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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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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4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2016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于2016年3月8日支付并购贷款人民币18.1亿元,公司以持有的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100%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期限5年。2016年6月24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手续办理完成,2016年8月3日,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可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置换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的并购贷款未结清部分,金额为人民币4.1亿元整,并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发放后公司将解除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和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的股权质押担保,并于放款之日起两个月内办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股权质押手续。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手续,并收到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5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243,891,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240,877,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18%。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1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9%。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3,031,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6%。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55,7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4%;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90%;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55,7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4%;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90%;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55,7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4%;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90%;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55,7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4%;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90%;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600,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1,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13%;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55,7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4%;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90%;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45,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600,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1,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13%;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600,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1,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13%;反对29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2,537,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8%;反对1,35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378%;反对1,353,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306,4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2%;反对584,9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6,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058%;反对584,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80,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郭为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辛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80,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辛昕女士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锦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80,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朱锦梅女士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连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80,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83%。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张连起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凌震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80,8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凌震文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梅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580,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张梅女士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丹梅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3,491,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1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孙丹梅女士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姚刚、程凤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5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程序选举和罢免。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会议室召开了职工大会,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刘烨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烨女士简历附后)。刘烨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刘烨,女,35岁,获英国杜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曾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后管理工作;现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刘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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