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2月4日。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决定取消预留份额,增加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新增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3、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为增加进出口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资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18,000万美元,对公司目前唯一境外全资子公司嘉佳兴成有限公司随业务发展逐步增资,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嘉佳兴成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增资事项。

  4、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为增加进出口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资的需要,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嘉佳兴成有限公司拟出资美元15,000万元, 成立全资孙公司浙江嘉佳兴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美元1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浙江嘉佳兴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3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销售运费计入营业成本;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由于本期销售产品结构变化较大,造成该系列产品营业成本对比上升较大;硫酸产品营业成本上升主要由于本期原材料硫磺采购均价大幅上升。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氯碱、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甲苯、工业盐、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3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4、《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5、《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

  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

  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

  8、《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

  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

  10、《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做修订。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管理办法》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3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改。

  2-1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第1项至第5项须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本议案第6项至第8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为完善部门职能及优化管理,拟调整公司组织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3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路嘉化研究院二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8:30-16: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考虑到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根据嘉兴港区管理规定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措施变化,避免影响参会。

  (三)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胡龙君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 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