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3,500万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尚未到期。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3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3,5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及到期的具体理财产品汇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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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应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确保理财产品资金到期收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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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放同业等。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
3.货币市场基金。
4.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
5.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6.股权类资产。
7.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
建设银行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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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466.38万元,本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3,5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8.36%。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及相关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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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