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华建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锡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锡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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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1.31亿元收购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100%股权,富春江光电根据上述情况于2021年2月4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需要追溯调整公司上年同同期及上年度末的会计数据,因此上表2020年相关数据存在“调整前”和“调整后”两个口径。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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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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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一、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3.1 资产负责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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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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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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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华建飞
日期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