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并于近日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招商证券承继,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招商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招商证券指派任强伟、谢丹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介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国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简历:
任强伟先生:保荐代表人,工学硕士。曾主持和参与涪陵榨菜、韩建河山、濮耐股份、福晶科技等IPO项目,苏宁云商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三友化工、江中药业、凌钢股份、岳阳林纸公司债项目,涪陵榨菜收购惠通食业等项目。
谢丹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主持和参与中贝通信、华通热力、金一文化、乾景园林等IPO项目;苏宁云商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恒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