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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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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剑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焕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67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1月,公司面值总额为24,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1 此项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非保本的委托理财产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纳入证券投资范畴。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2万股。本次股票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833.5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1.1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1,190.08万元;2021年1-3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9.68万元,2021年1-3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19万元,2021年1-3月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140.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823.2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1.34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1,330.1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741.02万元(含暂时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9,00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15.0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1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0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429.01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709.54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52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8,437.67万元(含暂时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14,50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剑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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