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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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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由于本公司及上述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罗源闽光均受三钢集团控制,故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

  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对2020年半年报以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三季报上年同期数的议案》,公司对2020年三季报以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三季报上年同期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对公司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追溯调整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追溯调整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追溯调整对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说明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已出具了《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1]361Z0192号】,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五、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六、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0年度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1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钢闽光)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钢闽光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将于2021年开始为三钢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达,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三钢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新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三钢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庄峻晖,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达、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新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庄峻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按照190万元(不含税)支付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以上费用包括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法定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费用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5.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钢闽光)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2021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关联方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71.724亿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1.664亿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张玲女士在三钢集团担任监事会主席,在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卢芳颖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公司董事黎立璋先生、张玲女士、卢芳颖先生三位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李鹏先生任三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鹏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三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

  ■

  ■

  2. 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

  3.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三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张玲女士在三钢集团担任监事会主席,在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卢芳颖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

  ■

  ■

  (二)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三)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

  冶金控股持有三钢集团94.4906%的股权。本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均同受冶金控股控制,故将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合称为关联方)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

  以上各家关联方,暨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经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并签订具体的协议以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指成本加不超过10%的利润构成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三类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以前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将不会超过本次预计的范围,并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董事会前的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三类:一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三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汇总后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的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三类:一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三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汇总后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三类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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