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栋8层

  法定代表人:邵文林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博物馆投资,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票务代理,会务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广告设计、制作,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除房地产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服务),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服装、玩具、影视器材、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停车收费,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艺术发展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规模为87,301.11万元,净资产规模为24,278.4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41.67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444.9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承租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的上海电影广场部分物业,租赁的面积合计2,968.68平方米。

  该经营物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定价

  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不同承租主体,首年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5.00至6.00元(不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第二、第三年租金价格另行商议。该租金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议定,与上海电影广场其他类似用途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水平基本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本部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2186.25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332,492.19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二)联和院线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428.98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65,240.71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三)影视科技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193.05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29,359.69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四)依普亚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上影依普亚影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60.00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9,125.0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五)上影百联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上影百联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1幢,807单元(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100.40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6.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18,323.0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所需,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租赁业务系基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所产生,租金价格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议定,与所在物业其他类似用途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水平基本相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租赁相关事宜。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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