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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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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泰化学”)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七届十六董事会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或“交易对方”)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中泰集团以现金方式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并已取得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中泰集团持有上海多经60%股权,公司继续持有上海多经4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与承诺;

  (二)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均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各方可以依法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中泰化学已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交易对方的义务,交易对方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交易款项;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多经将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担保将构成关联担保,上市公司将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继续在现有担保额度内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并由中泰集团按交割后持股比例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直至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

  6、重组报告书披露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7、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对本次交易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均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标的资产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价款项已经支付完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在现阶段已得到必要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未出现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实质性约定或内容的情形;

  5、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泰化学已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交易方案中未涉及对中泰化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多经最新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泰化学”)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中泰集团以现金方式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关暨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

  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方出具的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其他违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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