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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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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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麻醉、泌尿、护理、呼吸、血液透析等领域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于手术、治疗、急救和护理等。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麻醉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可视双腔支气管插管、加强型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插管、支气管插管、喉罩、麻醉面罩、人工鼻、麻醉呼吸管路等。
用途:主要是和麻醉呼吸机相配套使用,用于急救、ICU或麻醉时建立人工通气道。适用于各种吸入全麻手术、预防和处理呼吸道梗阻、呼吸功能不全和需要抢救的病人。
(2)公司导尿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导尿管、导尿包、超滑导尿管、抗感染导尿管、导尿套、导尿配件等产品。
用途:主要用于临床需要通过导尿引流尿液的病人。适用于急、慢性尿潴留;危重患者尿量监测;尿液特殊检验如尿培养等;探查尿道有无梗阻;测定膀胱容量,残余尿量;进行膀胱尿道测压及逆行性膀胱造影检查等;膀胱灌注药物;膀胱尿瘘的治疗及防止输尿管反流;盆腔手术的术前准备;大中型手术中防止膀胱过度充盈及观察尿量等。
(3)公司护理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引流、营养、口腔护理、排泄物管理等产品。
用途:主要用于临床病人的伤口或分泌物清理引流、营养输入支持及排泄物管理。
(4)公司呼吸领域产品主要包括氧气面罩、药物吸入雾化器等。
用途:主要用于氧气吸入和进行雾化药物吸入的病人。吸氧产品适用于因呼吸系统疾患而影响肺活量患者;心肺功能不全,使肺部充血而致呼吸困难者;各种中毒引起的呼吸困难;昏迷患者;某些外科手术前后病人、大出血休克病人。医用雾化器主要用于治疗各种上下呼吸系统疾病,如感冒、发热、咳嗽、哮喘、咽喉肿痛、咽炎、鼻炎、支气管炎、尘肺等气管、支气管、肺泡、胸腔内所发生的疾病。
(5)公司血透领域产品主要为血透管路。
用途:主要是和血液透析机相配套使用,用于血液透析治疗。适用于急、慢性肾衰竭、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难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急性肺水肿的急救、肝硬化顽固性腹水、肝功能衰竭及完全性阻塞性黄疽病人的术前准备、各种原因所致的稀释性低钠血症或高钾血症等。
(6)公司泌尿外科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包皮环切缝合器、导引系列、扩张系列、介入通道、取石、输尿管支架、输尿管导管、造瘘、尿动力学等产品。
用途:包皮环切缝合器主要用于泌尿外科包皮环切手术;其他泌尿外科产品主要是和泌尿外科内窥镜配套使用,用于泌尿系统手术通道建立和结石清除,适用于肾结石、输尿管结石和膀胱结石的病人,尿失禁、输尿管狭窄等泌尿系统异常病人。
(7)防护产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用途: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8)其他
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是鼻腔检查、微创、妇产、心外等产品。
用途:用于鼻腔检查;腹腔镜手术切除物取出;子宫颈扩张和子宫造影;不停跳心脏搭桥手术的心脏固定。
报告期内,由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公司发挥行业优势,主营业务增加了防护产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除此之外,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根据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变化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国内外销售资源,持续优化产销结构。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包括三种类型:直接外销、间接外销和内销。
直接外销、间接外销均通过经销商完成销售。直接外销指公司与国外经销商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并且直接通过公司报关出口。间接外销指公司与国内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国内经销商自行报关出口。由于医疗器械产品各地严格的产品准入制度,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满足出口地区严格的准入条件。此外,在外销中公司也在逐步提高自主品牌销售比例。
在内销中,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通过各省市经销商覆盖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随着医疗器械及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公司逐步进行销售模式创新和销售渠道下沉。
2、生产模式
对海外市场,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通过销售、生产、质量、采购等部门的整体协同运作保证高效的生产。对国内市场,公司根据销售的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预测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
3、采购模式
为满足产品多系列、多品种的用料需求,同时达到适时适量、保证质量和费用相协调的采购目标,公司对生产物料进行分类采购,采用多种采购方式并存的采购形式。具体而言,公司以计划采购为主,计划外采购为辅,并根据材料的质量、数量、市场分布、产地、采购成本、供应风险等因素决定采用直接采购、招标采购等形式。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公司产品主要为应用于麻醉、泌尿、护理、呼吸、血液透析等领域的医疗器械,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于手术、治疗、急救和护理等医疗领域。
随着人们健康需求日益增加,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作为医疗服务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医疗器械市场也受益于此,多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随着全球人口自然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长期来看全球范围内医疗器械市场将持续增长。据 Evaluate MedTech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Outlook to 2024》显示,2017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突破4000亿美元,2018年为4278亿美元;据Eashare医械汇测算,2019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4529亿美元,同比增长5.87%,预计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美元。
受益于经济水平的发展,健康需求不断增加,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2014-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5年时间内已实现近4000亿元的增长。从增速上看,年增速平均维持在20%左右,远超全球市场5%左右的增速,预计未来我国与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差距将会逐步缩小。但从绝对量上看,我国与全球市场规模仍有较大差距。《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0》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6341亿元,同比增长19.55%。
2、周期性
医疗器械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全球取得各类产品注册证接近300个;公司曾作为4个产品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正在参与2个产品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公司导尿和麻醉领域的导尿管、气管插管在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在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的泌尿外科手术耗材、血透管路和雾化器产品在业内认可度良好,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公司产品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或地区,包括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已覆盖中国大陆所有省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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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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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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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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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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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067.88万元,同比增长13.77%,主要系本期新增了防护用品口罩的销售;本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19,826.72万元,同比增长35.01%,实现净利润15,987.99万元,同比增长28.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11.09万元,同比增长26.39%。本期营业利润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1)本期新增防护用品口罩的销售,口罩毛利率相对较高;(2)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活动开展受限,会务费、展览费、差旅费等费用下降;(3)本期合并范围减少了原亏损控股子公司广东韦士泰。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具体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董事长:向彬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董事段嵩枫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韩广源先生代为投票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067.88万元,同比增长13.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11.09万元,同比增长26.39%。
综合分析公司所涉及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预测面临的竞争格局、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1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弟弟,关联董事向彬回避了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银行的授信额度和具体协议内容仍在商谈中,与各银行的最终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最终的审批为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并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并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发放公司2020年度高管绩效年薪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和利润实现情况,同意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2020年度绩效奖励年薪共70万元,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表现分发给各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向彬、韩广源、段嵩枫和陈云桂回避了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议案三、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合理科学。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并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狼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内并购标的公司狼和医疗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和10,248.31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12,663.47万元,但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的80%。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并不触发业绩补偿。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信”)出具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80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狼和医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8,077.66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价值为38,811.64万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公司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六、议案八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向彬回避表决。鉴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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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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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施美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包装”)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向前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保税加工区莲花港工业区8号A二层
经营范围:造纸和纸制品业(具体经营范围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施美包装总资产为490.88万元,净资产为481.6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921.25万元,净利润91.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施美包装由向前先生控制,向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向彬先生弟弟,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施美包装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材料采购。公司向关联方施美包装采购货物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采购订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执行。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如市场行情(原材料、人工成本等)发生较大的变化,调价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有纸质批准文件确认。作为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应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公司与关联方施美包装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公司每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施美包装采购产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维力”)、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公司拟对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提供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和苏州维力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对上述2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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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情况下,2家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三街39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维力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837.01万元 ,负债总额为3,827.67万元,资产净额为16,009.3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2020年营业收入为6,048.68万元,净利润为73.84万元。
(二)名称: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和自有房屋的租赁,医疗设备的维修,医疗器械、设备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维力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191.02万元 ,负债总额为164.69万元 ,资产净额为3,026.3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2020年营业收入为589.90万元,净利润为23.04万元。
三、对外担保的相关授权情况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2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担保协议内容
本公司对2家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零,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6,648,739.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3.96%。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万元。 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郭小军,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金发拉比、仙乐健康、联瑞新材、比音勒芬等7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王福彬
王福彬,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拉芳家化等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2万元。公司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在2020年度基础上略有上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变动范围不超过20%的范围内根据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的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21年度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情请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6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
(三)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韩广源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增勇先生,财务总监祝一敏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探春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2.68%。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通过“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逾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四、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五、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收购江西狼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后100%股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江西狼和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狼和医疗”)整体变更为有限公司后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总价43,0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8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狼和医疗业绩承诺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现将狼和医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绩承诺和补偿方式
1、根据公司与周明海、刘晓鹏、张小波(以下简称“乙方”)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彬(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承诺利润补偿协议》,乙方承诺狼和医疗2018、2019及2020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
A、如狼和医疗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但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的80%,则补偿义务方(乙方和丙方)无需进行补偿。
B、如狼和医疗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的80%,补偿义务方应向公司支付补偿:
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C、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三个月内,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补偿义务方应对公司另行补偿:
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D、乙方及丙方以1.72亿元为限就狼和医疗的业绩承诺事项及期末减值事项向公司支付补偿,如应补偿金额不高于9,000.00万元,则补偿义务由乙方承担;如补偿金额高于9,000.00万元,但不高于1.72亿元,则在乙方以9,000.00万元为限向公司支付补偿后,超出9,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丙方补充承担。
E、如狼和医疗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总和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公司将向狼和医疗经营管理团队支付超额业绩奖励:
计算公式为:应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60%,但奖金总金额不超过8,600.00万元。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了广会审字[2019]G180329100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狼和医疗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55.79万元。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20年4月13日出具了广会审字[2020]G19028350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狼和医疗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33.10万元。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1]2100013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狼和医疗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59.42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狼和医疗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130068号),业绩承诺期内狼和医疗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和10,248.31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的净利润总和(12,663.47万元),但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的80%。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并不触发业绩补偿。
三、未达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1、2018年收购事宜花费的时间精力较多,导致狼和医疗部分业务拓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2019年狼和医疗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加大了立体学术推广的投入和营销团队的建设,营销费用增长较多,且产品海外市场拓展进度未达到预期。
3、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院包皮环切手术量大幅减少,对狼和医疗主营产品环切器的销售造成较大影响。
四、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130075号)和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80号)、《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股权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81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承诺期满未发生减值,公司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上网附件
1、《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130068号)
2、《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130075号)
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80号)
4、《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股权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81号)
对于并购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深感遗憾,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0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881,540.8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应收款项合计应计提减值准备1,865,206.7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经测算,公司原材料应计提减值准备243,637.86元,产成品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87,132.57元,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230,770.43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经测算,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计提减值准备7,394,199.21元。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测算,公司对子公司江西狼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被收回土地及其增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391,364.5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2,881,540.89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8〕35号、财会〔2019〕21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租赁时无需调整2021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不要求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公司财务总监
因工作分工调整,公司原财务总监黄岸先生于2021年4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黄岸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黄岸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财务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祝一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黄岸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改聘祝一敏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黄岸先生为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简历
祝一敏: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曾任职于广州市番禺华南摩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嘉威玻璃有限公司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财务中心财务主管、财务管理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祝一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黄岸: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2月至2015年7月在番禺区国家税务局担任所长、分局长;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广东福美软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广州维力健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22日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黄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至7项议案,第9项议案,第10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1号楼三楼)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联系人:李探春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