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鸿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海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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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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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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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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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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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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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做出相应调整。根据上述租赁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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