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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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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及新能源开发。

  (一)建筑施工业务:

  1、2020年,公司努力发挥优势,加强市场拓展,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筑业新承接工程113.03亿元,同比增长21.63%,其中,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占比81.58%,轨道交通工程新承接业务50.7亿元,全年完成盾构掘进37.3公里。

  2、公司为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公司现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建筑行业双甲级资质。

  3、公司严格执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20/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以及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制定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实施,将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体系标准,制定各项控制措施来保障施工全过程。

  报告期,公司采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进行质量控制,导入了风险管理框架和卓越绩效管理,坚持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2020年,公司顺利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换证复评审核,认为公司管理体系方针适宜,目标、指标得到了贯彻实施,能满足顾客、员工及相关方要求,体系运行有效。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近年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东北、华东等地,公司房地产业务围绕去库存、加快销售展开,报告期,新签房地产销售合同4.73亿元。

  (三)基础设施投资业务:PPP作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一种重要模式,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补短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民营企业采取政策倾斜。公司重视PPP业务的拓展,坚持选择合适的项目,规范有序参与,通过投资带动施工,提升建筑业规模,并进入新的产业领域。

  (四)新能源开发业务:报告期,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全年完成发电量13,430万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20年,公司努力发挥优势,加强市场拓展,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筑业新承接工程113.03亿元,同比增长21.63%,其中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占比81.58%,轨道交通工程新承接业务50.7亿元,全年完成盾构掘进37.3公里。

  公司新中标杭州市文一西路(东西大道-荆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装修、安装6标工程、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工程仓前车辆基地施工I标段项目、宁波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工程施工III标段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第二批)、8号线(第四批)工程土建施工项目VII-TS06标项目、湖州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第1施工标段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延长线土建施工总承包-4标段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土建工程TJ3219标段施工项目、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渔人码头站土建施工项目、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工程I标段施工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

  2、公司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创优业绩显著,报告期荣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项,各类省级优质工程、优质结构15项,各类市(地区)级优质工程、优质结构17项;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个,省级文明工地13项、市级文明工地13项;国家级优秀QC成果奖2项、省市级优秀QC成果奖5项。

  3、2020年,公司中标的交通工程“湖州市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巩固了宏润大盾构业务领域,也为交通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载体;合肥、苏州地区中标的地铁项目,稳固了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发展地位,扩大了公司在苏皖地区的市场规模,为市场容量的增加做出了贡献;亚帆中心作为2022年第19届杭州亚运会帆船(板)竞赛的承办场地,完成了海域部分的施工,今年将迎来帆船训练的试运行,为公司参与海事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是公司的标杆性样板工程。2020年,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总结优秀施工经验、加速提炼科技成果,共开展科技攻关项目40项,荣获省级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奖1项,省级工法6项,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布行业标准5项,BIM技术荣获国家级和十级奖项各1项。

  4、2020年,公司加快房地产项目销售,新签房地产销售合同4.73亿元。

  5、2020年,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13,430万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情请参见2020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五、31、(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元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郑宏舫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为下属子公司(包括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宏润博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36亿元银行贷款担保。

  其中,为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为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5亿元的担保;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为上海宏润博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为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568万元,公司占比100%。拟进行钢结构工程制造、安装,设备租赁,工程设计,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56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71.84万元,资产负债率64.97%,2020年度净利润-56万元。

  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0,455.46万元,资产负债率67.87%,2020年度净利润19,392.61万元。

  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刚察县东大街8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891.70万元,资产负债率73.75%,2020年度净利润2,540.11万元。

  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35,055万元,公司占比70%,注册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5室,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1,844.44万元,资产负债率83.45%,2020年度净利润18.69万元。

  上海宏润博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公司占比84.62%,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课植园路178号11号二楼,经营范围: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外语类)。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43.52万元,资产负债率43.83%,2020年度净利润-245.70万元。

  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31,3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258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新能源等产品的研制销售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51.98万元,资产负债率141.98%,2020年度净利润-1,724.65万元。

  三、担保期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额度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五年,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六年、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十五年、为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为其他子公司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44,898.59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36亿元,共计604,898.59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69.24%。其中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合营企业担保,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38万元,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3、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公告编号:2021-01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06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邮箱:irm@p5w.net。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88,188.04万元,减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数781.78万元、减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5,512.50万元,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0,905.45万元。

  董事会提议:按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230万元。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说明

  1、以上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3.17亿元,同比上年减少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8.01%。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74亿元,同比上年末分别增长8.06%、10.92%。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77.63%,同比下降1.22个百分点。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7亿元,同比增长1.15%。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88,188.04万元,减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数781.78万元、减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5,512.50万元,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0,905.45万元。

  董事会提议:按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230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38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宏嘉”)提供不超过17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由于宁波宏嘉为公司的合营企业,该项担保需由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于2016年3月中标宁波市“三路一桥”PPP项目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中标范围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宁波宏嘉为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银行融资并提供担保。为确保并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豁免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3.17亿元,同比上年减少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8.01%。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74亿元,同比上年末分别增长8.06%、10.92%。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77.63%,同比下降1.22个百分点。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7亿元,同比增长1.15%。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提议:按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230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38万元。

  6、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7、审议《关于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宏嘉”)提供不超过17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由于宁波宏嘉为公司的合营企业,该项担保需由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于2016年3月中标宁波市“三路一桥”PPP项目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中标范围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宁波宏嘉为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银行融资并提供担保。为确保并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豁免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会议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3  邮箱:caixiaoying@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投资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爱珠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1)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较好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客观、准确,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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