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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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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冷元器件、制冷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制冷配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四通阀、截止阀、电磁阀、小型压力容器、换热器、集成管路组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等领域;商用制冷空调设备业务 主要产品包括冷水机组、单元机、核电暖通、车载/站台空调及特种空调系统机组、空调末端等,主要应用于商业楼宇、核电站、轨道交通及特种行业等领域;此外,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方向进行产业升级,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业务领域持续大力拓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其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二)行业发展状况

  1、制冷配件产业

  截止“十三五”末,制冷空调行业在节能、环保、安全和智能化等方面发展迅速,行业关键技术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行业技术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向市场的速度显著加快,产品的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与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相比,我国制冷空调行业的科技水平由过去的跟跑逐步进入并跑阶段,在部分领域甚至领跑全球。压缩机、换热器等关键零部件和整机的节能技术不断取得新的进展,针对北方清洁供暖的低环境温度热泵技术、直流调速和磁悬浮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能源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等应用日益成熟。

  2020年全球疫情对制冷空调行业具有正负面双重影响,最终呈现出V型反转局面,全年家用空调累计销量14146万台,同比下降6%,商用空调累计销售额982亿元,同比下降1.6%。行业结构性成长显著,包括变频空调、多联机、洁净空调、机房空调、冷冻冷藏、两联供、热风机、热泵烘干等配套领域增长空间广阔。行业趋势对对制冷元器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也给公司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将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稳健发展,持续以节能高效型产品为重心,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开拓商用空调元器件领域,加大布局高端产品,增加新产品、新市场、新领域的比重。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根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也就是到2025年国内新能源车销量会达到600万辆,目前来看市场潜力巨大。盾安汽车热管理作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正在按公司现有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对该产业的投入,稳步提升市场份额,目前已经同国内比亚迪、吉利、长安、上汽、一汽等知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2、制冷设备产业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国家积极通过新基建、房地产政策等宏观调控来拉动内需,保障经济。中央空调产业在2020年下半年开始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新基建如火如荼、数据中心满地开花、零售市场消费升级,都为行业创造了大量的机会,2020年中央空调市场同比下滑5.1%,但产业在挑战与变革中逐步稳定发展,需求空间加速显现、细分领域多元拓展。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以节能、环保、变频为主要技术抢占市场先机,坚守产品品质、把握市场方向、深挖销售渠道,拓展强化细分领域市场,稳步扩展行业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全球经济受疫情的影响,整体处于下滑的态势,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等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的行业均受到压力。公司董事会主动识变、应变、求变,顶住了外部的市场压力,企业发展思路为稳中求进,根据局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内部决策与投资节奏,坚持“全员经营、专业专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经营主题,公司在强化成本费用控制,重视基础管理及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亿元,比上年下降1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753.20万元,比上年增长12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99,971.28万元,同比上年下降861.30%,主要系报告期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注销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处置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债权损失,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损失,注销盾安精工(美国)制造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对浙江盾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报废损失。

  (一)202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紧贴客户需求,推进重点业务增长

  以客户为导向,不断细化市场管理。公司积极推进知识管理项目(客户关系管理项目、产品设计手册和工艺手册),为客户关系和技术沉淀做好了基础管理工作。公司坚持以技术为起点与客户战略合作开发新产品,加快市场反应速度,重视战略产品的系列化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培育开发,围绕重点客户与重点产品,深化行业布局与聚焦;持续优化技术及工艺水平,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提升标准化水平,为客户提供高效、智能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关键部件。依托泰国、日本、韩国公司等海外平台,发挥国际化技术、制造、销售、服务优势,重点客户取得突破,海外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公司致力于成为领先的暖通与空调设备集成商、系统节能方案提供者。以节能、环保、变频为主要技术要素,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探索实践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全生命周期价值链服务,成功中标绍兴地铁1号线、南通轨道2号线、杭州地铁3号线、杭州机场线、金华-义乌-东阳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等多个轨交空调项目;继续深耕核电、通讯及电子净化产业,通过研发创新与增值服务推动行业进步。

  2、持续组织变革,提升组织运营效率

  通过推进运营中心筹建,完善五大职能中心与六大职能单元面向公司整体的业务条线管理,在业务条线管理清晰的基础上对业务单元形成支撑与赋能,向下发挥服务职能,向上发挥顶层设计与管理职能,促进业务型的组织变革与组织进化。建设优化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评价和分配机制,以绩效为基点,通过组织绩效的层层分解与强制分布,结合人才综合评价与盘点,吐故纳新,优化组织结构;持续开展免费就餐、宿舍改造、工时价值、互助提升、党工建设等多项活动,形成阳光、发展、共享的组织氛围,让员工拥有更多获得感。

  3、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理念

  2020年公司以存量市场优先,挖潜、深耕现有业务领域,继续坚持以专业、专注精神做实、做精、做强为目标,围绕核心主业、强优去劣,集中资源推进冷配、热工、设备、热管理等板块发展,巩固公司制冷配件行业龙头地位,提升战略板块市场份额。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推进各项非核心资产及业务的处置。

  坚持“销售是龙头,预算是基础,技品是保障,规则是人心”的方向,掌握竞争态势,把握正确的战略方向,实行二八原则,做好产品结构规划,努力填平产品及市场洼地;深化客户关系,加强与关键客户联合开发新产品,打造差异化产品优势。

  4、夯实基础管理,巩固技品领先优势

  推进面向公司统一的技术基础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公司技术基础管理。扩大IPD流程变革应用试点范围,打造专线和柔性的产能双引擎,并优化PMC计划和设备管理,持续推进研发流程变革持续改进和创新项目管理能力的提升优化,持续转化研究成果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提升精益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搭建流程架构,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建设高效的运营管理系统,并持续推进知识平台建设。继续深化一线班组建设,提高职业素养,锤炼出一支匠心卓著、工艺纯熟的技能工队伍。坚持品质第一的产品理念,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根据客户端质量目标,分解制度,落实责任,树立全员质量意识,推进公司产品品质管理更上一台阶。

  (二)2020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2020年的组织驱动进步与转变明显,但三大洼地战略尚未有效突破;效率、质量虽然有所提升,但与卓越目标相比仍然差距甚远;考核机制不能有效牵引目标实现,组织绩效、个人绩效、季度评价及周转率等专项考核合理性提升空间较大。2021年我们将继续进行管理经营聚焦,对照不足,正视困难,以目标为牵引,强化战略决心,总结、更新激励评价方法,使绩效评价科学性与日常复盘有效性得到提升,在实践中将变革不断推向深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上年下降18.93%、17.97%主要系上年末处置天津节能业务及资产等致使合并范围变化;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空调行业整体需求下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年下降861.30%,主要系报告期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注销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处置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债权损失,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损失,注销盾安精工(美国)制造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对浙江盾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报废损失。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

  (续上表)

  ■

  (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减少

  ■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姚新义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8)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并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海螺型材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海螺型材股份,将获得的现金股款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1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处置海螺型材股份相关事宜。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汉林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编号:2021-02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6-2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盾安环境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盾安环境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坚持聚焦制冷主业,处置了非核心资产及业务,强化成本费用控制,经营性利润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53.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99,971.28万元,同比上年下降861.30%,主要系报告期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及注销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处置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债权损失,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损失,注销盾安精工(美国)制造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对浙江盾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报废损失。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

  ■

  二、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2020年,全球经济受疫情的影响,整体处于下滑的态势,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等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的行业均受到压力。公司董事会主动识变、应变、求变,顶住了外部的市场压力,企业发展思路为稳中求进,根据局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内部决策与投资节奏,坚持“全员经营、专业专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经营主题,公司在强化成本费用控制,重视基础管理及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在产品线改革深化、内部降本增效的推动下,产品盈利水平实现提升,若考虑2020年由于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销售相关的运杂费计入营业成本同口径项下2020年制冷配件和设备产业毛利率同比上升。

  ■

  三、资产和负债情况

  ■

  本期资产负债类项目较上年末变动较为明显的主要有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长期借款。应收账款项目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主要系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将未到期的质保金、未结算的工程款等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含一年内到期);存货项目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系制冷配件产业结合订单均衡生产下的战略性备库;无形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主要系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将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长期借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主要系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四、主要费用情况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相关的运杂费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下降及对成本费用管控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以及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

  五、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0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67.39%,主要系收到以前期间处置子(孙)公司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节能”)、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收回的现金以及收到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款项;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幅35.36%主要系上年同期归还公司债 6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增幅111.84%,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六、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指标

  ■

  2020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上年下降,财务风险增加,偿债能力下滑,主要系由于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及处置、注销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等因素导致净利润亏损;202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有所提高;存货周转率均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制冷配件产业结合订单均衡生产下的战略性备库;202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较上年水平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净利润亏损。2020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性利润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2021年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0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8万元(不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208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编号:2021-03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收回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持有待售资产公允价值以及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0年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3,498,002.69元,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度。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对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2,349.8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6.63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766.63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情况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②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2020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余额及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2020年度存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单位:元)

  ■

  3、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020年12月31日,莱阳盾安与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将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给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53,000.00元。本期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将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根据公允价值计提了20,558.93万元的减值损失。目前,莱阳盾安已收到16,000.00万元的资产转让款,双方公司正在推进资产交割事宜。

  (2)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2020年度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下:(单位:元)

  ■

  4、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对其他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其他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2020年度其他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减值准备如下:(单位:元)

  ■

  5、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2020年度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减值准备如下:(单位:元)

  ■

  二、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

  (一)本次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情况概述

  1、公司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及计提明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及公司预计负债会计政策,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为: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020年度末,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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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对本次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事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事项。董事会对本次计提的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及对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注销控股子公司债权损失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全部计入2020年度。本项计提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88.34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788.34万元。

  (三)本次计提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对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盾安传感”)、DunanSensing,LLC进行解散清算。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传感已停止经营,准备注销,若公司注销会产生债权损失,本期确认7,788.34万元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

  三、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一)本次核销资产概述

  1、本次核销资产确认标准及明细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①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②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其转销。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无形资产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等。

  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传感由于已停止经营、准备注销,造成专用设备报废损失1,300.74万元;公司下属孙公司美国盾安精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由于注销解散,造成专用设备报废损失1,592.56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盾浙江盾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盛镁业”)硅铁炉毁损,因无硅铁烟气余热,致使金盛镁业余热发电项目废弃,产生损失1,751.83万元。

  2、公司对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董事会对本次核销资产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资产计4,645.1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0.42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10.4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预计注销子公司债权损失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等三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国际贸易开展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4,300万元的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4、注册资本:33,809,900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空调配件、燃气具配件、汽车农机配件、电子设备和部件、五金配件、铜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2,765.52万元,净资产为96,043.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784.86万元,净利润为13,868.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2110.75万元,净资产为102761.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4%;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7835.58万元,净利润为3430.77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6.0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持有其28.30%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5.65%的股权。

  (二)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楼家杨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机械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五金配件、燃器具配件、建筑装潢材料(除木材)、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文具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568.21万元,净资产为4,144.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6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326.12万元,净利润为967.4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898.02万元,净资产为4663.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1%;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651.29万元,净利润为519.20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童太峰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制冷、空调、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及其他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系统集成节能服务;制冷、空调配件的销售和批发、设备的维修(除农业机械)和保养、技术咨询和其他售后服务;节能工程的施工,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4,625.10万元,净资产为66,295.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8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774.03万元,净利润为13,212.6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9553.16万元,净资产为34499.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5%;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33.80万元,净利润为2474.95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4,3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1.71%,总资产的9.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209,3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38,168.1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4%,总资产的16.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国际贸易开展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以上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4、6、7、8、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关联股东在审议议案9时需进行回避表决。

  (二)议案具体内容

  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议案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1日,每日9: 30-11: 30、13: 00-16: 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冰

  电话:0571-87113776、87113798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1

  2、投票简称:盾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时在“盾安环境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盾安环境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盾安环境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盾安环境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建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徐燕高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江冰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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