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李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380%;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61,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95%。
3、姜俊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77%;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44%。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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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李铁军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份以及因该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姜俊晓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份以及因该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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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或自本人任期开始之日起(孰晚)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止,承诺人将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李铁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姜俊晓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