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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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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54.4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96.2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6,262.11 万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965.85万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经营模式采用BOT、T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

  1、 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7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旗下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本表格荣县水务目前是按照一级b出水标准试运行对应合约处理规模0.23万吨/日,该项目目前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出水标准,同时对应合约处理规模将调整为0.27万吨/日。

  2、 供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1家自来水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用水需求。公司旗下从事供水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牙克石水务采取的经营模式是BT模式,建设范围包含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供水3万吨/日、污水2万吨/日、中水1.5万吨/日。

  3、 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和汉江实业开展。中科国益是从事水处理领域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具备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汉江实业主要从事汉中市中心城区给水主管网建设及用户接水工程的施工等业务。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20年 “十四五”规划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重视,对环保行业的扶持与监管力度空前。国家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和向农村的延伸,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逐步提高,这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流程逐步实现闭环,对污水处理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生产经营成本和企业经营风险压力增大,使得市场和人才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成为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供水方面,作为涉及民生的公用事业,对社会效益、规模经济和安全性具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内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智慧化供水水平日趋完善,自来水需求量和饮用水质标准逐渐提高,为供水行业带来了机遇。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说明

  公司所属的水务行业相对稳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受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较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及配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给水务行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及挑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治理的发力,相应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细化,水务行业的稳定性及发展性特点也将越发显著。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说明

  公司是民营资本在水务行业的先行者,通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工程和运营管理经验,在市政水务建设与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地位。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已成功实现跨区域发展,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投建、提标扩容等有丰富的经验,是农村供排水项目的先行者,掌握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处理的经验及技术,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及竞争能力,在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方面尤其是石化行业等多个工业污水领域具备突出的施工设计优势。公司在传统的水处理方面基本实现产业链结构布局,与此同时也在向专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领域布局,通过引入新的环境能源板块,新的技术,提高公司的业务涵盖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2,488.08万吨,同比减少11.90%;污水处理结算量13,889.62万吨,同比减少11.55%;公司完成供水量3,000.08万吨,同比减少17.09%;售水量2,471.78万吨,同比减少15.2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0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1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2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0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1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2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以下人员简历见附件):

  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经大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提名张彦先生、严东明先生、闫银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经大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提名吴昊先生、金忠德先生、陈相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后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七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1、 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大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提名王冰先生、刘国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2、 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杨毅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毅冰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简历

  1、 张彦

  张彦先生,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曾在广发证券、齐鲁证券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泰证券任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曾获得2015年度山东省百强青年金融杰出人才荣誉。自2017年至今从事基金管理工作,曾任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基金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长。现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 丁宏伟

  丁宏伟先生,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9年加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主导或参与开发、运营了多个商业、酒店及住宅项目。曾主管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成本中心、房地产销售、商业及酒店运营板块,具有20年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现任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3、 严东明

  严东明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毕业于空军工程技术大学导弹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8年9月至2001年11月部队服役;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任规划发展部产权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6月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董事,2014年5月至今在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9年12月至今在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4、 闫银柱

  闫银柱先生,男,1968年12月出生,工程师。兰州理工大学工民建本科,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商硕士。曾任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上海京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沪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周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 金忠德

  金忠德先生,男,1954年6月出生,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86年参加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88年获得律师执照。曾执业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主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 吴昊

  吴昊先生,男,1977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曾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负责集团层面的收购兼并工作。现任紫田基金宁波船山格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7、 陈相奉

  陈相奉先生,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长期在湖北钟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所长,主任会计师,后转入企业,先后担任过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8、 王冰

  王冰先生,男,1960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15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风控官,2017年3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9、 刘国虎

  刘国虎先生,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一级建造师。曾分别任江苏省南通地税系统县(市)局副局长,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和市税务局服务中心主任,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鹏欣集团总裁助理企划部总经理。

  10、 杨毅冰

  杨毅冰先生,男,1976年12月出生,汉族,群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海外公司财务经理(兼内控部经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自2016年1月至今担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法务部审计内控经理。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  号:临2021-01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2020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758.6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61,936.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30,183.67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768.10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4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17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0,183.67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7年3月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6月10日开立,该专户内资金仅能专项用于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且本专项资金所投该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整,但用于支付有关银行结算费用的除外,该行具备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职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7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768.10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到账时间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最后一笔资金的到账日期,到账金额为累计到账金额。

  注2: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原承诺投资额已按规定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9元,销户时该余额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基本账户。2020年4月21日,南江家源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注3: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18日,公司、南江家源与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0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投资总额由23,402.04万元变更为23,980.49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2,835.00万元。本项目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部分”),总投资由10,534.27万元变更为14,875.49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部分”),总投资由12,867.77万元变更为9,105万元。A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4,341.22万元,实际投资额为14,875.4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14,297.04万元。B部分现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预计剩余募集资金3,762.77万元,占其原计划总投资额的比例为29.24%。公司拟将B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3,762.77万元转投到A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8,537.96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2,480.39万元,其中:A部分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03.33万元,B部分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7.06万元。A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2,199.37万元(存储于公司总部和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含利息收入),B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8,386.59万元(存储于公司总部和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1.75万元。因南江县政府将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选在当地山坡地带及河边,致使项目为满足安全及防洪要求需大量建造挡土墙、防洪墙,同时大量场外管线因沿河修建造成相应措施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项目原计划使用的8,001.7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原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且近期当地政府亦无快速推进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投入早日产生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6,736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9,996.3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4,750.55万元(存储于公司总部和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含利息收入)。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国中水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本年度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2019年9月完成项目建设,目前尚处于试运行阶段,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3.6亿元(含3.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在上海市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183.67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7年3月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6月10日开立,该专户内资金仅能专项用于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且本专项资金所投该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整,但用于支付有关银行结算费用的除外,该行具备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职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768.10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到账时间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最后一笔资金的到账日期,到账金额为累计到账金额。

  注2: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原承诺投资额已按规定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9元,销户时该余额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基本账户。2020年4月21日,南江家源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注3: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18日,公司、南江家源与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0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758.6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61,936.6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30,183.67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768.10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孙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 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孙公司按照拟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3.6亿元(含3.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孙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国中水务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国中水务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滚动不超过40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占用的自有资金滚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二、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无。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注:截至 2020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

  为使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连续性,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关于续聘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并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关于续聘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多年来该所一直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0年6月,财政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文件,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开始执行),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的要求,结合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两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毅冰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候选人简历

  杨毅冰先生,男,1976年12月出生,汉族,群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海外公司财务经理(兼内控部经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自2016年1月至今担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法务部审计内控经理。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1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塘路333号南汇嘴大堤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一)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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