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股东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富”)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他拟减持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所得,减持数量及比例不受相关减持规定限制。若此期间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浙商财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的来源:除浙商投资合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26,900,000股股票为2020年6月2日通过与陈娜娜、陈伟雄协议转让所得,其余基金股票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购入。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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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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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说明
1、浙商财富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2、浙商财富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4、截至本函出具日,浙商财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股东浙江品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润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减持。
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品润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品润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品润投资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2、品润投资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函出具日,品润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浙江品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7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4月22日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回复内容尚待完善,相关内容需取得中介机构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4月29日披露回复内容。公司对延期回复《关注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