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4月17日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 03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上述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1月30 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800.00万元–5,200.00万元(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9,500.00万元–10,900.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0,500.00万元–12,500.00万元。公司2020年存在贸易业务,相关营业收入约2500万元。如前述贸易业务带来的营业收入被调整或被认定为应扣除的营业收入,则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如果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