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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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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孔庆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前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北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3月1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及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21年4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目前,本次交易所需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公司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6号),本公司于2020年11月公开发行了28,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5,38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94,62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以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2,082,264.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92,537,735.85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4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建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李建防先生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

  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李建防先生简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李建防先生简历

  李建防,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籍贯山东莘县,中共党员。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1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副研究员,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工作经历:

  李建防先生历任北京市水产实业公司销售、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年级办公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拆迁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间:2010.9-2017.1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代);

  2021年4月起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李建防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4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春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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