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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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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特种锂离子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业务的技术服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特种锂离子电源,按照应用环境可以细分为空间锂离子电池及特种锂离子电池两大类,具体如下:

  1、空间锂离子电池

  空间锂离子电池组又称之为空间锂离子蓄电池,其与太阳电池阵、电源控制单元组成航天器电源系统,为空间飞行器、临近空间飞行器提供整体能源保障。空间锂离子电池组主要作为各类空间飞行器的储能电源,其作用是通过将太阳电池阵转化的电能存储并对外输出,确保飞行器的能源供应。

  公司生产的空间锂离子电池组能够满足各种类型空间飞行器长寿命、高可靠、高比能、高功率、自主管理的工作需要,设计灵活多样,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订制,满足客户对产品定义和性能的不同需要。

  2、特种锂离子电池

  特种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为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设备、高能锂氟化碳一次电池及电池组,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特种车辆、船舶以及移动式机器人等领域。

  经营模式:公司作为控股型公司,其生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下属两家子公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生产模式

  应用于空间领域的特种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根据客户要求开展相关科研生产工作。客户下达研制任务书后,公司根据客户具体技术要求开展产品设计及生产,双方约定产品交付节点任务,并对每一任务节点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周期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从数月至数年不等。

  应用于非空间领域的特种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模式有两种,第一种为以销定产,是目前采用的主要生产方式,首先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初步技术方案,经过前期的项目跟踪、预研、定制化设计后签订正式合同,签订合同时以技术协议的方式确定最终技术方案,并下发生产任务通知单进行投料生产,经质检合格后完成产品交付;第二种为预先生产,适用于部分通用性强、使用量大、技术成熟的产品,以确保用户能够随时定购。特种锂离子电池的项目周期通常为数月,技术难度较高或产量较大的产品周期相应延长。

  2、采购模式

  日常采购品主要包括科研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元器件、外协外购件,以及维持正常科研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计算机等。对于非日常耗用原材料,按订单配套生产需求提请报批采购计划;对于常用原材料、辅料及元器件备料,视领用情况集中采购。

  采购渠道方面,材料及部件的供应商必须已列入合格供方目录,合格供方目录的名单编制由包括科研计划、质量、生产等各相关部门和用户质量监督代表共同评价、确认,经各部门会签后通过。如合格供方所提供的器件无法满足相应生产需求,经审批后可从非合格供方进行采购。新品采购需要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价格低的供应商,同时会考虑交货期、产品质量和相应知识产权等因素。少数项目存在用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另外,生产中部分材料会采取外协方式采购。

  具体采购流程为物资需求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需求,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后,汇总至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金额提交相应权限的领导签字、审批后进行采购。

  3、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首先需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进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后,通过项目定制、招投标等形式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获取项目,其中项目定制为主要方式。报告期内,空间电源主要采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约定的过渡期与十八所合作的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目前主要在已有客户的基础上进行相关销售渠道的开拓。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定制模式,由客户提出项目的指标要求,经过技术协议的确认,由公司负责研制;第二种是预研模式,由公司内部根据市场前瞻判断,确定战略性技术和产品,组织团队进行技术攻关,完成技术积累和样品生产。

  行业情况:公司的空间锂离子电池、特种锂离子电池产品属于特种锂电行业。报告期内,细分领域行业情况如下:

  1、空间锂离子电池

  近几年随着我国载人工程,探月工程,北斗导航系统的成功发射及运行,航天领域进入到新的发展期,后期国家星网工程、地方的物联网星座等商业航天逐步兴起,逐渐凸显出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锂离子电池作为一种具有高比能量、长寿命的储能电源,在目前的航天应用市场具有独特的地位。自二十一世纪初期开始航天用锂离子电池的应用研究以来,目前世界上航天工程所用的储能电池已基本都使用了锂离子电池作为储能电源。而随着航天事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航天飞行器的发射数量将会进一步提升,这为作为配套电源的空间用锂离子电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2、特种锂离子电池

  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大锂离子电池的研究和应用,已经不断缩小了锂离子电池技术与国外的差距。但是在应用领域,特别是在特种应用领域方面,不论是在技术含量还是规模上与国外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我国相应领域机械化和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装备逐步更新换代,锂离子电池的应用将会更加广泛,逐步成为主流选择。锂离子电池及配套充电器作为信息化装备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年得到进一步发展:特种车用动力电池拉开批量订货序幕;船用动力电池开始应用,为特种锂离子电池应用开辟了新的市场。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正在带来更加激烈的竞争,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的拓展也正在推动市场参与主体商业模式的不断革新,机遇与挑战并存。

  由于特种锂离子电源业务对产品性能要求高,需要企业不断地革新技术水平、改进工艺模式、提升材料质量,以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需要,这对公司未来持续投入、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提出了一定要求。同时,由于近年来国家积极推动特种业务配套保障体系的市场化改革,鼓励更多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民营企业进入特种锂离子电池产品领域,特种锂离子电源业务的市场竞争程度有所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0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55.53%,主要因为以下业务特点:

  1)特殊行业通常先执行项目任务,年底实施价格确认并签订年度合同或产品合同;

  2)终端客户一般根据其项目整体计划来安排对公司产品的验收时间;

  因此,公司报告期收入的确认时点受终端客户合同签署情况及客户总体计划中对项目验收时点安排影响较大。由于公司终端客户较为集中,且其项目验收计划安排亦较为集中,导致报告期内四季度验收及确认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较大。

  随着公司承担的项目研制周期的变化,公司集中于四季度确认收入的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31.15万元,同比增长15.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051.37万元,同比增长0.97%;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959.35万元,同比增长0.32%。具体分析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一节、五、重要政策及会计估计、38 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大部分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并取得验收文件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为本公司、空间电源和力神特电,本年度合并范围无变化。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18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20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春林先生、朱立宏先生、穆杰先生、黄香远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临2021-021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19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0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委托关联方代为缴纳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人员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春林先生、朱立宏先生、穆杰先生、黄香远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及2021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了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2021年度因事业人员身份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肇雄,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其他。

  3)履约能力:良好。

  2、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许宪平,注册资本:3,53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其他。

  3)履约能力:良好。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公司采购商品或租赁资产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以客户审定价格或审价部门审批确定的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未涉及审价的其他产品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市场原则。其中,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空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间电源”)的特种资质已办理完毕。在空间电源独立签署合同前,须首先进入特种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由特种客户履行合格供应商的相应审查流程,流程履行完毕之前空间电源仍需按照过渡期内的业务模式完成现有科研生产任务,流程履行完毕之后空间电源将与特种客户签署新增合同。截至2020年末,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已完成办理;同时,2020年末已完成合格供应商目录审查的特种客户相关收入,由于已经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八所”)的名义完成项目竞标等前期手续,无法以空间电源名义签署合同,因此2020年空间电源仍有部分收入通过过渡期业务模式实现,即通过直接销售给十八所完成特种产品科研生产任务,由十八所负责以其自身名义承揽特种锂离子电源相关的科研生产任务并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空间电源负责按照十八所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履行该等业务合同项下十八所的相应科研生产义务;空间电源履行该等业务合同的成果应按照十八所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约定的价格出售给十八所并由十八所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终端客户,空间电源向十八所的销售价格等同于相关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十八所销售给终端客户的价格。十八所不在该业务合同转接安排中向空间电源收取任何费用。公司2020年对十八所销售商品确认收入20,311.53万元,占公司全年合并营业收入占比由2019年的60.94%下降为50.49%,全年发生额未超过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中预计销售商品总额。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效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空间电源前身为十八所第二研究室,根据公司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十八所第二研究室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至空间电源,相关人员转至空间电源工作,上述人员中部分为事业单位身份编制。由于国家有关事业编制员工身份转换政策尚未明确,无法为转入空间电源的事业编制人员办理身份转变、待遇改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根据空间电源与十八所签署的《关于人员安排事项的备忘录》,在前述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关系转入空间电源后,十八所仍为该部分事业编制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办理人事关系及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服务,上述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由空间电源按照原有标准支付给十八所,再由十八所依照原渠道继续缴纳,空间电源无需向十八所额外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预计2021年1月至4月,因上述事业编制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代缴事项等产生的资金往来为33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十八所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控制的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子公司空间电源委托十八所代为缴纳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人员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主营业务:化学能、光能、热能转换成电能的技术和电子能源系统技术的研究。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因空间电源事业编制人员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纳问题产生的资金往来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1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拟由“ST电能”变更为“电能股份”,股票代码“600877”保持不变,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施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嘉陵”变更为“*ST嘉陵”,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公司已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0年4月17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2019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34,847.52万元,其中来自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的收入占比为60.94%,公司整体营收规模相对较小,且相关资产注入公司后运行时间较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1.1条及13.4.1条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4月21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电能”变更为“ST电能”,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01936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628.77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31.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1.37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提出的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拟按交易所规定申请变更证券简称,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电能”变更为“电能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0877”保持不变,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施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2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度实施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对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公司天津空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间电源”)和天津力神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力神特电”)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大信事务所于2021年4月出具了《天津空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418号)及《天津力神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41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整体方案由公司股权无偿划转、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三部分组成。

  (一)公司股权无偿划转

  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于2019年6月27日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5,356.62万股股份(占重组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22.34%)无偿划转至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能”)。

  (二)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兵装集团出售截至2018年1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2019年4月29日,公司与兵装集团、重庆嘉陵工业有限公司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经各方确认,本次资产出售的交割日为2019年4月29日。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向中电科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空间电源100%股权,向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神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力神特电85%股份。

  空间电源100%股权转让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力神特电的股东名册变更已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中电科能、力神股份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本次资产的交割日为2019年4月25日。

  2019年7月3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公司新增发行股份登记数量为134,879,65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822,161,695股。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电科能及力神股份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盈利补偿期间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电科能及力神股份承诺的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2020年、2021年。

  2、承诺净利润数

  中电科能承诺,空间电源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将分别实现5,923.07万元、6,506.04万元、7,096.83万元的净利润。

  力神股份承诺,力神特电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将分别实现1,658.84万元、2,229.19万元、3,290.62万元的净利润。

  3、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净利润”系指:以盈利补偿期间的每年年末为审计基准日,由具有中国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空间电源和力神特电进行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确认的,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可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盈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各方应共同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时,就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空间电源和力神特电的当期实际净利润金额与空间电源、力神特电当期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就当期的利润差额和累计的利润差额出具盈利专项审核意见。

  4、利润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若空间电源、力神特电盈利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约定的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空间电源、力神特电将于公司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30日内,依照公式计算出当期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且该等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一元的总价格按约定向中电科能回购。

  空间电源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空间电源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空间电源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空间电源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空间电源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力神特电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力神特电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力神特电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力神特电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力神特电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在运用前述之公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以前述公式计算时,如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公司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实施现金分红(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18年度未能实施完毕,则上述期间随之顺延至下一年度)且中电科能及/或力神股份按规定应向公司补偿股份,则除应补偿的股份外,现金分红的部分也应作相应返还。如果公司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实施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18年度未能实施完毕,则上述期间随之顺延至下一年度),则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及补偿

  盈利补偿期间届满之后,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空间电源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一的期末减值额/空间电源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届满空间电源已补偿股份总数/中电科能认购股份总数时,则中电科能应向公司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一的期末减值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届满空间电源已补偿股份总数;如标的资产二的期末减值额/力神特电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届满力神特电已补偿股份总数/力神股份认购股份总数时,则力神股份应向公司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二的期末减值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届满力神特电已补偿股份总数。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上述标的资产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已达到相关业绩承诺方所作出的业绩承诺,中电科能及力神股份无须对上述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3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国斌、沙彤

  联系电话:022-23866740

  邮政编码:300392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2、其他有关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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