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横跨有线、无线领域的通信设备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射频电缆行业。主要产品包括75欧姆同轴电缆、数据电缆和高频头,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固定网络等各种标准的信号传输系统。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个以上供应商。对于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供应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1)供应商的选择
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生产基地,相关工业配套较为完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对其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每年年底对其重新进行评价。
公司在具体执行采购计划时,综合考察合格供应商样品检测结果、产品报价、历史供货记录等资料,选定具体采购对象,确保所采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2)原材料采购检验
质量管理部按照《采购产品检验规程》对不同的原材料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原材料到厂后,先由进货检验员检验,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被单独标识并隔离,退还给供应商,同时开出“来料异常联系单”。
(3)原材料采购方式
公司射频电缆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内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及护套材料等;高频头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主体材料、塑件材料、电子料及印刷线路板等。
报告期内,电解铜、铜杆、铜丝等铜有关的导体材料是公司重要的原材料,其价格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产品销售定价都有着重要影响。对于上述原材料,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的采购模式,考虑到客户临时性订单、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等因素,公司辅以“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以产定采”是指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所接订单汇总铜有关原材料用量,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申请表来进行物资采购,经负责采购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采购部具体实施采购;“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紧急性订单需求、最新市场供应等情况,在保证公司优质客户订单能够得到满足、不缺料导致停产以及控制呆料数量的前提下,为主要原材料设置安全库存量区间,视未来销售预期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采购。
除了铜材有关的原材料之外,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黑铁丝、铝箔、铝镁丝、PE、聚氯乙烯粉、增塑剂、铝锭、ABS塑料、集成电路、场效应管和印刷线路板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主要采用“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4)原材料采购的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原材料,其中,对铜杆、铝箔等贵金属原料,公司依照采购时有色金属网、沪铜网等市场铜、铝的市场价格,加上以供应商原料加工成本、难易所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新产品与已有产品采用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新产品生产模式
为不影响公司已有产品正常生产,公司对新产品的开发、试制设置了专用生产线,由技术开发部制定工艺方案并设计工具、模具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试制。当新产品的所有技术指标达到客户要求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同时及时修改和完善工艺技术。在这整个新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新产品与已有产品完全分离,不会影响已有产品生产进度与质量监控。
(2)已有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对已有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单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设备、人员组织生产。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期和历史销售经验,对部分常规产品提前生产备货。
3.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公司主要直接向各国或地区品牌服务商提供包括设计、制造、包装在内的全方位的制造服务,产品直接面向各品牌服务商销售,依据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对少量产品的销售采用经销模式。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特点:
周期性:射频电缆行业是通信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其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密切相关。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射频电缆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陷入停顿,射频电缆行业可能受到周期性影响。
地域性:我国射频电缆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频头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上述地区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射频电缆和高频头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因此射频电缆和高频头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季节性:广播电视接入网、固定宽带接入网和局域网是射频电缆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国内外运营商和布线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投资和采购计划,第二季度开始实施。受最终需求方采购安排等因素影响,射频电缆企业一季度销售额通常较低。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射频电缆制造企业,产品品质要求高于国内行业标准。主要参照国际大型通信电缆生产企业标准和国际先进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拥有包括内外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凭借在长期稳定发展中所建立的品质管理优势、工艺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一直是百通、TFC等国际大型企业在国内的主要合作伙伴,并已成为Commscope、DISH等国际大型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8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35.73%,主要系:(1)本期受疫情影响,高端消费类通信产品业务暂停,导致营业收入下降;(2)本期与全球知名的同轴电缆制造企业康普公司深度合作,射频电缆类产品销售订单增加,同时射频电缆类产品结构调整,部分毛利率较高的射频电缆产品比重增加;(3)本期新增防疫物资撮合业务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新增1家子公司。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1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21,331,735.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48,051.14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4,613,547.95元。
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质量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7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印章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应开雄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0。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4: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3。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 02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21,331,735.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48,051.14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4,613,547.95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的需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在建设中,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也能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发展带来保证。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发挥规模效应,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及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的需要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和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偿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对股东的长远回报。
三、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新项目投资需求,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制订股东回报计划,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4,472.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盛洋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洋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盛洋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应开雄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的2021年度将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合作,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在自愿、平等、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
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均控制在公司合理预估范围内。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坚柱
注册资本:8408.2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8日
经营范围:显示技术及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显示模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应开雄担任浙江京东方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京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浙江三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三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人民东路1417号办公楼2-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宝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通信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以上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安装、维护:金属结构件、网络设备、电子器件、通信铁塔、机房、机柜、光纤光缆、网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场地租赁;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经理徐炜在2020年10月21日前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三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21日前仍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及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根据行业惯例,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或直接采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绍兴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共计26,520 万元,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51%的股权。上述事项亦经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虬晟光电于2018年11月5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虬晟光电 51%的股权,虬晟光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虬晟光电股东裘坚樑、长兴晟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裘坚樑承诺虬晟光电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虬晟光电净利润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裘坚樑按照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协议规定的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具体如下:应补偿金额=(利润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3-利润补偿期间丙方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3)×51%×6。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2468号,虬晟光电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共计108,365,652.69元,未实现利润11,634,347.31元,应补偿金额11,867,034.25元。截至本公告日,业绩承诺方已履行完毕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 03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周五)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周五)下午 14:00-15: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3、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秋婷、高璟琳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1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4。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7。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9。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客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2。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建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6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8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2000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0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多家企业IPO申报及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渝璐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7年10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3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盛洋科技(603703)、康隆达(603665)等。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建平、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王渝璐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杨建平、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王渝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19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拟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2.2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2018年9月,公司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51%股权,合并成本为26,520万元。购买日,虬晟光电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480.27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7,095.06万元确认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收购虬晟光电51%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情况。
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合并虬晟光电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在2020年 12 月 31 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208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据该评估报告所载,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虬晟光电的可回收价值为47,910.00万元,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49,345.85万元比较后,按持股比例51%计算确认商誉减值准备732.28万元。
二、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2.28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20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732.28万元。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
■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自该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上述决策权力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方案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方式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方式为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 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十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高璟琳
电 话:0575-88622076
传 真:0575-88622076
邮 箱:stock@shengyang.com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邮 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